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建立“四项机制”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

日期:2023年09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换届以来,长寿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针对重交办轻督办、重答复轻落实等问题,建立领导督办、进度通报、衔接转化、结果评价等“四项机制”,着力构建代表建议办理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推动代表建议办理掷地有声、落地见效。

  一、建立区领导牵头督办机制。区委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印发《关于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印发《关于区领导牵头督办代表建议的通知》,明确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每人领衔督办1-3件代表建议,要求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方法,即制定一套办理方案、明确一个牵头部门、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形成一个办理报告,力争督办一件、落实一件、受益一片。换届以来,区领导共牵头督办建议58件,落实率、满意率均为100%。同时,坚持每年召开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通报上一年度代表建议办理考核结果,区政府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作书面承诺,进一步压实办理责任。

  二、建立办理进度点名通报机制。坚持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定期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列出进度清单、问题清单、经验清单,分别列明各单位建议办理答复和办结数量、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真正把各单位建议办理实际成效晒出来。每年底,在人大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各单位建议办理总体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通报制度实施以来,各单位办理积极性明显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进度明显加快,平均办理答复时间缩短了20天。

  三、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区人大常委会与区检察院签署《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合作协议》,在全市率先挂牌成立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室,细化对口联系、双向抄送、双向辅助、双向反馈、线索储备、平台联动、联合评估、成果报告等八项举措,实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双向流转、双向转化。截至目前,共有11件代表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和检察建议,代表提出的关于盲道设施被占用、污水管网整治等建议,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方式得到了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拓宽了建议转化渠道,增强了建议办理实效。

  四、建立百分制量化结果评价机制。在总结满意度测评、二次评价的基础上,探索实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量化评价机制。量化评价共分为三个大类12项具体指标,总分100分,包括面商沟通20分、答复函质量30分、建议所提问题解决情况50分。承办单位得分80—100分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60分以下为不满意。如评分为不满意,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督促承办部门重新办理。评分结果直接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部门年度人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挂钩,办理评分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不得评选为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落实百分制量化结果评价机制,不仅让承办单位对评价结果心服口服,更促进了承办单位在整改中有的放矢,实现代表建议办理面商全覆盖,整体办理落实率提高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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