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日期:2023年07月25日 来源:重庆人大

  【屈谦】9:01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现在举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受王炯主任委托,本次会议由我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75人,本次会议实到61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屈谦】9:01列席本次全体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国智同志,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利同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机关市管厅级领导干部,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本次全体会议还接受了部分公民旁听。同时,为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助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本次会议还邀请了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信息采集员16人旁听这次全体会议。

  【屈谦】9:02现在请工作人员宣读会议议程(草案)。

  【工作人员】9:02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一、审议《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结果的报告。

  二、审议《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结果的报告。

  三、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审计条例(草案)》的议案。

  四、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工作人员】9:03五、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七、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级决算。

  十、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工作人员】9:03十一、审议市政府关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

  十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四、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工作人员】9:04十六、审议市监委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七、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八、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十九、审议成渝金融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二十、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宣读完毕。

  【屈谦】9:04大家对议程(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屈谦】9:05现在对议程(草案)进行表决,请按表决器。请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9:06赞成61票,宣读完毕。

  【屈谦】9:06通过。

  下面按照会议议程安排逐项进行。首先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陈彬同志作关于《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陈彬】9:07市人大常委会: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陈彬】9:07 2022年6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条例很有必要。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意见。

  【陈彬】9:08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国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积极开展草案修改工作。2023年4月,反间谍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后,根据上位法新规定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进一步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征求了市委国安办、市委保密办、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政府外办以及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有关立法咨询专家的意见,召开了企业座谈会、部门协调会,赴部分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开展了实地调研。经2023年7月19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第四次会议审议,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草案)》。

  【陈彬】9:08一、关于体例结构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删除了“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两章,新设“安全防范”“调查处置”“保障与监督”三章,体例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二次审议稿按照上位法关于基本原则、工作职责、安全防范、调查处置、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的逻辑顺序,对草案体例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

  【陈彬】9:09二、关于反间谍安全防范责任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宣传教育职责,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指导、监督责任。据此,二次审议稿第五条、第六条作出了相应规范。同时,根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审议意见,在第六条中明确“教育部门应当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陈彬】9:10三、关于安全控制区和国土空间规划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规定了安全控制区的划定、编制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征求国安机关意见等内容。根据上位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二次审议稿第十六条对草案第五条、第六条进行了修改,规定安全控制区的划定应当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科学合理、确有必要的原则,由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发展改革、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保密、国防科工等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在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周边一定范围内共同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编制或者修改涉及机场、邮政快递枢纽、电信枢纽、出入境口岸、铁路枢纽、重要港口等建设项目的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书面征求国家安全机关的意见。

  【陈彬】9:11四、关于调查处置和保障措施

  为落实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工作的立法目的,根据反间谍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参考国家安全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定》,二次审议稿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对国家安全机关的调查处置措施、程序,以及相关单位的配合义务等进行了相应修改。

  【陈彬】9:11五、其他修改

  根据新修订反间谍法的规定,结合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其他方面的意见建议,还作了如下修改:

  【陈彬】9:12(一)关于反间谍工作基本原则。二次审议稿第三条根据新修订反间谍法关于反间谍工作基本原则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二)关于政府工作职责。经征求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意见,二次审议稿第四条第一款增加了“在财政经费、基础建设等方面落实相关保障责任”和“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考核”等政府工作职责。

  【陈彬】9:12(三)关于国家安全防范设施监管。根据工作实际,参考《山西省涉及国家安全事项项目管理条例》,将草案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安全机关对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提出采取国家安全防范措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将国家安全防范设施与建设项目统一设计、施工。国家安全防范设施经国家安全机关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陈彬】9:13(四)关于法律责任。为了不重复上位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二次审议稿删除了草案第二十七条。同时,根据上位法对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进行了修改完善;新增一条作为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六条,对有关单位不履行安全防范责任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细化。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

  二次审议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屈谦】9:13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同志作关于《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黎藜】9:15我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委托,现就《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黎藜】9:15 2023年5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为了适应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助推我市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修订条例很有必要。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黎藜】9:17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将修订草案送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征求意见,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赴江津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等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针对专利管理体制、禁止滥用专利权、悬赏取证、专利申请前评估等重点制度,还专项征求了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市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的意见建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制工委会同市人大财经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对修订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2023年7月19日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黎藜】9:17一、关于专利管理体制

  有意见提出,建议进一步研究是否可以赋予区县(自治县)专利管理部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权。法制委员会研究后认为,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将行使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的主体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

  二是我市专利侵权纠纷数量较少,且专利侵权纠纷的裁决往往涉及到专业的技术认定等问题,现阶段各区县(自治县)专利管理队伍发展不均衡,暂不具备全面承接行政裁决权的能力。

  【黎藜】9:18三是专利纠纷的调解一般不涉及技术认定问题,是化解矛盾的重要途径,从便于纠纷解决的角度出发,有必要赋予区县(自治县)专利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权。

  因此,二次审议稿第五条明确区县(自治县)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一般专利纠纷调解,同时在二次审议稿第四十二条规定“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委托有承接能力的区县专利管理部门和具有管理专利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黎藜】9:18二、关于专利区域协同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明确专利保护和促进工作区域协同机制,加强跨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和协作。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该意见,二次审议稿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跨区域专利合作机制建设,强化专利保护协作、纠纷解决、信息共享、学术研究、人才培养等工作,服务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

  【黎藜】9:19三、关于主导产业专利布局

  有意见认为,为了促进专利与经济融合发展,建议增加主导产业专利布局等相关内容。二次审议稿采纳了该意见,第十三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强高质量专利布局,积极构建专利池,促进专利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

  【黎藜】9:19四、关于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进一步研究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的可行性和操作性。法制委员会综合各方意见,经研究认为,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可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提高专利实施率,但鉴于相关实践做法较少,且对于申请前评估的主体、评估的费用、评估的标准、评估结果的运用等问题也未形成共识。建议可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总结固化相关的经验做法。因此,二次审议稿第十四条将该项制度调整为倡导性规范,修改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专利申请前价值和市场前景评估,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黎藜】9:20五、其他修改

  根据市人大财经委的审议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其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次审议稿还作了如下修改:

  【黎藜】9:20一是增加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相关内容。二次审议稿第二十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专利管理部门或者调解组织应当予以协助。”

  二是明确专利一站式公共服务等内容。二次审议稿新增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专利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专利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一站式专利申请、预审、维权、检索、咨询等公共服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范围。二次审议稿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增加一项作为第五项,规定“专利许可、转让意向信息”。

  【黎藜】9:21四是进一步明确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责任。二次审议稿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二次审议稿还对部分文字进行了修改,对个别条款顺序进行了调整。

  二次审议稿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屈谦】9:21现在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市审计局局长戴希同志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审计条例(草案)》的说明。

  【戴希】9:22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审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作如下说明。

  【戴希】9:22一、立法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21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有关审计职责范围、审计权限、审计行为、审计整改和监督责任等作了较大修改。

  【戴希】9:23我市作为中央确定的7个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按照《重庆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实施了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制度改革。现行《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于2008年制定,在推动全市审计工作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行条例存在与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的要求不适应、相关内容与上位法和我市改革实际不一致等情况,有必要进行全面修改。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修改《重庆市审计监督条例》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戴希】9:23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在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起草了送审稿,于2022年12月提请市政府审查。市司法局按照立法审查程序,会同市审计局广泛征求了区县政府、市级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学会、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同时积极借鉴外地做法,充分进行研讨论证,针对如何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固化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其间,市人大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在审查论证中,共收到意见108条,逐条研究采纳60条,现各方面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草案》,并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戴希】9:24《草案》共7章45条,新增20条、修改28条、删除18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戴希】9:24(一)加强审计机关建设和审计人员管理。一是明确我市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二是强化审计机关队伍建设和外聘人员管理。三是细化审计人员履职行为规范和履职保护。四是创设干预审计登记报告制度。

  (二)完善审计机关职责。一是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全面梳理审计事项。二是对重大项目、重点资金建立跟踪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审计发现风险隐患通报制度。

  【戴希】9:25(三)优化审计程序和权限。一是强调审计项目计划全市统一管理要求。二是细化审计通知书适用特殊情况的具体情形。三是细化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的具体内容。四是完善审计机关查询账户和存款的规定。五是加强审计工作质量监督检查。

  (四)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一是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制度。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审计机关、有关主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等各层级的整改责任。三是完善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的运用。

  【戴希】9:25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草案》按照将党的领导入法入规要求,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戴希】9:26(二)关于审计机关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从2016年起全面实施了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制度改革,实现了市以下审计机关统一管理。《草案》对现行条例中与改革实践不符的审计管理体制内容进行了删除,对经费保障、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已实施市级统一管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戴希】9:26(三)关于名称和体例结构。为保持与审计法名称一致,借鉴上海、浙江等其他省市经验,将条例名称修改为《重庆市审计条例》。同时,在总体遵循上位法体例结构基础上,尽量不重复上位法,将审计机关权限和审计程序整合为一章,增加审计结果和整改一章,突出审计工作闭环管理。

  《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屈谦】9:27现在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市司法局局长种及灵同志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种及灵】9:27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种及灵】9:28一、立法的必要性

  司法鉴定制度是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对于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现行《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为规范我市司法鉴定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条例在鉴定行业管理、司法鉴定活动规范等方面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健全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修订)》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种及灵】9:28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司法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起草工作,并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三是深入调研,分别召开了区县司法局、鉴定机构、法律专家论证会,并专题向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征求意见;四是邀请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提前介入指导。在起草和审查论证中,共收到意见186条,采纳124条,对未采纳意见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面意见已基本达成一致。在学习借鉴广东、福建等省市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17日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

  【种及灵】9:29《修订草案》共6章58条,新增20条、修改38条、删除22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法律责任设定符合立法权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种及灵】9:29(一)完善司法鉴定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厘清了市、区县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二是完善了司法鉴定工作协作机制;三是优化了行政审批办理程序;四是规范了司法鉴定机构职责、司法鉴定人权利义务;五是建立了司法鉴定人助理制度。

  【种及灵】9:30(二)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一是细化了鉴定委托、受理、鉴定材料移送、中止鉴定、终止鉴定、补充鉴定、重新鉴定、鉴定时限等程序规定;二是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人助理回避规定;三是明确了司法鉴定应当遵守有关技术标准等规范;四是规范了专家咨询、鉴定意见补正、鉴定人出庭等行为;五是规范了司法鉴定收费制度。

  【种及灵】9:30(三)加强服务与监督。一是明确了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司法鉴定资源均衡发展;二是依法保障司法鉴定执业活动开展;三是建立了监督检查、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制度;四是规范了投诉制度。

  【种及灵】9:31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适用范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诉讼活动中法医、物证、声像资料、环境损害鉴定及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其他鉴定事项属于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对于诉讼活动外上述鉴定活动的监管,国家层面尚未明确。实践中,诉讼活动外的鉴定需求日益增多,已远超诉讼活动中的鉴定需求,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出现了较多矛盾纠纷,有必要予以规范,故《修订草案》规定诉讼活动外的上述鉴定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种及灵】9:31(二)关于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修订草案》对细化补充的违法行为,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了意见,明确了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屈谦】9:34现在进行第五项议程,请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詹仁明同志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詹仁明】9:34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詹仁明】9:35一、立法的必要性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2021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动物防疫法律制度作出较大调整。《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推进我市动物防疫工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现代化新重庆建设的推进,现行条例在责任落实、疫病防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已不能适应当前我市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健全我市动物防疫制度,提升动物防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必要修订现行条例。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詹仁明】9:35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农业农村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工作。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三是深入渝北、荣昌、丰都等区县开展实地调研,分别召开了工作座谈会以及区县政府、市级部门、专家学者论证会;四是邀请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113条,采纳69条,对未采纳意见均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经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17日经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

  【詹仁明】9:36《修订草案》共7章46条,新增13条、修改32条、删除12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无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詹仁明】9:36(一)完善了动物防疫责任体系。一是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了动物防疫相关机构的具体职责;三是细化了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动物防疫的主体责任。

  【詹仁明】9:37(二)加强了动物防疫数字化变革制度支撑。一是强调数字化建设,推进动物防疫整体智治;二是突出数字化应用,要求有关场所应当将相关信息录入动物防疫数字化系统;三是强化数字化监管,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詹仁明】9:37(三)健全了动物防疫闭环管理机制。一是做好动物疫病预防,对制定免疫计划、实施强制免疫、疫病区域化管理、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展示及互动体验等新业态管理作出细化规定;二是做好动物疫情处置,对疫情的报告、认定、发布,疫情应急管理,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以及无主死亡畜禽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做好监督管理,对兽医职责、检疫申报、检疫实施、市外输入动物管理、责任约谈等作出具体规定。

  【詹仁明】9:38(四)强化了动物防疫工作保障。一是强调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动物防疫工作协作;二是明确支持疫病防控科技创新;三是要求落实经费、医疗保健津贴等保障措施。

  【詹仁明】9:38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动物产地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由官方兽医具体实施。目前,全市约79%的官方兽医在乡镇、街道工作。为确保动物产地检疫有关工作落地落实,《修订草案》规定由乡镇、街道负责动物疫病防控职责的机构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詹仁明】9:40(二)关于法律责任。《修订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对禁止免疫的病种实施免疫、不履行隔离观察义务等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屈谦】9:40现在进行第六项议程,请市交通局局长许仁安同志作市政府关于《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

  【许仁安】9:41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就《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作如下说明。

  【许仁安】9:41一、立法的必要性

  航道是水运的基础,是港口的生命线,是国家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水运发展,作出了“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要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优化提升全国水运设施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保障”等重要指示。现行《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自2010年施行以来在加强我市内河航道管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对保障航道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行条例中的航道保护、航道管理体制等已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为聚焦“两中心两高地”战略目标,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修订)》列为2023年立法计划审议项目。

  【许仁安】9:42二、立法过程及主要内容

  按照立法工作安排,市交通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完成了起草工作。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和审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一是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二是书面征求了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意见;三是深入区县调研,分别召开了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专家学者、行业协会论证会;四是邀请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前介入指导。在审查论证过程中,共收到意见91条,采纳85条,对未采纳意见作了反馈说明,现各方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在学习借鉴浙江、广西等省市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并于2023年7月17日经市六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了提请审议的《修订草案》。

  【许仁安】9:42《修订草案》共46条,新增22条,修改24条,删除24条,未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法律责任设定符合立法权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无违反公平竞争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许仁安】9:43(一)明晰管理体制。一是明确航道管理适用范围。二是厘清市、航道沿线区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三是规定航道沿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航道保护协助义务。

  【许仁安】9:43(二)强化畅通运行。一是加强规划建设管理。明确航道规划编制要求、航道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落实航道建设用地保障。二是建立通航建筑物运行保障制度。明确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通航建筑物通航前验收和退出机制,规定梯级枢纽运行协调联动机制。三是明确航道运行数据动态采集和监测要求,加大航道畅通数字赋能,提升航道服务水平。

  【许仁安】9:44(三)保障通行安全。一是明晰航道养护和设施保护要求。二是明确市、航道沿线区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航道机构和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的应急主体责任,确保航道通行安全。三是规定发布航道公告、水情通报情形及航道采砂要求,保持航道通航条件,减少安全隐患。

  【许仁安】9:44(四)强化区域协作。一是明确与毗邻省建立沟通协调和联合调度机制。二是建立航道规划、航道工程建设时序、养护标准等协同机制。三是强化日常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许仁安】9:45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航道建设资金保障。由于航道是公益性建筑设施,投资大,见效慢,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筹集建设资金,因此,《修订草案》既明确了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航道建设和养护资金,也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航道和通航建筑物的建设和运营,以更好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许仁安】9:45(二)关于法律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修订草案》对国家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的法律责任未作重复。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未作出详细规定,经充分论证、征求意见,结合我市航道管理实际,对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意见、通航建筑物安全鉴定等方面的违法行为按照立法权限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修订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屈谦】9:46现在进行第七项议程,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左永祥同志作市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左永祥】9:46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左永祥】9:47一、1—6月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市委“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突出战略引领、科学调度、精准施策,全力以赴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

  【左永祥】9:47上半年,全市经济总体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经济基本面保持稳定。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4.6%,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4.4%,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411亿元、同比增长17.3%,完成年度计划的54.7%。总体看,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39项计划目标中,11项属年度统计指标,2项指标暂无统计数据,其余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增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等12项指标不及预期。随着国内经济环境持续改善,稳定经济政策措施持续显效,经济运行将呈现加快回升势头。

  【左永祥】9:48对照年初我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计划报告,1—6月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以更加有力举措为广大市场主体减负担、添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努力成为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排头兵、内陆地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高地、全国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示范城市。

  【左永祥】9:48一是推动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尽快恢复发展。制定11大类36项“提信心、稳增长、强主体”系列政策文件,出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36条政策措施”,惠企金额超300亿元。严格执行阶段性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预计全年为市场主体减税129亿元。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信易贷·渝惠融”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已支持2.2万户市场主体获得贷款448.9亿元。上半年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32.8万户,同比增长13.4%。

  【左永祥】9:49二是尽力恢复市场需求。持续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加大金融支持消费力度,消费贷款余额同比新增超1300亿元、增速约38%,出台促进绿色智能家电和汽车消费政策措施,统筹调剂安排40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提振汽车、家电产品消费,限额以上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6.2%,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同比增长64.7%。

  【左永祥】9:49三是支持各类群体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在山城”“渝创渝新”等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组织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4万人次,举办线上线下对接4000余场、发布就业岗位近130万个,城镇新增就业41万人、同比增长2.3%。全面落实稳岗就业政策,7项政策实现“免申即享”“直补快办”,为28.8万户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15.72亿元,向4719家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等政策补助3.06亿元,向145家企业发放低利率“稳岗贷”1.6亿元。

  【左永祥】9:50(二)持续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召开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研究制定《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着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努力成为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左永祥】9:50一是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加力振作工业经济23条政策措施,每周监测调度“双百企业”,协调解决100余个具体问题。聚力打造3大主导产业集群,其中新能源汽车、先进材料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5.2%、8.7%。升级打造3大支柱产业集群,其中软件信息服务业收入增长15%。创新打造6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其中轻合金、轻纺、高端摩托车、新能源及新型储能4个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15.0%、10.4%、8.6%、5.0%,培育壮大18个“新星”产业集群,其中AI及机器人等6个高成长性细分产业增势良好。

  【左永祥】9:51二是培育数字经济新增长点。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建设144个智能工厂和958个数字车间。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评选发布2022年市级重点软件企业171家、市级优秀软件产品131个、市级软件公共服务平台5个。强化数字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个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工程(第二批)项目、1个数字化转型工程项目获批,中科曙光先进数据中心和华为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均已进入试运营阶段。

  【左永祥】9:51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任务,试点任务实施率达到90.7%,位于第二批试点省市第二名,13项改革举措入选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最佳实践案例,形成一批跨境金融创新首笔首单。出台《重庆市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科技服务“四大行动”,新认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64家、累计建成165家。

  【左永祥】9:52四是大力培育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增效,新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个、全国农业产业强镇4个。召开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产业生态大会,出台《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签约预制菜、火锅食材等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86个、金额444.3亿元。推出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9条,认定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镇30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85个,乡村休闲旅游实现经营收入626.4亿元,同比增长22%。

  【左永祥】9:52(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加快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全面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市首位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形成西部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左永祥】9:54一是着力提升全域创新能力。制定《重庆市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策划实施汽车软件、先进制造、先进材料等重大(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超瞬态实验装置进场施工,大规模分布孔径雷达深空探测设施项目一期完工,金凤实验室开局起势,汇聚高水平创新人才821人,争取国家研发项目3020项。入选全国创新型产业集群5个,成功重组全国重点实验室8个。完成攻关项目56项,突破全球首创微核高频脉冲加热等关键技术,11个药物取得新药证书。成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9个,联合实施研发项目110项。

  【左永祥】9:54二是着力培育优势创新力量。印发实施《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新增科技型企业7616家、同比增长130.5%,完成率达107.8%,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企业892家,完成率达81.2%。西山科技、智翔金泰在科创板正式发行上市,科创板上市企业达3家。新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家、累计29家,新增在孵企业和团队1520个、毕业企业352家,同比分别增长8.5%、9.3%。

  【左永祥】9:55三是着力汇聚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引进科技型人才1886人,新招收博士后616人。提高人才服务水平,新发放重庆英才服务卡2411张,累计持卡人才1.5万人,提供服务17.3万人次。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印发《加快西部(重庆)科学城人才双向离岸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职业资格国际认可。

  【左永祥】9:55(四)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携手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召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七次会议和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印发实施《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在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上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

  【左永祥】9:56一是打表推进“十项行动”“四重清单”。支持渝西地区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行区,召开渝西地区打造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先行区工作座谈会,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渝西跨越计划”(2023—2027年)》《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川南渝西地区融合发展总体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川渝高竹新区累计入驻企业182户、投产77户,合江·江津(珞璜)等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有序推进。248个川渝共建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823.6亿元,上半年完成投资1853.4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4.6%。

  【左永祥】9:56二是“一县一策”推进山区库区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化共建川渝万达开统筹发展示范区等川渝毗邻地区合作功能平台建设,推进万开云同城化发展,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云阳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施工,奉节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改造等4个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大力推进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文旅融合城乡协同发展,黔江区、武隆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巩固,酉阳县花田梯田景区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菖蒲盖片区命名为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派驻40名医务人员开展对口帮扶,选派国家“三区”科技人才和市级科技特派员337人,引进推广新品种778项、新技术719个。

  【左永祥】9:57(五)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更好在西部地区带头开放、带动开放。召开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工作推进大会,印发实施《重庆市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一体化打造大通道、大枢纽、大口岸、大物流、大平台,奋力谱写新时代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新篇章。

  【左永祥】9:57一是加强通道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建设。组建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推动56家金融机构加入,形成覆盖新通道全域的跨区域、跨境金融服务网络体系,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运输货物7.8万标箱、同比增长36%,货值122.8亿元、同比增长14%。承办商务部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合作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推动工作机制秘书处落地重庆。首次承办“驻华使节陆海新通道行”,来自16个国家的驻华使节和外交官围绕“高质量共建陆海新通道”实地考察,共促务实合作。举办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区域合作论坛,启动“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重庆跨境数字贸易发展战略合作”。

  【左永祥】9:58二是推动独特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西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集中签约重大项目88个,合同投资超2907亿元。出台《重庆市以制造业为重点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三送一访”活动,走访外商投资市场主体1632家次,解决困难问题52个。开展“渝贸全球·跨电赋能”系列活动5场,举办2023年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成渝RCEP跨境贸易中心正式成立。

  【左永祥】9:58三是加快大能力运输通道建设。着力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印发实施《重庆市现代流通体系实施方案》,巴南区入选2023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永川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验收,重庆无水港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鱼嘴铁路货运站南货场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90%以上,预计今年年底前全面投用。持续推进通道建设,国铁集团已完成黔江至吉首高速铁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工作,设计单位已完成项目预可研报告编制。

  【左永祥】9:59(六)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推动项目投资持续放量、房地产投资加快回暖、民间投资持续好转、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加快消费育热点强复苏,培育建设立足国内、辐射周边、面向世界具有影响力美誉度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左永祥】9:59一是深入实施“抓项目促投资”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4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4.7%,其中产业优化升级、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提升、生态环保、文化、民生等7个板块项目,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57%、72.6%、44%、54%、55.8%、59.9%、53.2%。强化项目储备,开展五年储备重点项目有关工作,初步梳理形成包含4264个储备项目的清单。强化资金保障,成立总规模2000亿元的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加大向上对接争取力度,争取国家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1355亿元、较去年全年高出115亿元,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62.5亿元、较去年同期高出13.2亿元,争取将藻渡水库等9个项目纳入今年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清单。

  【左永祥】10:01二是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提升消费能级,持续推进解放碑—朝天门、观音桥等重点商圈建设,启动市级示范步行街(商圈)、市级夜间经济示范区评创工作。优化消费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四首”经济,培育引进国际国内品质首店200余个。开展系列主题促销活动,启动开展“爱尚重庆·迎新消费季”“爱尚重庆·赏春消费季”主题促销活动,举办火锅年欢节、第二届中国(重庆)国际消费节等消费促进活动。强化试点示范,印发《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试点成效监测评估工作方案》,推进首批试点示范区县建设。

  【左永祥】10:01(七)深入推动城市能级提升,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推动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整体提升,着眼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现代化的理念、方式,系统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便捷之城、宜居之城、生态之城、智慧之城、人文之城。

  【左永祥】10:02一是着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印发实施《重庆市中心城区城市重点功能片区体系规划》,优化完善两江四岸整体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累计完成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投资120.5亿元,新建改造公厕99座,新增停车泊位1.4万个。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建成西部首个省级住建领域CIM基础平台,建成智慧排水厂网一体管理平台,智慧小区达313个。高质量推进渝中区、九龙坡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建设,设立城市更新基金,争取各类银行中长期低息信贷支持768亿元。

  【左永祥】10:02二是着力完善城市交通功能。加快建设“米”字型高速铁路网,9个、1010公里在建项目加快建设,渝湘高速铁路重庆至黔江段、渝昆、成达万、渝万、成渝中线、渝西高速铁路加快推进。加快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区”,开通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10号线二期和5号线北延伸段等3条(段)、23公里线路,全市运营里程达501公里。加快形成“四环二十二射六十联线”高速公路网,25个、1391公里在建项目加速推进,成渝高速公路原路加宽、渝遂高速公路铜梁至潼南段改扩建初设获批,巫镇高速公路巫溪隧道双洞贯通,东溪河特大桥合龙。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乌江白马航电枢纽等10个项目加快推进,果园重大件码头竣工投用。加快提升国际航空枢纽竞争力,重庆新机场选址获批,黔江机场改扩建完工投用,万州机场T2航站楼完成建设。

  【左永祥】10:03三是着力增强城市生态韧性。持续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8.3%,提前3年达到国家提出的95%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城乡一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排名保持西部第1。打造坡坎崖绿化美化、山城花境、山城公园等特色品牌,开工建设山城步道14公里,建成山城绿道61公里、口袋公园35个,完成城市公园更新提质16个、街头绿地提质65个。

  【左永祥】10:03(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召开推动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牢牢守住“三条底线”,大力实施“四千行动”,着力提升“三化”水平,在建设农业强国中展现重庆担当、作出重庆贡献。

  【左永祥】10:04一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固“米袋子”,夏粮种植面积563.2万亩、同比增加3.3万亩,产量124万吨、同比增加1.6万吨,秋粮播种面积2378.6万亩、同比增加4.3万亩。丰富“菜篮子”,蔬菜播种面积628.6万亩,收获产量1222.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3.7%。充实“肉盘子”,出栏生猪979.1万头、同比增长4.4%,牛、羊出栏量分别达到15.3万头、175.2万只,同比分别增长4.3%、0.6%,水产品产量30.5万吨、同比增长5%。

  【左永祥】10:04二是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和农村改革。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造农村卫生户厕约2.6万户、普及率达到86%,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5%。启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首批创建示范村107个,创建评比美丽庭院6207个,改造农村危房3211户。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扩面深化“三变”改革,高质量推进“三社”融合工作,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32个,培育农村综合服务社68个。

  【左永祥】10:05三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由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提高至8000元,累计识别监测对象3.2万户、9.6万人,标注消除风险1.5万户、4.6万人。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累计打造产业帮扶基地5.6万个,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覆盖90%以上脱贫户。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脱贫人口动态参保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饮水安全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多渠道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78.9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5%。

  【左永祥】10:05(九)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动力。推动召开六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加快打造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奋力打造西部改革开路先锋,努力交出全面深化改革高分报表。

  【左永祥】10:06一是着力推进数字化变革。大力推进数字重庆建设,召开数字重庆建设大会,推进以数字变革为引领的全面深化改革。制定《数字重庆建设总体方案》和8个子方案,形成“1361”整体架构,扎实推进核心业务梳理。加快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持续迭代完善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有序汇聚云网资源。加快感知体系建设和数据资源归集,累计接入118.2万个感知设备的点位数据,归集基础数据库518类近9亿条数据。有序推进三级贯通的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建设试点,数字驾驶舱、数字工作台、掌上指挥室等核心系统初步具备指挥调度、决策支持、事件流转等基本能力。培育数字社会,探索现代社区数字平台建设,形成运营标准体系和一批典型样板。

  【左永祥】10:06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印发《重庆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渝快办”升级版攻坚行动方案》,上线15项“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迭代升级“渝快政”,用户体系基本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五级组织纵向贯通。营造优质有序的市场环境,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推出108条改革举措,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左永祥】10:07三是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印发《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成功争取我市纳入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布局。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易贷”“三农信用”等2个便民惠企应用场景,“信易贷”平台联通全市71家中资商业银行,银企信息满足率达60%。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印发实施《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召开重庆与央企携手合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共建现代化新重庆座谈会,与国务院国资委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印发《探索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推进方案》,川渝共建产业合作示范区累计达35个。强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重庆推进基础设施REITs产业发展12条措施,两江新区产业园、市地产集团保障性租赁住房、渝遂高速公路改扩建扩募资等REITs项目加快推进。稳妥推进开发区(园区)优化整合。

  【左永祥】10:07四是持续推进全方位开放。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科技跨境贷”助力企业境外融资等3个案例入选第三批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最佳实践案例”。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质量,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推动各方组织实施团组计划15个,达成订单约1亿美元。着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新培育重点制度创新成果15项。深化中新互联互通项目合作,举办第五届中新金融峰会、“新加坡·重庆周”活动,新增政府和商业合作项目22个。

  【左永祥】10:08(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专题会,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一体推进治气、治土、治废、治山、治水、治岸、治城、治乡、治塑,努力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

  【左永祥】10:08一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五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6个问题已整改34个,市级自查的845个问题已整改819个,其余问题有序推进,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约5.2亿元支持锰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项目建设。加强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完成“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38.3万亩,统筹推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0平方公里,完成矿山修复190公顷。扎实开展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建立库区地灾防治长效机制,系统推进405处已查明危岩崩塌隐患治理。

  【左永祥】10:09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保卫战,对重点区域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帮扶,1—6月累计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4600余个,截至6月底,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157天。打好碧水保卫战,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6%。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113块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6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左永祥】10:09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1+2+6+N”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基本成型。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3个新能源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装机规模153万千瓦。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74个绿色制造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入选首批国家绿色出行城市,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比例大幅提升至20.9%,累计建成节能建筑约7.7亿平方米,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超88%。

  【左永祥】10:10(十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做好民生兜底保障工作。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推进就业增收,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加强民生兜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左永祥】10:10一是着力促进居民增收。研究制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实施方案,推进人力资源市场技能人才工资价位发布工作,落实事业单位“超额绩效”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印发《千万农民增收致富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千万农民增收致富促进行动工作专班,实施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组织“清零”行动,上半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3%,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9%。

  【左永祥】10:11二是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现代化教育服务体系,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3亿元,预计今年新增77所公办幼儿园,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两江新区入选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持续开展“健康中国重庆行动15+2专项行动”,开工建设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三级医院达94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城乡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608.8万人、622.3万人、729.9万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计划的101.1%、100.7%、97.3%。

  【左永祥】10:11(十二)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全方位守住安全底线。把平安重庆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深化除险清患、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西部先行区。

  【左永祥】10:12一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237个保交楼项目累计销号76个、交付房屋11.6万套,占应交房屋总数的54%。加快风险项目处置,将风险楼盘纳入闭环管控,及时除险清患。114个风险项目已化解46个、化解率40.4%,完成目标任务。开展存量房网签和资金服务,大力推进“带押”交易,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全力稳住房地产市场。

  二是促进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建立政府性债务到期按月排查机制,对于排查中发现的政府性债务风险点,实行台账管理、滚动更新、动态跟踪、闭环落实,截至6月底,未发生政府性债务违约事件。出台《重庆市地方银行保险机构风险防控处置专项行动方案》,地产领域、法人金融机构、重点企业集团风险稳妥处置,实现高风险机构动态“清零”,银行业不良率1.1%、较年初下降0.3个百分点。

  【左永祥】10:12三是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全力推进外电入渝,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重庆段建设有序推进,疆电入渝工程配套新能源业主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哈密—重庆特高压直流输电通道正报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核准。加快市内电源建设,渝北燃机、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等9个项目顺利开工,新增装机约100万千瓦,永川松溉等6个新型储能项目预计8月5日前全部投产。电煤实现中长协签约全覆盖,截至6月底,全市主力燃煤电厂存煤442.3万吨,可顶峰出力38天。

  四是强化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道路运输、建设施工、工贸、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分类梳理问题隐患,清单化推进排查整治。全力夯实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完成8个水毁修复工程、6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175个抗旱水源建设、10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推进三峡库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成功处置忠县“4·25”不稳定斜坡等4起险情。

  【左永祥】10:13同时,当前我市供需两端恢复程度还不够均衡,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的突出矛盾,部分经济指标低于预期,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一是宏观环境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世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叠加复杂激烈的地缘政治博弈影响,我市稳外贸外资压力较大。二是消费恢复不及预期,居民收入增速放缓,导致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下降,房地产销售仍处于低位,家电家装等消费疲软,可选类消费承压。三是有效投资不足,房地产供需两端继续承压,市场信心仍显不足,房地产投资持续负增长,基础设施投资效益递减,工业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民间投资走低。四是实体经济面临困难较多,汽车市场需求、3C消费电子需求出现退坡,市场订单减少,原材料价格、物流等生产经营成本偏高,企业利润下滑。

  【左永祥】10:13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按照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锚定目标不动摇、主动作为不懈怠、迎难而上不退缩,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确保完成全年主要目标任务。

  【左永祥】10:14(一)全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十项行动”,推动商贸流通、对外合作等领域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共享,完善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统计分算办法。打表推进“四重清单”,加快成渝中线高铁、渝昆高铁建设,推动川渝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疆电入渝”配套电源建设,在重点产业领域试点运行2—3个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智汇巴蜀”“才兴川渝”等公共就业服务品牌,推动永川区和泸州市、潼南区和遂宁市、荣昌区和内江市先行先试建设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争取第二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

  【左永祥】10:14(二)全力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升金融服务通道建设能力,推动通道沿线地区法人银行柜面通业务、优势产业链跨区域金融协同服务,向上争取陆海新通道国际商业银行、大基金政策支持。抓紧筹备省际协商合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启动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工作、西部陆海新通道“产业链图谱”绘制工作,制定通道产业发展策略,推动通道与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开展市级公共海外仓的认定工作,支持企业在境外重点区域投资建设海外仓,提升海外仓企业品牌影响力。

  【左永祥】10:15(三)全力提振工业经济。全面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聚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制定《实施“五个赋能”推动“五个优化”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提升企业发展质效。促进产业链对接融通,进一步完善“渝企零距离平台”企业注册、登录、信息发布、信息对接功能,促进大中小企业供需“线上”对接,举行重庆市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推进会暨“百场万企”供需对接启动仪式。落实惠企政策措施,落实重庆市减轻企业负担政策措施目录清单、服务企业专员制度,迭代升级“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助企服务平台,全方位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促进企业产能释放。

  【左永祥】10:15(四)全力稳企业强主体。开展“支持市场主体发展36条”等政策评估问效,动态更新《重庆市稳经济政策包》,进一步落地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启动民营企业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快速响应企业诉求,持续开展拟上市民营企业的发掘培育,大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负责人薪酬办法》修订工作,深化国企分类监管、动态调整授放权,深入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左永祥】10:16(五)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按照新开工、在建、前期“三张清单”,打表推进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全年完成投资4300亿元以上。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精准招商,制定出台“技改贷”等支持政策,促进技改投资稳定恢复。加快12条(段)、304公里轨道交通、“5桥7隧”及重庆东站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在建项目投资进度再往前赶,力争基础设施投资全年增长11%以上。加强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监测调度,提速全市1155个在建开发项目建设。以有效投资为原则,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对投资大、收益低、近期必要性不强的项目,谨慎论证和实施。

  【左永祥】10:16(六)全力激发消费活力。开展巴渝特色消费新场景评选,开展好“爱尚重庆·仲夏消费季”“爱尚重庆·嗨购消费季”等系列活动,举办2023不夜重庆生活节、第二届成渝双城消费节、第八届重庆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等重点消费促进活动,接续开展打折促销、以旧换新、发放消费券等活动。提高对“马路经济”“地摊经济”“夜市经济”等“新集市经济”容忍度,支持发展“后街经济”“尾厢经济”“夜间经济”,推动休闲消费、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左永祥】10:17(七)全力稳外贸外资。印发实施“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计划目录和支持政策标准,在白俄罗斯、肯尼亚、哥伦比亚、印尼等国家举办“渝贸全球”重庆出口商品展览会。组织重点区县赴日韩、欧美等重点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对接推介活动。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规模。推动重庆自贸试验区迭代升级,提速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研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支持政策,升级“外商投资企业智慧服务云平台”,举办进博会重庆投资贸易合作恳谈会,更大力度引进外资。

  【左永祥】10:17(八)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抓好房地产领域精准施策调度,制定“一区一策”方案,研究储备一批政策,办好秋季房交会,促进联动消费。推广存量房交易网签和资金服务,加快批量收购商品房用于租赁住房试点,完善周边配套,推动现房销售试点。做好稳投资攻坚,强力推进“久供未建”和“久建未完”项目处置,大力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等旧城改造。持续改善房企资金状况。做好保交楼攻坚,压实区县责任,强化资金筹措,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左永祥】10:18(九)全力稳就业。抓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增加高校毕业生岗位供给,重点筹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化岗位100万个以上、政策性岗位11万个以上,开展高校毕业生“113(至少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推荐3个就业岗位)”就业服务,确保今年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按季度发布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针对求人倍率高的紧缺工种和重点人群开展定向培训。推广“渝职聘”就业信息平台,实现“渝职聘”重点企业、重点群体全覆盖。健全失业风险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对规模性失业的提前感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就业大局稳定。

  【左永祥】10:18(十)全力惠民生。抓好稳物价,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工作体系,出台促进初级产品供给保障和价格稳定实施方案,出台实施重庆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公租房租金价格形成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开展幼儿园教师保教实践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推进公办幼儿园增量发展,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督导评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试点,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000张。免费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1000人次,确保全年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1.6万个。紧扣15件重点民生实事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重点民生实事落实。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医学中心建设,高质量推进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建设。

  【左永祥】10:19(十一)全力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强化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抓好煤电气运协调保障以及需求侧调控重点工作,千方百计争取外购电及通道,加快推动已签订协议的外购电足额落地,力争四川方向再签订更多外购电。实施市场化电力需求响应方案,引导企业错峰生产,鼓励企业自愿租赁(购置)柴油发电机组、建设用户侧储能和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应对极端高温天气可能对企业用电的影响。加快市内电源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永川港桥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确保8月1日实现点火发电、并网运行。推进外电入渝项目,加快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启动建设“疆电入渝”项目。

  【左永祥】10:19(十二)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政府和国企债务风险,压实区县债务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考核评价,定期开展债务违约风险排查,指导区县开展债务展期、重组,优化期限结构。化解好房地产领域风险,压实区县责任,强化资金筹措。加强金融领域风险防控,“一企一策”稳步推进债务重组、司法重整,持续推进“壳私募”“伪私募”清理规范工作。强化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做好三峡库区危岩地灾防治,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火灾防控“除险清患”行动,开展燃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淘汰生产条件差、事故风险高、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产能,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屈谦】10:20现在进行第八项、第九项议程,请市财政局局长姜国杰同志作市政府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屈谦】10:25现在进行第十项议程,请市审计局局长戴希同志作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屈谦】10:33现在进行第十一项议程,请市教委副主任杨卫军同志作市政府关于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情况的报告。

  【杨卫军】10:33市人大常委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杨卫军】10:34近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走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双一流”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大力推进教育强市建设。胡衡华市长高度重视“双一流”建设,多次到高校调研、讲党课、作专题报告,对“双一流”建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区县和高校,加强协同发力,深化校地合作,共同推动我市“双一流”建设稳步提升。根据ESI公布的最新数据,我市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前1%,6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学科前1%、较2020年增加一倍。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我市参评规模和学科门类覆盖数、学科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实现A类学科倍增、A+学科历史性突破。重庆大学的机械工程、电气工程、土木工程和西南大学的教育学、生物学,共两所高校5个学科进入国家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名单,较上轮新增1个,其中西南大学教育学是西南地区唯一新增进入的学科,填补了我市一流学科中人文社科领域的空白。

  【杨卫军】10:34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政策引领,统筹“双一流”建设支撑体系。自2015年国家“双一流”建设启动以来,累计出台推进“双一流”建设政策文件17个。2017年5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高校特色发展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宏观层面统筹指导我市“双一流”建设。2018年8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的意见》,全方位支持两所高校争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推进市校共建。2018年12月,市政府与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共同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意见》,进一步细化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措施。2019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明确以“双一流”建设带动全市高等教育水平整体提升。2020年9月,川渝两地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共同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协同发展学科共建共享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极两中心两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川渝两地在“双一流”建设上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共兴。2022年8月,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的若干举措》,制定优化学科专业布局、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完善大学创新体系等具体措施,推进“双一流”建设走深走实。

  【杨卫军】10:35(二)坚持外引内培,集聚“双一流”建设优质资源。一是加强财政保障。我市高等教育支出从2017年的57亿元增至2022年的70.6亿元,年均增长4.4%,其中“双一流”建设专项累计投入超100亿元。二是广泛开展合作。2018年4月,市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并支持7所在渝高校与中国科学院下属22个院所开展合作共建。推动在渝高校与北京大学、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共建研究院、二级学院等9个。三是协力唱好“双城记”。充分发挥成渝两地“双一流”建设资源优势,实施“11+11”学校共建工程,聚焦65个优势特色学科签署共建协议、制定共建方案。

  【杨卫军】10:35(三)坚持专项培育,构建“双一流”建设学科体系。一是实施重点学科专项。“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分别立项建设200个和265个市级重点学科,按照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和交叉学科三类细化定位、分类支持,促进学科水平整体提升。二是实施一流学科专项。“十三五”期间遴选建设首轮43个市级一流学科,“十四五”期间遴选第二轮市级一流学科56个,通过重点支持,引导高校汇聚学科队伍、构建学科平台、强化科研能力、提升培养质量。三是实施“人工智能+学科群”专项。2019年启动重庆市首轮“人工智能+学科群”建设,支持40个学科群发展。2022年启动新一轮建设,在首轮20个申报领域的基础上增加数字技术创新管理、智能集成电路、智能零碳等13个领域,支持在渝高校立项建设学科群67个。经过建设,我市学科布局更加全面,新设国家安全学、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等国家急需的交叉学科,填补了相关领域学科空白。302个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获批数量创历年新高。

  【杨卫军】10:36(四)提升办学水平,推动“双一流”建设内涵发展。一是拔高办学层次。2017年以来,我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所,累计达到11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所,累计达到17所;新增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35个,累计达到105个;新增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119个,累计达到259个;新增博士专业学位类别8个,累计达到14个;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2个,累计达到192个。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项目,目前在渝“两院”院士达到19人,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达到597人。博士后招收3年增长2倍,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任教师博士占比达到48%、较2018年增长10%。三是加快高质量平台建设。按照建设“大平台、大团队、大项目、大成果”的思路,积极布局基础科研设施,重庆大学超瞬态实验装置、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西南大学中希文明互鉴中心、陆军军医大学组织器官再生与制造工程中心、重庆医科大学重大脑疾病与衰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高质量平台落地建设。

  【杨卫军】10:36(五)坚持深化改革,优化“双一流”建设环境。一是优化人才管理机制。印发《高校试行编制周转制度实施方案》和《重庆市加快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措施》,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人才招聘、岗位设置、绩效管理等人事制度。印发《重庆市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下放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至高校。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高校绩效考核及分配的指导意见》,完善绩效工资政策。二是健全科研管理机制。印发《全面提升我市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步形成以项目分类评价、预算调整权下放、人力资源费比例提高、结余经费留用等制度成果,激发高校创新活力。

  【杨卫军】10:37(六)坚持立德树人,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实施以课程思政项目为引领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优质课程、教学案例库、联合培养基地、导师团队建设为核心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全市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规模、质量不断提升。2022年在校研究生突破10万人,专业学位在校生达到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61%。2023年全市市属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长23.81%,首次突破千人。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学院试点工作于2023年5月正式启动,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于2023年6月挂牌招生。全市9项教学成果荣获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居西部前列。13项教学成果荣获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其中一等奖2项,打破了我市12年来无一等奖的记录。全市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合格率达到99.18%,列全国第三。我市大学生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奖27个,居全国第三、中西部第一。

  【杨卫军】10:37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仅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两所部属院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市属院校和军队院校尚未实现突破。这既有重庆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历史原因,更暴露出我们自身工作的差距: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差距。指导推动高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中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瞄准解决“卡脖子”、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现实问题,积极挑大梁、担重任还不够。二是在坚持创新制胜上有差距。紧扣构建“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优化学科战略布局、推进深度交叉融合的体制机制尚需完善,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的力度还不够。三是在强化人才引领上有差距。居于国际学术和创新前沿的高水平领军人才偏少,发展环境、科研平台、体制机制等对高水平人才的吸引力还不够。

  【杨卫军】10:38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各项部署,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科技和人才支撑。力争到2027年,全市新增2—3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成5个以上世界顶尖学科、7个以上世界一流学科、60个以上世界高水平学科,下一轮“双一流”建设入选高校实现翻番、市属高校实现“零的突破”。

  【杨卫军】10:38(一)优化资源配置,助力特色发展。强化经费保障,持续探索中央、地方、企业、社会协同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本科高校投入力度,逐步提高财政拨款水平。争取更多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等国家级平台、项目、研发计划落地,在人财物保障上给予重点支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聚焦急需领域、重点平台和特色优势学科,集中力量、持续支持。定期发布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指南,支持高校主动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专业。

  【杨卫军】10:39(二)夯实学科基础,推动交叉融合。建好1个国家级和11个市级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建强数理化生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支持重庆大学建好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两个强基计划,提速建设超瞬态实验装置,建优国家基金委西南理论物理中心。支持西南大学生物学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重庆师范大学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支持陆军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在基础医学领域争创一流。适度布局天文学等基础理科学科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推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产业需求、高校自主”多元协同的学科专业调整体系,加强应用学科专业与行业产业、区域发展的对接联动,加快成渝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建设。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培育“医学+X”新兴学科专业,推进农工、农理、农医、农文交叉融合创新发展,构建高水平、特色化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

  【杨卫军】10:39(三)深化国际交流,加大人才引育。扎实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支持高校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合作平台建设,打造内陆高等教育开放高地。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的深度合作,着力建设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和论坛,创办高水平国际学术期刊。加大来华留学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建设力度,提升“留学重庆”吸引力。深入开展人才引进活动,力争每年面向海外引进30名领军人才,力争每年引进优秀博士1000名,其中海外优秀博士200名。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支持青年博士进站开展博士后研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屈谦】10:40现在进行第十二项议程,请市政府副市长张国智同志作市政府关于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张国智】10:40市人大常委会:受胡衡华市长委托,现就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张国智】10:41一、工作推进情况

  重庆自贸试验区是全国第三批设立的自贸试验区之一,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六年多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初心使命,积极开展首创性、集成化、差异化探索,较好地发挥了改革发展排头兵、开放发展制高点、创新发展先行者作用。2022年,重庆自贸试验区以全市1.46%的面积,贡献了全市超1/10的新设企业、近1/2的实际使用外资、近2/3的外贸进出口总额,成为全市开放型经济的主力军和“动力源”。

  【张国智】10:41(一)立足国家战略强改革,持续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一是服务共建“一带一路”,探索陆上贸易规则。依托中欧班列开立全球首份“铁路提单国际信用证”,实现批量化运用,截至2023年6月,累计签发铁路提单6160笔,货值约29亿元。制定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联运作业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铁路提单背书转让效力得到司法审判实践支持,开创国际贸易史先河。创新陆路贸易融资方式,制定出台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搭建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直连平台。二是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推动多式联运创新。出台关于支持签发多式联运单证及对利用多式联运单证融资给予贷款贴息的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加强多式联运“一单制”推广应用。制定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完成铁海联运提单样本备案。利用区块链技术签发数字提单,提供结算及融资服务,探索建立连通海上与陆上的贸易物流金融新规则。签发全国首张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多式联运提单,推广“铁路原箱下海、一箱到底”模式,整体通关时间压缩40%。三是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开展便利通关创新。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充分释放长江黄金水道发展动能,不断巩固重庆作为长江上游航运中心的地位。开展水运进口转关“离港确认”试点,提升江运时效40%。创新船边直提模式,企业提箱时间由原来的1—2天缩短至1—2小时。创新“启运港退税”模式,企业比以往提前1个月拿到出口退税款,有效提升企业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

  【张国智】10:42(二)立足关键领域抓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促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外资项目备案实现立等可取。首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模式,被国务院纳入自贸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并被国务院办公厅作为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做法予以通报。推出货物贸易“一保多用”管理模式,实现企业一份担保在关区不同业务领域、不同业务现场、不同担保事项间通用,被国务院纳入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点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二是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开展本外币合一账户体系、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等20多项创新试点,进口付汇、跨境运费支付业务办理时间分别缩减至2分钟、10分钟。推出知识价值信用融资新模式,建立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已惠及企业超10000家(次)。上线全国首个跨境金融区块链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累计便利企业运费结算、贸易结算与融资超33亿美元。三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全面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和“基层注册官”制度。开发“全程电子退库系统”,实现退库全流程电子化,退库效率提升50%以上。创建市场综合监管大数据平台,打造自贸试验区智慧监管模式,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成立全国首家覆盖全域的自贸试验区法院,设立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创新推出涉外商事诉讼、仲裁与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张国智】10:42(三)立足产业集聚谋发展,持续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做强市场主体。成功引进星光国际精准医疗创新中心等百亿级项目,阿里巴巴、腾讯、百度三大互联网巨头先后落户,德国埃马克机床、德国博世创新中心、奥特斯IC载板、紫光芯片、万国数据和中欧数字生态城等一大批标志性项目落地。截至2023年6月,重庆自贸试验区累计注册企业超19万户。二是做优产业结构。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各片区差异化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商贸物流、大数据、文旅健康等新兴产业集聚。2022年,重庆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总额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1个和45个百分点。三是做好优势特色产业。以完善产业链供应链为导向,不断强链补链延链,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汽车物流业形成良好规模效应。构建集成电路产业生态,汇聚英特尔、SK海力士等知名芯片企业,形成产值7000亿元的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集群。依托区内铁路口岸,提供跨境物流、铁路信用证结算、报关报检、保税仓储等供应链全流程服务,累计实现奥迪、保时捷等17个汽车品牌3万余台进口汽车清关分拨,进口数量、产品货值在内陆口岸连续多年保持领先。

  【张国智】10:43(四)立足联动发展促协同,持续扩大自贸区溢出效应。一是推动川渝协同开放。深入推进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建设,联合印发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三年行动方案,共同创建全国首个中欧班列合作品牌—中欧班列(成渝),协同开展中欧班列集拼集运模式、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等试点,协同集成全国首创的关银“一KEY通”等制度创新成果。二是加强开放平台协同发展。深入实施重庆自贸试验区与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一体化推进方案,推动目标定位、政策创新、产业发展、辐射带动等一体化,协同创新全国首例“以航空公司为单元”的保税航材海关监管模式。探索设立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统筹发展示范基地,推动两类区域从布局、管理、政策、产业等多方面协同发展。联合创新综合保税区设备零配件便捷监管模式,通关时间和费用大幅压缩。三是建设联动创新区。分两批创建25个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着力打造“自贸试验区经验复制推广先行区、政策制度创新协同区、开放型产业发展协作区、区域联动发展示范区”,培育形成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新模式、国际化技术转移转化新模式等改革创新案例。

  【张国智】10:4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功能导向不清晰。重庆自贸试验区三大片区按地理空间分布划分,未充分考虑功能定位及全产业链发展需要。同时,各片区产业发展定位不聚焦,除电子信息产业外,未形成有集聚效应的主导核心产业。

  【张国智】10:44(二)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重庆自贸试验区内制造业以电子信息为主,其营业收入占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的74.4%,主要是“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竞争力不强。尽管集成电路产业有一定竞争力,但目前体量较小,尚不到百亿级,产业链条还不完整,仍处于培育期。

  (三)制度创新的“靶向”不够清晰。一方面,围绕市场主体诉求“自下而上”推动的制度创新还不够多,主要靠国家层面“自上而下”推动。另一方面,改革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融合度不够高。目前的制度创新主要是围绕效率提升、流程优化、时间压缩开展的“微创新”,而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的改革创新较少,“以贸带产”作用发挥还不充分。

  【张国智】10:4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开放引领、改革赋能、以贸促产、以产兴区”,根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明确重庆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核心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先导区、新型保税经济发展示范区、现代服务经济开放发展集聚区、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引领区),积极构建实施重庆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四梁八柱”,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重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努力把重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引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先行区。

  【张国智】10:45(一)优化国际物流枢纽建设。提升多式联运效能,创新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初步建立集装箱调拨共享体系。提升贸易便利能级,扩大“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应用率,强化“7×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保障,深化通关模式改革。提高枢纽运转效能,加快补足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铁路专用线、集疏运体系等短板,争取设立铁路口岸综合保税区和鱼嘴铁路货运站海关监管场所,建成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庆无水港。

  【张国智】10:45(二)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打造数字经济领域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加快建设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建设市级数字服务出口示范基地。夯实数字经济新基建底座,推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西部数据交易中心。推动数字合规和监管体系建设,依托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展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试点,探索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字贸易板块。

  【张国智】10:46(三)推动保税经济转型升级。做优“保税+制造业”产业,引导加工贸易向品牌、研发、分拨和结算中心等产业链高端延伸,构建电子信息全产业链保税研发体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做强“保税+航空”产业,高标准打造中新航空产业园,建好用好新加坡航空(重庆)保税航材分拨中心。做大“保税+贸易”产业,建设重庆(西永)对外文化贸易基地,争取获批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和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

  【张国智】10:46(四)推动现代服务经济开放发展。加快建设内陆金融开放体系,建设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建好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打造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两江新区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建设重庆中央法务区(渝中区)等高端法律服务聚集区。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信息咨询、通讯、金融等新兴服务贸易,高标准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张国智】10:47(五)推动先进制造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实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龙头引领行动计划,建设传感器、雷达等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基地。推动壮大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产业,完善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生态。迭代升级智能终端产业,积极导入高附加值、高收益智能终端产品,做大物联网设备、智能可穿戴等产品规模。积极培育新能源及新型储能产业,推进氢能科技孵化园、氢能智造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引进培育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先进储能技术企业。

  【张国智】10:47(六)完善开放制度体系。深化陆上贸易规则创新,加快推动铁路运输单证金融服务试点,上线运行重庆自贸试验区陆路贸易金融服务平台。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深化数据创新与监管沙盒、金融科技与电子支付等领域探索。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建立“司法赋能进自贸”工作机制,建立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相适应的专业化审判机制。促进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探索实施自贸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

  【张国智】10:48(七)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重庆自贸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工作调度,推动形成合力。优化项目支撑机制,加大项目储备、项目招引、项目建设工作力度。健全运行机制,按照功能定位组建相应的专项工作组,建立健全数据统计分析机制。强化考核评价机制,健全重庆自贸试验区评价指标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建设情况综合评估,动态开展重庆自贸试验区外贸、外资、项目等外向型经济评估,建立观摩学习、“赛马比拼”工作机制,实现自贸工作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屈谦】10:48现在进行第十三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同志作关于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莫恭明】10:49市人大常委会: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中央决策部署和重庆市委、四川省委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要求,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继2021年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协同立法、同步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今年5月至7月,四川重庆两省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第四次联席会议精神,协同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现将我市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莫恭明】10:50一、执法检查的基本情况

  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对此次协同执法检查高度重视,双方相关专委会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商议分别形成执法检查方案,报经两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实施。重庆市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晓涛、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黄玉林任副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专工委负责人、市人大代表、专家为成员。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营商环境建设的“堵点”、企业生产经营的“痛点”、法规落地执行的“难点”,逐条对照法规条文,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深度检视条例规定的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效。

  【莫恭明】10:50此次执法检查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川渝人大协同联动。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沟通衔接和协同配合,过程中做到“四同”,即共同制定方案、同步部署推进、协同开展检查、同时提请审议。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荣昌区、四川内江隆昌市的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协同检查,并在内江市召开了座谈会。两省市执法检查报告分别形成后,相互征求了意见建议。二是重点突出、形式多样、覆盖面广。执法检查组围绕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要素保障和实施存在的问题建议5个方面、22条具体内容,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协同检查、实地检查、委托检查、委托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开展了检查。除了两省市协同检查,我市执法检查组还召开市级部门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6个市级部门相关情况的汇报,召开了法治保障情况专题座谈会,与20余家企业交流座谈,实地走访了18家企业。执法检查组还分4个检查小组,赴万州、九龙坡、巴南、云阳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黔江、江津、永川、南川、綦江、铜梁、开州、垫江、巫山、秀山10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检查。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研。本次执法检查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重庆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听取了涵盖国企、民企、外企、行业协会商会48家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向200余家市场主体发放了调查问卷并进行了分析研究,为我们开展执法检查提供了参考。

  【莫恭明】10:51二、条例实施的总体情况

  条例自2021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了条例各项规定。总体来看,条例落实情况良好、工作成效较为明显,推进机制逐步健全,政策体系加快完善,政务办事效率稳步提高,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正在加速优化。全市去年新增市场主体53.23万户,截至今年5月30日,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53.72万户,其中企业110.6万户,展现出较强的韧性和发展活力。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多项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委表扬,其中《重庆“三管齐下”打造营商环境升级版》经验做法获中央改革办肯定。

  【莫恭明】10:51(一)条例实施举措推动有力。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22个专项工作小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市级部门组建工作专班500余人,各区县对应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全市上下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良好氛围。二是制度机制初步建立。构建了“1个任务清单+N个配套政策”的政策体系,市级层面连续5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市级部门围绕创新试点、世行评估、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开办企业和办理建筑许可等工作配套制定专项政策办法500余个,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条例规定应建立的20项机制、5项制度、5项清单均已建立健全。三是强化宣传培训。构建了“常态化宣传+重要节点专题宣传”的宣传引导机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9600余次,刊发报道1.8万余篇,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注重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和中介机构培训,共组织培训8200余场,参训人员75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对政策运用和执行的水平。四是多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市委、市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专项督查重点内容,市纪委监委等将营商环境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事项,市审计局定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专项审计,多措并举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

  【莫恭明】10:52(二)市场环境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准入效率逐步提高。全面落实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上线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推出“E企办”小程序,实现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从网上提交材料到免费领取执照、公章、税盘和发票不到2小时。深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平均接电时间由31天压减至4.3天。二是要素保障不断强化。建成“信易贷·渝惠融”信用信息数字金融平台,推动涉企数据全面归集、融资服务全域覆盖、银企对接全网通办。优化水运物流组织模式,开行长江黄金水道“沪渝直达快线”,有效提升水运物流时效40%。供电可靠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电力获得感不断提升。优化用气基础服务,对燃气企业市场化经营活动开展了专项整治。三是企业纾困解难成效明显。已出台“支持服务业10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56条”“促进工业平稳增长39条”“支持市场主体发展36条”等助企纾困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开展工作落实的调度,两年来累计为企业减负约2100亿元。同时,推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已为全市2.8万家企业明确服务专员。

  【莫恭明】10:52(三)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服务标准不断规范。建立了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上线运行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1800余项服务全市“同事同标”(占比64%),600余项高频事项“全渝通办”。累计推出3批次311项“川渝通办”事项、34类电子证照川渝互认共享。二是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推动综合窗口改革,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综办”窗口比例超过90%,实现办事“只进一门、只跑一窗”。村(社区)代办服务110余项,推行邮寄办、上门办等,方便群众“就近办、家门口办”。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由203项压减至100项,申报材料、办理时间压减50%以上。荣昌区在全市率先推行企业“证照并联注销一件事”试点,并开展“123456”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探索,社会反响较好。三是数据赋能不断强化。“渝快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行政许可实现全面清单化管理、99%的事项“最多跑一次”。推出轻量级随身应用二维码“渝快码”,关联2000多个应用场景和服务。巴南区建立“巴巴实”企业服务云平台,为企业提供全周期服务。

  【莫恭明】10:53(四)法治保障基础逐步夯实。一是相关法规制度加快完善。已出台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标准化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部,重庆市政府服务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政府规章8部;同时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已废止或修改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13部、政策文件439件。二是监管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完善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推动破解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难题。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执法问题,明确提出了“三个一律”的规定要求,严格规范了涉企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首任市级部门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完成对2688个执法主体和48472名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加大了侵害民营企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莫恭明】10:53三是司法保障质效不断提高。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出台了一系列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举措,依法加强了对民营企业保护与支持。设立成渝金融法院。成立西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累计清理债务2133亿元,盘活企业资产961亿元。完善破产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率83%。深入推动繁简分流,快速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5.7万件。建立“1+11”制度体系,进一步缩短涉企案件办理周期、降低相关成本。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已建成12348重庆法律服务网,建立了1124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覆盖。建立了“万所联万会”服务机制,推动370家律所与462家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服务关系。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00多个调解组织、8000余名调解员已入驻法院平台。

  【莫恭明】10:54三、条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尽管条例得到了有效实施,对改善我市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照条例的具体规定,对比先进地区营商环境的质量水平,对标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对照企业群众的呼声期盼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市在市场环境、政务服务、法治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高度重视、持续改进。

  【莫恭明】10:54(一)市场环境打造还存在差距。

  一是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对照条例第11条、12条、21条、23条规定,检查发现部分领域仍存在“竞争壁垒”,一定程度上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如在参与重大建设或政府性项目招投标时,个别部门在信息安全、产品标准、企业规模、信用评级、注册资金等方面设置排他性条款,一定程度上限制外地或民营中小企业准入。我市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发现的229件妨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中,产业发展类与招标投标类83件、占比36.25%,如“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以‘在本地注册’的形式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将在本地缴纳的税收额度与财政支出挂钩”等问题。

  二是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检查发现,部分区县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失信违约行为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垫资比例较高、工程款结算不及时、以商票支付等现象,少数单位拖欠企业款项时间长达2-3年。有企业反映在疫情期间应急承接了市政施工围挡工作,但后因疫情政策突然调整,按合同约定的部分账款尚未结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莫恭明】10:55三是要素保障能力还需加强。对照条例第11条、27条至32条规定,检查发现,金融机构出于资产质量和风险防控考虑,对中小微型市场主体贷款过于谨慎,存在审核要求过多、审核时间过长等现象,部分中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担保物等无法满足贷款要求,融资难、融资贵依然存在。同时,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保障也有差距。部分企业反映,有的地方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招商企业入驻后无法达到要求,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有企业反映,有的地方存在用水、用电、用气安装收费标准不够透明合理;有企业反映,有的地方用电、用气得不到保障,用电用气高峰时段未通知市场主体临时“拉闸”等情况时有发生。

  【莫恭明】10:55(二)政务服务水平尚有提升空间。一是办事便利度仍有差距。对照条例第40条规定,检查发现,“放管服”改革落实还需深化,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环节多、程序繁琐,如企业普遍反映工程建设领域行政许可多、审批耗时长、流程标准化程度低;办理行政许可时,相关部门的手续要件互为前置、前后审批阶段要求不同,让企业“多头跑”。还有企业反映,政务服务标准不够统一,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的名称、办理时限、服务流程等不完全相同;电子政务系统存在人性化不足,系统响应速度和运行稳定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二是“数据壁垒”“数据烟囱”仍然存在。条例第42条规定,应当整合政务数据资源。检查发现,各部门业务系统相对独立,垂管系统、自建系统、市级平台间数据共享机制尚不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不到位,部分数据共享流程较复杂,供需标准对接不顺畅。如水、电、气、讯接入推进“一站式”办理难度较大,企业仍需向多个单位分别申报;电子营业执照尚未能实现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共享互用,要求企业提供纸质营业执照的情况时有发生;“渝快办”平台与行业专网数据还未完全互联互通,如某区有87个行业专网系统,其中约40个专网系统未与“渝快办”平台实现数据对接。三是惠企政策宣传落地还有差距。条例56条规定,要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检查发现,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精准推送不够到位,一些政策“知晓度”不高,部分市场主体反映“不清楚能否申报、怎样申报”“政策申报时间长、程序繁琐”“因了解不透或知晓时间滞后错过享受政策窗口期”,导致一些政策在落地上存在堵点。

  【莫恭明】10:56(三)法治保障能力仍需不断加强。一是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有待加强。条例第59条至64条规定,要求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出台的保护和支持市场主体的措施落实不够好;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指导、提醒、警示不够,监督执法还存在态度“冷”“硬”、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现象;一些领域自由裁量空间大,对企业宽容包容不够,企业微小错误就按照高限处置,增加了企业负担和怨气;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数量不多、覆盖率不高,频繁执法、多头执法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情况未完全杜绝。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有待深化。条例第67条、70条规定,要求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府院协调联动。检查发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较少,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尚需完善;商事案件数量多、案件复杂、审判难度大,人案矛盾突出,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企业因为长时间的司法等待和复杂的诉讼程序而增加经济负担与风险。三是普法宣传还需加强。对照条例第73条规定,检查发现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普法宣传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持续性不足,部分窗口服务、监管执法等领域工作人员对条例及最新政策掌握不熟悉。

  【莫恭明】10:56(四)相关领域立法还需持续加力。一是相关法规谋划不足。随着国家战略的加速推进,特別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走深走实,我市部分领域的地方立法不适应改革和发展需要,缺乏前瞻性和超前性,比如在数字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中小企业促进等领域的立法谋划不足。二是部分条款亟待修改。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新一轮评价标准,我市优化营营环境条例内容要充实,比如需进一步完善条例中涉及外商投资的条款,持续改善开放环境,助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部分条款要完善,如条例35条明确规定“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但条例对相应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缺少明确规定,还需在工作原则、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容错免责等方面进行明确。第66条关于“应当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和必要性”“高级管理人员”“最大限度”等规定笼统,基层难以界定执行。

  【莫恭明】10:57四、意见建议

  针对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持续贯彻实施好条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市场公平的维护者,要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任务还很艰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逐项分解落实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要持续深化条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举措、突出成效、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维护和监督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公平竞争监管。完善与负面清单配套的审批、监管、信用等法规政策,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激发民间资本参与本市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优化完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二是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机制,实行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和对恶意拖欠典型案例的曝光,严格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完善政府诚信机制,维护政府形象,作好诚信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规定要求,全面认真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的民营企业工程、货物、服务款项。三是加强集约高效要素保障。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举措,积极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精准加强协调,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落实优化降低企业用地、用能、用工、物流等成本的政策措施。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能源保障。加快完善物流体系建设,疏通堵点、卡点,着力降低企业成本。

  (三)进一步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一是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优化提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事项,优化流程,深入推进常态化“三服务”工作,落实一次性告知、服务企业专员等制度,消除市场主体办理“来回跑、多头跑”现象。围绕“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多规合一”等方面不断深入探索创新,督促市级部门、各区县政府按照要求加快推进“全渝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是提速数字重庆建设。聚焦“一年形成重点能力、三年形成基本能力、五年形成体系能力”目标,通过工作体系重构、业务流程再造、体制机制重塑,减少低水平建设和多头投入;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庆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重大应用。三是督促惠企政策切实落地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措施、享受条件、申报流程,提升政策办理便捷度和时效性,加强政策出台后的宣传、推介、解读、培训,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加强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办事效率。

  (四)进一步打造公正有力的法治环境。一是继续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执法标准和程序,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防止随意执法、权力滥用。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难题。对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规范各种执法检查,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涉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行为,做到“无事不扰”。二是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严格把握违规违法、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进一步依法压减民商事案件审判执行全流程的环节、时间和成本。加强涉企案件立案、侦查等环节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违法立案、超期办理、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三是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着力做实做好法律服务市场主体工作,统筹整合川渝两省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两地法律服务联盟,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等行动。健全完善中小投资者维权、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领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规规章,适时修订完善条例。一是加强相关法规规章建设。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加强立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研究,近期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政策文件立、改、废的基础工作,继续健全完善有关配套规章制度,细化落实有关规定,确保条例规定落实落细。二是做好条例修订的基础工作。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针对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痛点问题,对条例内容进行再梳理,扎实做好条例修订的前期调研论证,适时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屈谦】10:57现在进行第十四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庆同志作关于检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赵世庆】10:58市人大常委会: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举措。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于次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禁捕。为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一步落地落实,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改善和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7月出台《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禁捕区域和禁捕期限、禁止行为、垂钓管理、组织领导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今年常委会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赵世庆】10:58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世庆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洪亮、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杨树海任副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按照常委会要求,坚持把本次执法检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任务,以实际行动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依法监督,紧扣法规《决定》,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定责任是否落实、法规执行效果是否明显,推动在法治轨道上落实长江禁捕工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邀请市人大代表就近参加所在代表联系组的执法检查活动,广泛听取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基层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赵世庆】11:00 5月5日,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并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重庆分局、市休闲垂钓协会等15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决定》实施情况的汇报;5~6月,赴南岸、合川、武隆、开州、巫山等5个区县实地检查,同时,还委托涪陵、沙坪坝、长寿、江津、綦江、丰都、忠县、奉节、酉阳、彭水等10个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开展执法检查。6月底以来,执法检查组汇总梳理了相关情况,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补充调查,就检查情况与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交换了意见,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

  【赵世庆】11:00二、《决定》贯彻实施情况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地,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做好长江重庆段禁捕工作,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意义重大。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宣传实施《决定》,禁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决定》实施以来(截至2023年6月),累计查处涉渔行政案件3465件,刑事案件120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390人,打掉犯罪团伙198个,收缴非法捕捞工具2200余套,查获渔获物7200余公斤,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非法捕捞发案数量明显下降,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水面基本实现“四清四无”(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无捕捞渔船、无捕捞渔网、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水生生物多样性初步呈现恢复向好趋势,全市长江流域监测到本地种鱼种133种,种类数和资源量较禁捕前有所增长,长江鲟等珍贵濒危物种被发现频次增多。

  【赵世庆】11:01(一)提高政治站位,长江禁捕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举全市之力谋划部署推动。成立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领导和统筹推进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禁捕执法监管、打击非法捕捞、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等4个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调度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区县强化属地责任,也分别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进一步落实禁捕相关工作。

  【赵世庆】11:01二是完善禁捕制度体系。市农业农村委根据《决定》授权,研究制定了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坚持疏堵结合、分类处置,明确禁钓区、禁钓期,可钓种类、规格、重量,以及非法垂钓10类情节严重情形,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及时修订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后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8种,进一步加强了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发布禁捕水域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名录,对相关渔具的结构、作业方式及危害性做了说明,分类更加清晰,对渔业执法更具指导性。市高法院发布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规范全市法院非法捕捞犯罪案件审理,为全国法院非法捕捞犯罪量刑规范化提供“重庆样本”。各地还实施长江流域重庆段十年禁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踊跃参与长江大保护。

  【赵世庆】11:02三是建立禁捕工作机制。成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与川鄂湘贵4省签订交界水域共管协议,市内区县间交界水域实行共管共治,各自主动延伸监管监测范围,推行“谁发现、谁固证、谁处理”的快查快处机制。探索“公安+渔政”禁渔联合执法,全市设立6个长江禁捕警务室,实行渔政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合署办公,提升监管实效。依托河长制管理机制和监管力量,形成区县、乡镇、村社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网格员1万余人,共护水域生态安全。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将禁捕作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开展常态化暗查暗访,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赵世庆】11:02(二)严格执法管理,涉渔违法监管打击力度不断增强

  一是加强禁捕水上执法。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亮剑”“零点”“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有组织、成规模、链条化的“捕运销”团伙犯罪和“泥鳅钓”、“绝户网”、潜水电鱼等新型违法捕捞行为。针对非法捕捞犯罪大多夜间作案的特点,合理错时调配执法力量,持续加强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力度,加强水岸联动、上下游协同,最大限度提升水域防控效能,有力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在公安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中,我市连续三年考核位居全国第二,长江禁捕秩序稳定向好。

  【赵世庆】11:03二是加强涉渔市场整治。市场监管部门摸清涉渔市场经营主体底数,建立涉渔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市场主体数据库并适时更新。督促市场涉渔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查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网络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和网络专项监测。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开展拒绝非法涉渔广告、不买不卖长江鱼等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打击涉渔违法宣传和加工、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监管人员2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涉渔市场主体8.9万余家次,检查企业名称、字号、店招门楣、菜单菜谱27万余个,改正问题740个,监测网络电商平台10000余个(次),督促下架涉渔非法交易信息54条。

  【赵世庆】11:03三是加强数字化巡查巡护。数字化赋能执法监管,实施“亮江工程”,沿江布设AI视频监控951个,实现重点水域全覆盖;整合拓展渔政AI预警系统、农业“慧执法”系统、渔政指挥调度平台等功能,初步实现监控点位自主巡江、违法行为自动识别、预警信息精准推送。通过数字化监控和日常巡护相结合,加大了巡查频率,提升了监管效能。《决定》实施以来,共取缔禁捕水域“三无”船舶1450艘,清理残留网具4000多张,劝导制止违规垂钓20万余人次,数字化助力禁捕工作受到农业农村部肯定。

  【赵世庆】11:04(三)回应民生关切,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退捕渔民妥善安置是确保长江十年禁渔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决定》实施后,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按月对已转产就业退捕渔民,特别是灵活就业退捕渔民进行追踪调查,定期核实、动态更新退捕渔民转产就业、社会保障、家庭收入等信息,及时发现退捕渔民生计问题,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失业退捕渔民动态清零。二是加强转产就业帮扶。开展“春风行动”、就业困难人员专项帮扶等行动,及时提供就业援助。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对退捕渔民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新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对就业特别困难的,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如充分发挥退捕渔民熟悉水情鱼情优势,吸纳261名退捕渔民进入渔政协助巡护队伍,让捕鱼人变成护渔人。

  【赵世庆】11:04三是出台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养老是退捕渔民上岸后最关心的问题,及时出台养老保险补贴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渔民,给予每人每年2500元的缴费补贴。切实优化服务,在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专门增加渔民模块,开发了参保状态查询、一次性清算补差以及补贴金额统计等功能,让退捕渔民免申即享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目前,全市有转产安置需求的7289名退捕渔民已全部实现就业;符合参保条件的10395名退捕渔民实现应保尽保,为长江十年禁渔一年起好步、三年强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

  【赵世庆】11:05(四)加强宣传引导,全民共筑生态屏障意识不断强化

  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长江禁捕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沿江公园、码头、客运站、餐馆、农贸市场、水产品交易市场、渔具店等重点场所,张贴海报、发送宣传资料,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营造舆论氛围。与新闻媒体紧密合作,在人民网开设十年禁渔专栏宣传,适时发布非法捕捞、非法垂钓典型案例,持续宣传我市禁捕工作,中央电视台《环境司法护佑绿水青山》首集播出我市办理跨省特大非法捕捞犯罪案件,达到“查处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对涉渔违法形成强大威慑。截至目前,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万余份,向市民推送禁捕宣传短信1.6亿余条,央级媒体累计报道我市禁渔111140余次。

  【赵世庆】11:05在严格禁捕的同时,我市坚持“禁”与“疏”两手抓,2021年成立市休闲垂钓协会,积极引导垂钓爱好者安全、守法、文明垂钓。研发“渝钓通”小程序/APP,免费提供政策法规查询、禁(可)钓区提示、保护鱼类识别登记、钓场指引等服务功能,登记人数13万余人,居全国第一。结合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大力发展休闲渔业,长寿、璧山、潼南等地试点建设标准化休闲钓场和休闲垂钓基地,最大限度引流禁钓期垂钓人员,切实兼顾了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垂钓爱好者的休闲活动,得到广大垂钓爱好者认可。

  【赵世庆】11:06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决定》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推进长江禁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执法检查中了解到,目前禁捕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工作中不断推动解决。

  【赵世庆】11:06(一)部分干部群众思想重视程度不够

  个别地方对长江禁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禁捕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部分沿江居民有“靠水吃水”观念,对长江禁捕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责任后果不太清楚。随着禁渔成效显现,鱼类资源恢复,居民违规垂钓情况增多。

  【赵世庆】11:07(二)涉渔执法监管总体效能还需提升

  从各地检查情况看,非法捕捞存在一些新趋势,如由白天转向黑夜,干流转向支汊流,水上捕捞转向水下设置暗网、无人机遥控等,作案手段、作案工具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面对新情况新要求,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装备保障和执法协作等方面还存在短板。一是基层执法队伍有待加强。我市应配备渔政执法人员1089人,现仅有516人,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往往身兼数职,承担种植、畜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繁重的执法工作,精力体力透支严重。个别执法人员对涉渔违法行为处置程序还不够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理解还不够到位,执法规范化建设任重道远。二是执法装备保障有待提升。《决定》第6条规定,区县政府应当加强执法装备配置,提高专业能力。各区县反映,渔政执法车辆、船艇、无人机等配备不足,难以满足日常执法监管需要。有的区县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持续保障能力不足,配备了价值百万元的快艇,但因油费高、经费不足,导致每年只能正常使用两个月,其余时间靠岸闲置,影响禁捕工作开展。三是执法协作有待进一步深化。虽然省际间、区县间、部门间建立了一些协商合作机制,但还不够健全完善。部分协作协议存在虚多实少、内容不细化、执行操作难等问题。执法信息数据共享共用方面还需加力推进。

  【赵世庆】11:07(三)有关法律法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是个别概念规定不够清晰,影响《决定》实施。如“生产性捕捞”一词援引自长江保护法,目前没有上位法或者立法司法解释进一步释义,是从捕捞方法、捕捞工具,还是渔获物重量、价值方面认定,生产性捕捞是否一律入刑,各有不同认识。二是渔业法实施办法关于非法垂钓的处罚规定与《决定》不一致。《决定》第12条第4款和渔业法实施办法第36条第9款对非法垂钓行为的处罚均作了规定,但两者处罚标准不一致,基层执法人员建议尽快修改,统一标准。三是个别区县禁钓区域划定不够科学。《决定》第4条规定,要制定休闲垂钓具体管理办法,明确禁钓区。检查中了解到,个别区县划定的禁钓区域不尽合理,对正常休闲垂钓有所影响。四是禁用渔具管理难度大。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渔具,明确的是禁止在禁捕水域使用,但在池塘、水库等非禁捕水域是可以使用的,禁用渔具也未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基层执法人员反映禁用渔具管理难度大,难以有效阻绝其在禁捕水域使用。五是乡镇无渔政执法权限影响执法效果。禁渔执法第一线在乡镇,乡镇执法人员是涉渔违法行为现场处置的第一人,也是禁渔打非的有效监管力量,但目前执法权限在区县一级,乡镇无对应执法权限,只能口头劝导或电话报告,对违法行为“看得见、管不着”,执法效果打折扣。

  【赵世庆】11:08四、进一步加强《决定》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长江流域生态持续恢复的全局大局出发,积极主动作为,持续有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把长江禁捕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到位。

  【赵世庆】11:08(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和《决定》要求,依法守护好长江母亲河。要综合运用考核、审计、监督、约谈等手段,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区县、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长江禁捕属地属事责任,推动法定要求落实落细。要落实好财政经费保障主体责任,防止因资金不到位或拨付不及时影响禁捕工作顺利推进。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动态监控资金到位、支出进度和使用规范等情况,发现问题督促解决,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强化《决定》宣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宣传《决定》的政策举措,报道长江禁捕典型案例,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营造长江禁捕良好社会氛围。

  【赵世庆】11:09(二)强化支撑保障,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科学确定渔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适当向禁捕水域面积大、非法捕捞行为多发、执法管理任务重的地方倾斜,保障禁捕执法管理需要。组织开展技能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为涉渔水上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提供保险保障,积极购买水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二是加强数字化装备建设。整合沿江视频监控资源,满足多部门执法需要。加密和优化视频监控点位布局,扩大覆盖面,逐步实现由重点水域向其他高发、频发水域延伸。及时迭代升级渔政执法平台功能,推动禁捕执法工作由“人防”尽快向“技防+人防”转变。三是继续深化执法协作联动。坚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相协调、“水上打、路上管、市场查”相协作,健全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长效的协作执法监管机制,努力实现联合巡查、联合接警、联合指挥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赵世庆】11:09(三)加强研究探索改革,切实解决法律法规适用问题

  加强与长江禁捕有关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自查清理,解决好规定不一致、不衔接、不相适应的问题,确需立法修改的,适时启动修法论证程序。长江保护法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及时报请全国人大研究。进一步细化禁渔期相关措施,合理划定禁钓范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中放权赋能,将部分渔政执法权委托或下放给乡镇综合执法机构,破解渔政执法不及时难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屈谦】11:10现在进行第十五项议程,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晓涛同志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华龙网】11:13现场说明完毕,进行下一项议程。

  【屈谦】11:14现在进行第十六项议程,请市监委副主任王建东同志作市监委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华龙网】11:18现场说明完毕,进行下一项议程。

  【屈谦】11:18现在进行第十七项议程,请市高法院院长李永利同志作市高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华龙网】11:22现场说明完毕,进行下一项议程。

  【屈谦】11:22现在进行第十八项议程,请市检察院检察长时侠联同志作市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华龙网】11:28现场说明完毕,进行下一项议程。

  【屈谦】11:29现在进行第十九项议程,请成渝金融法院院长何东宁同志作成渝金融法院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屈谦】11:36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表态发言工作实施意见》的规定,拟提请本次会议任命的邓炳国、李大槐、周军同志应当进行表态发言,现在请邓炳国同志作任前表态发言。

  【屈谦】11:39现在请李大槐同志作任前表态发言。

  【屈谦】11:43现在请周军同志作任前表态发言。

  【屈谦】11:46本次会议的第二十项议程,即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已提前推送给大家,会上不再听取,分组会议时请一并审议。同时,本次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相关专项工作的调研报告,请大家审阅。

  【屈谦】11:46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第一次全体会议议程已进行完毕,今天下午14:30将召开分组会议,请大家做好审议准备,按时参加,现在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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