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3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
日期:2023年06月2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1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反馈了4个方面的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整改责任,责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认真研究,对照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55条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并按照“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当前能解决的立行立改、先行办理,需要持续加强和改进的增添措施、加快推进,全力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方面,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担当作为

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把握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职责使命,持续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各部门退役军人工作责任。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团结奋斗大讨论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工作要求上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关于“工作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方面,完善工作体系,不断提高协同合力

(一)强化军地衔接。落实军队人员派驻制度,加强军地协同,增强军地合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重庆警备区政治工作局转业办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做好转业军官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等人员的档案审核、交接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档案资料审核、身份认定的有关要求,健全军地沟通衔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通知》,对退役军人档案审核、管理、转接等提出明确要求。

(二)强化部门协作。强化数据共享,编制《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试点工作方案》,完成与退役军人事务部数据共享交换通道搭建和交换机制建立,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相关数据已实现标准化改造和共享交换。加强军地部门联动,召开专题协调会议8次,及时研究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军地重大事项。增强部门合力,增设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修订完善领导小组工作规则,25个部门协同实施重庆优待目录清单183项,涉及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卫生、交通、养老、文化旅游等多方面。强化齐抓共管,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区县考核,设置专项目标对26个市级部门履行6项退役军人事务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三)增强基层力量。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印发《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试行)》,分项目、分层次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资金绩效管理标准化。出台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及建设运行经费指导意见,督促各区县落实经费保障要求,确保基层服务中心(站)有人干事、有钱办事。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系统性理论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效能。研究制定重庆服务清单“每日样本”,细化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标准。积极谋划全市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四)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关爱基金社会效能,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腾讯公司2022年“乡村振兴重庆专场”慈善募集活动,共募集资金270余万元,帮扶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6400余名。开展“喜迎二十大—为退役军人排忧解难”专项行动,加强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在烈士纪念日通过重庆日报新闻会客厅开展宣讲,引导全社会崇尚、学习、捍卫英烈。开展“传承英烈精神·奋进伟大征程—重庆市2022年清明祭英烈”“烈士纪念日向英雄敬献花篮”等活动1682场,参加祭扫活动的群众达370万人次。开展烈士寻亲活动,累计为92名烈士找到亲人。

三、关于“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方面,聚焦重点难点,加快提升服务保障实效

(一)提高安置工作质量。印发预留编制安置退役军人工作的通知,指导相关单位尽量落实较好岗位安置退役军人;加强安置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区县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情况进行通报,对拒绝接收团级转业军官的个别单位,在2022年市级党政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推进安置方式改革,着眼人岗相适,首次探索实施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方式。科学制定退役军人年度安置计划,严格按政策组织实施考试考核、“直通车”、双向选择和积分选岗安置,全市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全部得到安置,转业军官安置到公务员(参公)岗位比例、市级统筹安置比例、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比例,均创历年新高。

(二)做实做好教育培训。出台《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实现退役士兵在全市范围任选培训机构和工种进行培训。结合退役士兵特点及市场需求,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种专项目录,增强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明确培训机构根据培训专业推荐学员就业,培训结束后就业率达90%以上,并开展不少于1年的就业稳定性跟踪调查。在市级统筹模式下累计组织培训700余人,获证率、就业率均超过90%。进一步深化学历教育扶持,全年复学退役士兵1478人,高职单招12637人,专升本专项录取1041人,研究生录取137人,成人高考录取1059人。

(三)完善就业创业服务。定期摸排掌握劳动力年龄段内退役军人就业情况,组织开展老兵招聘月、川渝退役军人网络直播招聘周等活动,2022年开展专场招聘活动250场次,960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岗位17.8万余个,1.6万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合作,与19家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加强定向招录招聘,全市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录公务员岗位48个、同比增加77%,共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31个,“三支一扶”定向招募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4个。研究制定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发挥就业创业园地作用,引导教育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大赛等活动向就业创业园地集中。合理放宽退役军人创业贴息贷款担保条件,非渝籍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到重庆创业也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2022年为655名退役军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亿元。

(四)加强医养服务。积极协调中央资金支持大足、城口优抚医院和合川光荣院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现有优抚医院、光荣院升级改造,深化部队医院与优抚医院结对帮扶,提升保障能力,将医疗、养老等优待纳入优待目录清单。

四、关于“政策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方面,提升法治能力,狠抓政策制度落地落实

(一)加快完善制度规定。深入贯彻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具体措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制定、修订、完善我市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法规。《重庆市退役军人保障条例》作为全国首批纳入政府立法调研项目,已形成较为成熟文本,正在争取纳入市人大立法项目,目前工作进展情况排在全国前列。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具体措施、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十四五”规划,以及重庆市烈士纪念设施分级保护管理办法、优待证管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促进投身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政策文件。

(二)精准对接政策落实。大力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政策落实,开展“蹲点调研”实现区县全覆盖,督促落实安置、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各类政策制度点220个,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下发问题清单41份,推动问题整改293个。对区县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抽查整改进度和工作成效,并将抽查情况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督查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快推进交通工具、文旅设施等对退役军人优待政策落实落地,公布实施重庆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对退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积极研究推进将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纳入优待目录清单。

(三)积极化解遗留问题。加大对区县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疑难信访问题和“治重化积”案件的指导力度,推动案结事了。加快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积极推进解决消防救援队伍因公牺牲、病故人员遗属抚恤等问题。

五、关于“矛盾化解有待进一步加强”方面,依法依规解决诉求,着力促进和谐稳定

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包案制度,制定领导接访方案,开通电话信访,着力畅通退役军人信访渠道。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有效落地。积极拓宽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渠道,强化矛盾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做好退役军人困难帮扶工作,坚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多渠道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并与退役军人谈心谈话,认真听取退役军人的需求意见,了解掌握退役军人的困难情况,分级分类开展帮扶解困。目前,全市退役军人信访秩序稳定好转。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审议意见反馈的问题和建议,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以改促进、以改促优,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进一步提质增效,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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