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出台重大项目监督票决办法 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日期:2023年09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为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人大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选取人大经济监督工作小切口,出台重大项目监督票决办法,构建重大项目闭环监督机制。他们的做法,可供借鉴参考。

  一、明确选取范围,精心确定候选项目。按照“党委总体决策,人大监督助力,政府具体实施”原则,精心做好重大监督项目选题工作,确保所选项目都是经过区委决定、已实施或当年将实施、对区域发展有较大牵引和影响的项目。一是在区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计划草案报告的重点项目中,选取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年度支付资金1000万元以上投资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带动引导性强的项目。二是将社会投资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项目同步纳入,规定政府投资类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60%。2023年,综合考虑全区重点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拟定了15个区重点项目作为候选项目,其中政府投资类项目10个、社会投资类项目5个。

  二、明确票决程序,有序选定重大项目。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重大项目以差额票决的形式产生,候选项目差额比例一般掌握在1/3左右。重大项目候选项目由区人大财经委会同区政府相关部门初步拟定,区政府相关部门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票决。重大项目须获得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并按得票多少为序确定,原则上每年选取10个重大项目纳入区人大常委会重点监督计划。经区人大常委会票决的重大项目,需要调整或者撤销的,区政府应当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确定。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票决产生了江北区人民医院新建工程、观音桥塔坪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中环万象城建设、长安文化国际商业街等10个重大项目为重点监督项目。

  三、明确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听取“两个报告”。听取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报告。针对票决确定的重大项目,区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实施主体和年度完成投资额等,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在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适时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召开监督推进会,跟踪监督实施情况,并在年中和年底分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的报告。二是开展“两项评价”。组织人大代表评价。通过线上线下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候选项目所在地的代表,对该项目建设进展和问题情况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推进人大代表参与重大项目的监督。邀请第三方评价。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对重大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速度。三是组织“一次测评”。根据每个重大项目的年度目标和阶段进展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满意度票决,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其结果向区人代会报告。

  四、明确结果运用,认真打造监督闭环。区人大常委会测评结果不满意率高于20%的重大项目,区政府要作出书面说明报区人大常委会,并在6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由区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测评,若再次测评的不满意率仍高于20%,区人大常委会可要求区政府对该项目进行专项问题调查,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可就专项问题调查结果进行询问、质询并作出决定或决议。同时,将重大项目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及部门的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用考核倒逼工作开展,确保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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