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争议化解更加便民高效

日期:2023年09月21日 来源:“全国人大”微信公众号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行政行为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福祉,关系到每个人生活、生产中的诸多切身利益。行政行为出现违法或不当情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是优选途径之一。

  1999年,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二十多年来,作为有效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定机制,行政复议发挥其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等优势,成为化解行政争议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当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要求、新期待,完善、优化行政复议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行政复议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深刻领悟行政复议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等提出明确要求。修订行政复议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立法目的、主要原则和具体规定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法定程序将“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确保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的生动实践。

  准确把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人民立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行政复议法的重要功能之一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法律修改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方面,在修法过程中,立法机关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广泛征求各级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也通过调研座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听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据悉,2023年6月至7月,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立法机关共收到434人提出的1584条意见,另外收到来信22封。同时,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共收到162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483条意见。这其中,有许多很好的建设性意见被吸纳。比如,对于全国人大代表周佑勇、江苏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关于对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建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完善了有关规定。另一方面,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针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效果不佳、公信力不足等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予以解决,并增加多项便民举措,方便人民群众及时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全面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贯彻实施好这部全面修订的法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行政复议法赋予的职责和任务,落实新修订的法律关于行政复议管辖、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有关方面要抓紧修改本法实施条例,确保法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有效实施。要及时制定、修改行政复议有关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配套规定,特别是行政复议前置、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方面的规定。要加强行政复议法的普法宣传,对于法律修订增加的新规定、新制度、新举措,有关行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点加强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要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送法下乡、送法上网,让行政复议法走到群众身边、接受群众检验,做到“家喻户晓”,确保便民为民的举措落到实处,擦亮行政复议便捷高效的制度“名片”。

 

来源|《中国人大》杂志2023年第17期

记者|舒颖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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