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5月3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日期:2023年09月07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其重心必须向基层下移,落实到城乡社区。城乡社区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以城乡社区、村为基本单元,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资源力量,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社区社会组织及市场主体等各方广泛参与,在相互协调、相互合作中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合力推动社区建设发展的活动。城乡社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做好此项工作,今年3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王炯主任亲自带队赴渝中区实地调研;屈谦副主任召开市级部门情况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还深入九龙坡区、梁平区、垫江县,实地察看基层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赴成都市学习考察城乡社区治理经验;委托万州区、黔江区、江北区、永川区、开州区、武隆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地相关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提交书面报告。在此基础上,调研组认真分析,综合研判,形成调研报告。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目前,全市共有城乡社区11232个,其中居民委员会3288个、平均常住人口5152人,村民委员会7944个、平均常住人口2183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推进,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动一系列改革探索,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全市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三事分流”机制(“大事”政府快办、“小事”社区协商办、“私事”群众协助办)获评全国社区治理成果奖,4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12名社区工作者荣获全国先进,成功创建40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8个村被确定为全国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江北区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江津区白沙镇、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入选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一)工作体系基本形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各区县均建立对应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党建统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出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将城乡社区治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市级建立资金补助长效机制,2016年以来,累计带动投入30.04亿元支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支持设立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基金,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主体、驻社区单位共同参与治理工作。

(二)治理基础更加夯实。一是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相关法律政策、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选树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各类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梦想课堂、流动文化服务进乡村等群众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二是优化社区规划建设。出台《城市社区规划编制导则》,按照规模适度、区域合理、配置优化、便于服务原则持续优化社区规划设置。统筹布局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便民商业、基层教育医疗机构以及各类公共活动空间,构建“10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建成38所社区学院、918所社区学校、8600个社区学习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2家、村卫生室9634家,社区养老服务站291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8000个。三是壮大社区工作队伍。目前,全市城乡社区工作者共95710名,社区网格长、网格员共100131名,平均每个村(社区)配备8.5名社区工作者、9名网格管理人员。98%的村(社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58%的“两委”成员实现交叉任职,35岁以下占38.23%,比上届提高5.23%;大专以上占54.06%,比上届提高17.87%。

(三)治理机制不断创新。一是基层自治制度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村(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物业、妇女儿童委员会实现全覆盖。严格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及备案审查全面完成,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全面建立。每年依法及时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二是“五社联动”成效初显。深化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协同治理,全市社区社会组织达8.9万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7.26万人,实名注册志愿者641万余名,社区慈善基金146个,建成村(社区)社会工作室9280个,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三是服务品牌不断涌现。鼓励引导各区县探索各具特色的社区治理品牌,涌现出“渝中怡家”“两江幸福里”“武陵会客厅”和渝北“四张清单”、九龙坡“老杨群工”、铜梁“开英工作室”、永川“乡贤评理堂”、南岸“三事分流”、武隆“法治小院”等品牌,社区服务效能大幅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一是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代办服务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城市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提升到100%、70.9%,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12大类增加到31大类,建成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11119个、儿童之家11081个,未成年人保护点(室)7546个,惠及群众2000余万人次。二是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新聘、调整村(居)法律顾问2806名,引导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协同开展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搭建法律顾问线上平台,累计提供法律服务61万件次。成功创建国家级、市级民主示范村(社区)2340个。三是矛盾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强化。持续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行政调解为主导、以司法调解为保障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诉调、警调、访调“三调对接”和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一庭两所”工作机制。2022年,共调解矛盾纠纷40.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四是信息化应用能力进一步拓展。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建成“渝快社区”信息平台,拓展“网上村居”应用场景,改版升级“12348重庆法网”,为社区治理赋能。五是社区减负增效成效初显。深化运用“清单制”,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四张清单”,明确23项自治事项、30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7项证明事项和7项严禁将村(居)委会作为责任主体的负面事项,为基层自治组织总体减负40%以上,进一步释放社区潜能。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同时,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需求日益广泛,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一是社区群众有新需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提升,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经历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群众对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公共安全等需求标准不断提高,民主意识、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也日益增强。但城乡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

二是社区矛盾有新特点。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乡社区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城市社区新居民多,人员复杂、流动性大、异质性突出,乡村社区受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居民生产生活方式也发生较大变化,不同居民群体的利益和需求各不相同甚至存在一定冲突,加之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对人们社会心理、社会行为、社会态度的深刻影响,社会认同正不断分化,社会矛盾风险因之更加复杂多样且隐蔽分散于各个社会角落,进一步增加了治理难度。

三是社区发展有新趋势。社区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单元和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对社会稳定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只有依靠社区这一载体,充分整合社区各类资源,服务广大群众,推动社区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才能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社会工作部,省、市、县级党委也将组建社会工作部门,进一步加强党对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民政等部门基层治理相关工作划归社会工作部,将对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产生重大影响。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充分考虑城市、乡村社区各自生产生活方式特点和差异,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城乡社区治理多重模式将成为新的课题。

综合调研情况,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统筹协同力度有待强化

一是统筹联动还需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涉及政府职能部门较多,明确由民政部门牵头协调推动具体工作,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协同发力的主动性不强,在共同研究解决社区治理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方面联动性不够。同时,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以及企业等尚未在社区治理方面形成顺畅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多方主体合力发挥不足。

二是成渝协同尚待深化。在城乡社区治理领域,成渝协同以两地经验交流和相邻区县结对共建为主,参与的区域范围和合作深度有限。目前,两地仍缺乏城乡社区治理人才共育、多方联动等各方面的长效深度合作机制,交流培训、项目合作、活动联办等形式相对单一。

三是社区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社区规划建设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人财物各类资源下沉不到位。社区内现有软硬件资源如公共空间、基础设施、机关事业单位力量、市场主体力量等挖掘利用不充分,缺乏市场化资源配套机制。政府在资源统筹配置时需更加注重区域均衡,进一步向发展基础较弱的社区倾斜。

(二)治理基础仍然薄弱

一是基层自治组织力量仍需加强。目前,全市万人平均配备社区工作者16名,相比“每万人配备18名”的规划要求还有差距。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仅7.26万人,其中持证2.05万人,专业化职业化不够,从事社区矫正、社区戒毒、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心理服务干预、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工作的专业人才较少。同时,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不够健全,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度、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

二是社区减负存在反弹。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承接政府部门延伸到基层的事务仍然较多,尤其是微信、QQ及其它APP等隐形事务激增,录入数据、维护系统、回复消息、学习打卡等耗费大量精力。少数地方通过考核村(社区)变相安排清单外事务,甚至考核负面清单事项,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一些社区仍被要求出具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其中出具亲属关系、死亡证明居多。村(社区)设立的机制牌子较多,据不完全统计,村(社区)有各类挂牌62种,不得不时增时减“活动牌”以应对各种检查。

三是网格管理有待优化。随着网格化管理的广泛推行,政府—社区—网格体系逐步完善,但作为基层微单元,网格多为协助社区完成自上而下的行政性任务指派和动员,自下而上反映情况、反馈问题的功能发挥不足。综治网格、城市管理网格、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等各类网格还未整合成“一张网”,“一网统筹”“一格统揽”力度不足,网格资源统筹利用和管理服务工作效率还需提高。

(三)多元共治格局有待巩固

一是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够。政府在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中,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完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对基层工作者特别是社区一线工作人员,需继续强化培训指导和工作支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扩大社会宣传,推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是居民自治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社区发动、引导群众不够,群众参与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群众的公民意识、共同体意识、自治意识薄弱,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不强。特别是参与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巡逻防范、城市管理的热情较低,有的基层民主协商过程中群众不愿谈、不敢谈、不会谈,经常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

三是社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虽然我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较多,但量大质弱、种类单一。社会组织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充分,区域分布不均衡,其工作以配合辅助社区工作为主,缺乏与基层政府、社区等其他治理主体之间有效的互动联结机制,对居民的个性化服务、社区安全、矛盾协调、利益分配以及社区发展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缺乏深度参与。

(四)服务供给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有差距。“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要达到30平方米。目前,全市城市社区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约40平方米,农村社区每百户居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约50平方米,均已达标,但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较大。城市老旧社区环境卫生、消防设施等提升空间较大,农村偏远社区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设置不够便利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多元化服务内容缺乏。目前,社区服务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虽有引入社会力量,但大多依靠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居民需求,自主开展的针对性、专业性服务项目较少。同时社区内市场主体面向辖区居民开展的有偿、低偿服务,居民开展的自助互助服务等服务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高层次、精准化服务内容紧缺,不能满足居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三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应对不足。受快速城镇化、老龄化以及经济形势变化等社会趋势的叠加影响,社区治理服务未能及时跟上居民需求,特别是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上,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如社区平安建设仍有薄弱之处,存在社区内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不彻底、个别社区治安问题有所回潮等问题。社区环境秩序维护、困难群体关爱等方面也有较大提升空间,据2022年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面向城乡居民进行的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和宠物管理问题反映较为强烈,农村居民对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和关爱服务呼声较高,城乡居民对社区在养老、劳动就业方面服务的满意度都相对较低。

四是智慧赋能空间较大。一方面,融合建设有差距。近年来,从市级部门到各区县都在进行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但制度、规划、标准、程序等有效统筹不够,存在系统联通难、标准兼容难、资源共享难等问题,且各个社区治理相关业务系统重复建设、低效建设。另一方面,深度运用有差距。社区工作人员面对众多APP(小程序),忙于到处“采数字”、埋头“想数字”、对应“填数字”,数据分析利用和价值挖掘不够,难以将信息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某社区干部为例,手机上安装渝快社区、社会帮扶、重庆群工等APP多达20个,且相互基本未联通,存在同一事项多头管理、重复采集信息与跟踪统计,不但未增效,反而添负担。

(五)政策法规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制定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专门性法律,但成都、南京、太原、长春等地已结合自身实践,出台了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方面的条例,我市还没有专门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近几年来,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事业较快发展,既涌现出了一些新机制、新经验,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必要结合实际,通过地方立法,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决策的部署转化为地方立法。配套政策有待健全细化,存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保障政策不完善、村规民约刚性约束不足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抓住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不断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积极对接、全面落实成立社会工作部有关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的研究论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在机构设置上更加科学、在职能配置上更加优化、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效。

(二)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一是完善合力共为机制。进一步统筹工作力量,加强各方协作,压实工作责任,巩固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指导区县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实现城乡建设与社区治理统筹考虑、一体谋划。

二是实现治理资源最大化。加强党和政府、社会等各方的资源整合,共同服务于城乡社区治理和发展。大力挖掘社区内现有人、财、物资源潜力,充分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作用,通过联建共建、志愿服务等形式,为社区发展贡献力量。努力盘活社区民间组织、市场主体和群众力量,力争实现最大化整合利用全社会治理资源。

三是深化社区减负增效。按照权责利相统一原则,依法厘清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性和所应承担工作事项。健全社区减负常态化机制,进一步规范社区承担的工作事务、设立的工作机制、加挂的牌子、出具的证明事项。

四是开展成渝协同治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川渝两省市社区治理协同机制,通过经验互鉴、资源共享、多方合作等方式,增强区域社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加大成渝地区在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资源统筹共享与工作交流合作机制,尤其是在教育、医疗等方面,大力推动两地一体化发展,为唱好“双城记”、共建经济圈贡献力量。

(三)进一步巩固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放大基层自治组织基础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居民议事会、居务监督委员会运行机制和居务公开机制。积极推进院落(小区)、集中居住区和楼栋自治,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区(院落、居民点)在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业委会、议事会、自管委等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居民全面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制度规范,积极搭建多元化社区协商议事平台,拓展协商议事形式,丰富基层民主自治形式,回归社区民主自治功能。

二是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进一步完善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五社联动”机制。加快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联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区服务、培育社区文化、开展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对社区养老、医疗等具有准公益性、专业性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鼓励支持社区通过让渡部分使用权的方式,以“公益+低偿”“公益+市场”等形式引入社会组织和各类市场主体,提升社区公共服务质量。推进社会慈善资源充分激活,积极开发利用社区慈善资源,鼓励引导驻社区单位、个人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共同推动社区发展。加快完善社会工作三级服务平台,推动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工作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是动员居民群众广泛参与。深入调研发掘居民真实需求,在社区治理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治理制度、进行社区决策等重要节点,及时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汇集形成社区居民的共同意志,让居民在实质性的参与体验中,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从居民差异化和个性化需求出发,拓宽群众参与途径,提升服务居民水平,建立居民对社区和政府部门的评议评价制度,开展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创新开展各类社区文化活动,强化居民与社区之间的联结。

(四)进一步提升治理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社区基础配置。选优配强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扩大社区工作者招聘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强培训教育,支持社区工作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培训和学历教育考试,不断增强社区工作者的法治意识和为民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职业标准、评价指标等管理体系,完善社区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和机制,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优化网格资源配置,综合考虑管理宽度、复杂程度、社会形态等因素,对网格进行科学划分、合理优化,形成“村(社区)—网格(小区)—微网格(楼栋、楼层)”治理链条,实现“多网合一、一网多能”。充分发挥网格纽带作用,集聚辖区内人、地、事、物、组织、信息等各类资源要素,推动实现资源与服务的下沉与整合,提升社区精细化治理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二是突出社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城乡社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和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整合政府和社会服务资源,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统筹对接区域资源和区域优势,构建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社区服务体系,促成更多社会治理资源良性循环并向基层社区下沉,增强社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推进资源整合、岗位综合、管服结合和信息化支撑,实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项办理高效、便捷。加强社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和多方筹资保障力度,分层分类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提质工程,分步分批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亲民化改造工程,推动社区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更优化、功能配置更完备、环境氛围更温馨、载体活动更丰富。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村级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征求村级组织意见基础上,由区县、乡镇政府依法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等从事社区相关工作。

三是加快智慧化建设。以数字化推动治理服务精细化,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深度融合。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加快推进社区数据资源建设,加强数据资源统筹,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工作数据综合采集、多方利用。规范社区组织表格填报,构建“一表通”数字报表应用场景,通过线上快速配表、自动填充已有数据,社区只需对新增数据进行采集,实现社区数据直达、智达。

(五)进一步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探索开展社区治理地方立法。学习借鉴成都、南京等地经验做法,系统梳理战疫情、战复工、战洪水、战山火、战贫困社区工作成功经验,注重与信访、矛盾化解、应急管理、网络治理、数字治理、社会组织等领域法规的衔接,加强社区治理法规制定的调研论证,适时出台规范社区治理的地方性法规,为社区治理法治化打牢基础。

二是梳理完善规章政策制度。梳理现有的配套政策体系,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办法上升为制度规范,补齐各领域、各层级上缺失的配套政策,优化调整不便于操作、不能适应新需求、不能应对新问题、不接地气的政策,特别是要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社区服务业发展支持,群众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有关政策制度。

三是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经费保障激励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激励作用,统筹引导各类资源共同为居民提供高品质服务。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机制,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社区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鼓励社区群众、社会组织、市场主体等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为社区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合力推动社区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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