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探索
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就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出台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三十一条硬措施。为更好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巴南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认真梳理长期以来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落不实、落不下等突出问题,提出如下针对性工作建议。
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落实到行动上
着力解决“清而不亲”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认识问题。坚决纠正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对民营经济敬而远之、“清而不亲”、甚至视为腐败源头的错误倾向。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教育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定力,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民营经济重要性,认清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地位。
二是着力解决情感问题。要督促党政领导干部把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作为职责任务,从情感上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当作自己人,从政策、服务、执法等各方面真心真意对待民营经济,让企业家的心暖起来、腰挺起来、气顺起来、胆大起来。
三是着力解决公平问题。坚决扫除一切阻碍发展的消极思想和陈旧观念,破除政策壁垒和政策执行上的不良倾向,对民营企业和国有制、公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执法尺度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积极搭建政府服务民营经济的各类平台
努力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
一是搭好政府服务平台。既要支持民营经济按照市场原则自由发展,又要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对民营经济发展作战略性谋划,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定期召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会、项目推介会、政策培训会、信息发布会。
二是搭好企业合作平台。组织各类企业家沙龙,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内的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推动企业之间的合作。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创新企业直接或间接融资通道,针对不同类别企业积极开发金融产品,切实解决好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搭好企业家成长平台。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交流,引导企业家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开阔视野、提升能力。高度重视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的培育,在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方面多向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倾斜。
着力推动中央系列涉企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持续提升政策转化率
一是构建涉企政策协同机制。积极主动地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涉企好政策、好制度、好办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了解政策、熟知政策、用足用好政策,确保各类政策达到预期效果。全面清理、评估、优化已出台的涉企政策,增强各部门政策的协同性、稳定性和系统性。
二是构建惠企政策兑付机制。提高政策兑付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政策透明度、可预期度和兑付刚性,坚决防范政策执行中的亲亲疏疏、厚此薄彼现象,让惠企政策成为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推进器。围绕打造“数字重庆”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和有关数字平台的服务功能。
三是构建历史问题消化机制。要用历史眼光对待历史遗留问题,科学、合理、有效地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对企业的事不能视而不见、悬而不决、无限拖延。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要切合实际、维护政府公信力,不能生搬硬套现行法规政策。
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积极助力修法执法普法
一是抓实修法工作。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要积极落实以良法促善治的要求,开展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评议及相关法律执法工作,通过人大工作渠道将劳动合同法、社保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向上反映,助力全国人大有关立法修法工作,及时修订不合理法条,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抓实执法工作。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劳动仲裁、安监、环保、消防等各个涉企执法机关工作情况开展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执法机关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解决好执法环节各类问题,确保执法工作不枉不纵、公正公平。
三是抓实普法工作。强化针对性普法,让企业知法守法,懂法不违法,防止和降低因不懂法而违法的事件发生。以执法推动普法,以案例教育企业和群众,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执法部门的法治教育,提高监管规范性,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利益。
作者|苏忠良(巴南区人大常委会)
编辑|朱苗
审核|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