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23年5月3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对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因新增政府债务限额,需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作相应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3624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8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735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调整为2889亿元,调增4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收入增加。市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3624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8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1715亿元,调增10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为1909亿元,调增38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收入预算总计调整为3069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73亿元。其中:市本级收入预算877亿元,保持不变;转移性收入预算调整为2192亿元,调增47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收入增加。市级支出预算总计调整为3069亿元,较年初预算调增47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797亿元,调增88亿元;转移性支出预算调整为2272亿元,调增38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转贷支出增加。
财经委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我市实际,调整理由和依据充分,方案可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财经委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加快债券发行和资金拨付,确保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强化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债券资金用途,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大力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合理确定区县政府债务限额,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项目库建设,坚持“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预算与规划、项目的衔接,做实做细项目储备和需求申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