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2年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6月2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情况

(一)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党的建设纵深推进。一是深入推进政治建设。坚持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48次123篇,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其中研讨交流14次。二是不断巩固思想建设。采取领导带头学、专题集中学、个人自觉学等方式,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三是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依规监督执纪,对4个直属单位党组织、26名同志分别给予追责问责处理,圆满完成市委巡视整改成效综合评估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二)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住兜牢。一是全力抓好审计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标本兼治推动整改,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二是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717元、581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2元。2022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77.6万人、支出低保资金50.05亿元,特困供养人员17.54万人、支出特困供养资金20.9亿元。三是扎实开展急难救助。全年临时救助11.84万人次、支出临时救助金3.56亿元;救助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2.72万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4489.17万元;救助受高温旱情影响困难群众41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43万元;救助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失业人员997名、发放临时救助金45.3万元。四是助力稳住经济大盘。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13亿元;对95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35亿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扎实推进低保扩围扩面。

(三)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养老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优化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打造“中心带站”联合体162个,整合社区养老服务站1513个,初步形成街道社区“一网覆盖、一体服务”联网运营模式。二是稳步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743个,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建成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60个,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三是全力为养老服务机构纾困解难。市级财政投入1743万元,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租金减免2298万元,留抵退税18万元,六税两费顶格减免49万元。四是扎实抓好养老服务安全。制定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评选三星级以上养老机构53家、三叶级以上养老机构19家。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建立押金、保证金监管平台,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更加安全规范。

(四)聚焦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印发未成年人安全守护行动、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市初步构建起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二是精准做好儿童福利保障。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核查机制,进行全面摸排,实现应保尽保。集中供养孤儿、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稳步提升至1582元、1382元,为1.1万余名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4亿元。三是持续深化儿童关爱服务。春节、六一等重要节点走访慰问8万余人次,为7195名父母在外“就地过年”的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四是切实提升兜底监护能力。出台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8家机构实现优化提质,6家机构完成转型。稳妥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办理国内收养登记143例,处置收养个案27例。

(五)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断巩固。一是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市级设立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区县党委、政府普遍建立基层治理议事协调机制,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示范建设、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经验做法分别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民政部简报刊发。二是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深入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三纳入、一共享”工作,基本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三是慈善和社会工作扎实推进。大力推进慈善募捐,全年全市慈善组织接受慈善款物20.81亿元。加快构建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全市区(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覆盖率100%;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916个,覆盖率88.8%;村(社区)社会工作室6351个,覆盖率56.6%。推动志愿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实名志愿者640万余人,志愿队伍4.1万余个,累计服务时长9684万小时。

(六)聚焦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和水平,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加快推进。一是不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全面开展“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武隆等16个区县基本“清零”。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殡葬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二是不断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全市通办”试点,办理结婚登记17.4万对、离婚登记7.16万对。三是不断强化救助管理和残疾人福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万人次,3.2万余名易流浪走失人员纳入信息库管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0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5亿元,惠及49.7万残疾人。四是稳步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扎实抓好地名服务,主城中心城区地名命名183条,处理不规范地名123条,整改不规范地名标志1055块。进一步深化界线管理,完成1854公里省界渝川线和16条915公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

(七)聚焦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基础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突出抓好“一老一小”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全年民政系统累计体温监测2600.83万余人次,核酸检测842544人次,疫苗接种5223人,督查机构16345家(次)。二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面深化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稳定工作,累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2790条,完成整改2751条,整改率98.6%。三是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重庆市慈善条例》《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四是不断强化民政政务服务。46项“全渝通办”事项、7项“川渝通办”事项、5项“跨省通办”事项有序实施,29项成渝民政合作年度重点任务走深走实。五是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全面应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用覆盖率达到99%以上,渝快社区居民用户超过100万人。

二、存在的不足

我市民政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农村养老服务基础仍较薄弱。部分乡镇敬老院运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规范的现象,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和质量还有待提升。二是老年人福利政策不够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尚未全市统一,存在标准较低、覆盖群体不广(每年仅6万多人)等问题。三是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不足。全市41个区县仅有城市公益性公墓15个,772个乡镇仅有农村公益性公墓177个,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十分困难。四是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难题。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不平衡,政策优惠力度不大,人才建设水平不高。五是社会救助服务仍需拓展。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服务不够全面,服务性救助供给不足。六是推进村级组织减负有待深入。村(社区)总体负担仍然较重,主要表现在乡镇(街道)对村(社区)的考评上。七是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层力量较为薄弱。儿童福利和未保人才队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八是未成年人安全防护面临新挑战。未成年人保护普遍面临一些新挑战,如未成年人低龄犯罪现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率呈上升趋势等。九是慈善事业工作协调机制未形成。监管责任主要由民政部门承担已不适应当前慈善事业大发展趋势,亟需建立稳定的部门协调机制。十是社会组织基层监管力量需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多、门槛低,登记管理人员匮乏、力量薄弱,基层工作任务与力量不匹配的问题较为突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高举“一面旗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着力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永葆初心使命。扎实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牢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实施“八大行动”。一是实施“川渝合作”行动,提高民政领域政务服务“川渝通办”质效,民政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捷化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实施“精准保障”行动,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三是实施“治理强基”行动,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三治结合、五社联动、三事分流、智能支撑”基层治理实践。四是实施“幸福颐养”行动,建成全覆盖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普及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必需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五是实施“渝童守护”行动,完善和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六是实施“地名乡愁”行动,建立健全地名管理服务机制,加大地名文化资源保护,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平安重庆建设。七是实施“善满山城”行动,完善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强福利彩票市场建设发展,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八是实施“逝有所安”行动,着力完善殡葬法规政策,大力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健全殡葬服务体系。

(三)推进“五大工程”。一是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工程,深化民政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协同办公和为民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改革创新增效工程,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三是推进平安民政建设工程,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舆情、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等事件,确保全市民政事业顺利推进。四是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工程,稳步推进《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立法项目,并适时制定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是推进民政能力提升工程。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优化建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机制,推动干部队伍认知迭代、能力重构、作风重塑;多措并举充实基层民政力量,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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