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需于民 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广泛听取残疾人、老年人意见建议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立法必须贯彻实施的基本原则,也是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当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在立法过程当中,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同时,通过中国残联广泛征集残疾人群体意见建议,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8月22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集体采访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石宏、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周建分别介绍了有关情况。
石宏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工作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调研、召开座谈会包括视频座谈会等各种途径和方式,确保全国人大代表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在地方调研时,专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参与座谈会,或者专门上门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作为首位盲人全国人大代表,王永澄很关注这部法律。他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提出,盲人、低视力群体在学习过程当中,如果使用正常人群的学习教材,存在看不清、看不见的难题,会导致他们学习困难,影响个人学习成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福建调研时专门听取了他的意见,他希望关注盲人和低视力群体教科书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法律中专门作出规定,鼓励出版单位编写、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
第二,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直通车”的作用。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到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天津小白楼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地调研,与上海虹桥街道等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召开视频连线座谈会,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通过这种方式,让人民群众的意见更真实、更准确地到达立法机关,并加以分析和吸收。
第三,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一是草案在审议之后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全文公开,每位群众都可以上网提意见;二是针对各方关注的重点焦点问题,专门听取有关群体的意见,比如针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到街道社区的老旧小区调研加装电梯情况、加装电梯过程当中面临的障碍,以及在实践当中如何解决问题,并将这些成功经验归纳总结,上升为法条。
“通过这几个方面,我们希望把各方的声音都吸收上来,加以归纳总结,上升为法律规定。这部法律涉及老百姓的具体利益和生活方式、生活质量的提升,所以我们特别重视听取各方的意见,真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石宏表示。
中国残联积极回应残疾人的关切,主动参与相关工作。周建介绍了残联和残疾人群体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立法工作中具体参与情况。
第一,反映需求,提出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建议。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亲友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的相关建议、提案和议案。如:十三届全国人大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吕世明联名30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在全国人大代表陈国民的倡议下,上海代表团提交“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议案;李莉等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议案,被全国人大确定为第55号议案。
第二,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议稿。中国残联委托北京大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评估研究、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条文研究。2021年12月,与全国人大社会委共同委托清华大学无障碍发展研究院等七家单位分别围绕无障碍设施等七个专项课题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专项课题研究。中国残联还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编写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参阅资料》两册,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等八大部分内容,为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在此基础上为全国人大社会委提供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建议稿。
第三,参与立法调研。中国残联先后配合全国人大社会委、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赴北京、福建、广东、重庆等12个省(市)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意见。
第四,积极为立法建言献策。在法律草案制定和两次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各级残联和基层残疾人代表都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受全国人大委托,中国残联征求了5万余名基层残疾人、老年人代表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全国人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记者|徐航 周誉东
编辑|朱苗
审核|曾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