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 街道议事代表会这样开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解读
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如何开展、人大对街道工作如何监督、街道居民如何有效参与到公共事务管理中来,都是新时期人大探索的重要课题。
随着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试点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迈入新的起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应时而生。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向先全,他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
尚未开展的区县选择1-3个街道试点,逐步扩大覆盖面
记者:《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是什么?
向先全: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搭建街道居民议事协商、民主管理平台载体,发挥好人大街道工委、人大代表和街道议事代表的作用,加快探索一条具有重庆特色的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改善民生的基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实践的人大成果,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贡献人大力量。
目标任务是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有序探索和坚持务求实效的基本原则下,在部分街道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尚未开展的区县应从2023年起积极准备、选择1—3个街道开展试点,逐步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在本届内基本建成覆盖到位、运行规范、充满活力、具有重庆辨识度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单元。
议事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记者:《指导意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有何亮点?
向先全:指导意见主要有五方面内容。一是街道议事代表会议的定位。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是街道开展议事协商、民主管理的平台。二是会议组成和基本条件。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以居民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辖区人大代表固定出席。规定议事代表应突出政治标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与群众密切联系、热心公共事务等正面条件,同时列出违纪违法等6个方面负面清单。三是会议的职责。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主要职责是开展议事协商、听取讨论街道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票选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收集反映群众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四是议事代表的职责任务。明确议事代表应当按时出席会议、讨论发言、联系群众等。五是明确要加强组织保障,强调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强化协同配合,落实经费保障,抓好宣传引导,以确保取得实效。
其中,三个方面具有鲜明的重庆特色。一是创新设计会议名称。意见明确探索推行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制度,其中“议事代表”的定位,与辖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居民代表等相区别,议事代表侧重于在街道开展议事活动的定位。二是科学界定会议组成。明确以居民代表为主,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民主推荐、审核把关产生议事代表。同时,将辖区人大代表作为固定出席会议人员,享有街道议事代表同等权利,但不占街道议事代表名额,确保人大代表参与到街道议事代表会议中来,发挥好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和作用。三是在明确街道议事代表会议和议事代表功能职责上,既突出了议事、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的定位和优势,同时也赋予了一定的听取和评价有关工作报告、票选民生实事等监督功能。
首席记者|张双山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