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3年5月3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安疆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胡衡华市长委托,现将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市委六届二次全会迭代升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强调“着力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奋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并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状况。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为优,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保持为优,74个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6%,同比持平。6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市供水综合合格率保持98%。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南溪河等个别河流水质仍不稳定。
(二)大气环境状况。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32天,较2021年增加6天;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下降3.4微克/立方米。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力度还需加大,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仍需深化。
(三)土壤环境状况。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95.56%,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但渝东南锰矿开采集中区等区县的局部土壤问题较为突出。
(四)生态系统状况。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为66.55,较2021年下降0.27;生态质量类型为“二类”,生态质量变化“基本稳定”。
(五)声环境状况。全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5分贝,同比持平;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4.8分贝,同比上升0.4分贝。但中心城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问题较为突出。
(六)辐射环境状况。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标准公众曝露控制限值,重点辐射源周围环境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要求,连续10年未发生辐射事故。
(七)环境风险状况。全市环境安全形势基本稳定,连续16年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但因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仍易发多发。
二、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完成。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好于年度目标1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好于年度目标2.3微克/立方米,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好于年度目标1.3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3.15万吨、0.46万吨、2.46万吨、0.28万吨,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
(一)持续加大生态屏障建设力度。一是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成功申报“十四五”国家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将获得中央奖补资金20亿元。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9%,全市森林覆盖率、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为55.04%、42.53%。广阳岛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完工。二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城口县、巫山县分别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渝北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督查激励。新命名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街道)38个、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8个。三是加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成立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委员会,实施《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完成全市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四是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推动98项生态环保合作协议兑现落实,32项年度重点任务全面完成,跨省域“无废城市”共建创全国先例,大清流河流域联防联治、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川渝联合执法等实践案例形成示范。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认真落实市级总河长令,系统整治梁滩河、龙溪河等流域,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设改造城镇排水管网1900公里,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肯定我市依法治江管水取得的显著成效。在全国率先提出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理念,3100余艘重庆籍船舶全部实现“零排放”。二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冬春季颗粒物污染防治攻坚和夏秋季臭氧污染防控行动,修订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淘汰老旧车、推广纯电动车、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大气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实现连续3年评价空气质量6项指标全部达标、连续5年无重污染天气。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321块、污染地块修复19块,提供净地面积2490亩,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要求。四是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我市入选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首批试点,完成390个行政村(社区)环境整治和41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有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一是有序推进“双碳”工作。我市获批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两江新区入围全国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碳惠通”平台获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2022年十佳公众参与案例,碳排放指标累计成交3999.54万吨,排污权累计交易3.73万次。二是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制定实施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获批全国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创建绿色工厂78家、绿色园区5个,北碚区、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项目入选第二批国家试点。制定实施川渝能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协同行动方案,全市天然气产量达到145亿立方米,清洁能源电量消纳占比超过47%。三是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制定落实生态环境领域助企纾困稳住经济大盘政策包70余项措施,全市高效审批项目环评2510个、涉及投资5158.62亿元,推动渝西高铁等年度重大项目提前3个月通过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
(四)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一是持续深化督察整改。两轮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2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11项。五年度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46个问题已整改32个,剩余问题按计划有序推进。锰污染治理、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溢流整治、铁峰山违建拆除等重大事项攻坚成效明显。二是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率先建立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集体领导机制、领导班子环境安全责任清单,连续2年实现突发事件响应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数“双下降”。三是有力保障核与辐射安全。全市在用2053枚放射源和5827台射线装置安全可控,未发生核与辐射事故。四是守住疫情防控最后一道关口。做到医疗机构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全落实,安全处置医疗废物5.88万吨。五是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质建设街头绿地面积288万平方米、“口袋公园”73个。
(五)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制度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34项年度任务有效落实,获各方面媒体肯定性报道100余次。推动修订《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推进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和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在全国率先启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试点。全市发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1341件,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7批68个,公安机关立案环境保护类刑事案件831件、破案577件。二是聚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中国环科院西南分院(首个区域分院)在渝落地,市级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成果获评“全国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案例”、中国地理信息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荣誉。三是大力培育生态环境文化。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500余篇,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有声有色,环境教育体系不断健全,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持续提升。
(六)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是推进“无废城市”高质量建设。印发《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30余个,强化固体废物管理的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二是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新建成9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和4个应急处置设施,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8家以及铝灰、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单位15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三是强化渣场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并推进实施,尾矿库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在全国率先印发实施《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对锰渣场整治开展核查督导和驻点督导帮扶,全市30个锰渣场整治有序推进。四是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制定实施《重庆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开展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加快制定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
同时,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压力较大。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问题较为突出,实现“双碳”目标仍有压力。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城市污水管网、乡镇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领域还有短板,臭氧污染日益突出,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水土流失、石漠化、城镇开发建设活动挤占生态空间等问题依然存在,锰渣场污染、自然保护地违建等问题整改还需持续攻坚。三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能力还不够强。投融资体系、市场交易体系等市场化政策机制还不健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内生动力不足,绿色发展尚未形成系统推动力。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大数据、智能化等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仍需持续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号工程”为总抓手总牵引,强化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的工作导向,不断迭代升级工作措施,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深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好区县委书记和部门一把手例会机制、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常态化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机制、领导班子运行评估和群众口碑评价机制、最佳实践分析和典型问题案例复盘机制等“五项机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在“渝快政”平台上线生态文明领域“五色图”,动态晾晒比拼工作成效。运行好“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管控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全市生态报表,配套制定生态报表评价指标体系,强化有关部门之间齐抓共管,推动争先创优。
(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以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关键环节,在流域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方面锻长板,在实现细颗粒物与臭氧治理协同增效上筑底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市域“无废城市”建设等领域搭跳板。
(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调整优化,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做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编制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深度参与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培育提升地方碳市场,抓好气候投融资等试点示范。
(五)强化川渝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加强生态共建,强化对毗邻地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加强污染共治,推进跨界流域水环境治理,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深化“无废城市”共建,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加强政策共商,共同编制玻璃、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标准,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衔接融合。加强发展共促,加快实施“双碳”联合行动,共同探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六)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活力。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在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上做亮点、出特色。积极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启动第二轮市级生态环保例行督察。坚持严格执法与助企纾困、为民解难并举,加快建设中国环科院西南分院等平台,迭代升级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治理,培育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品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