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正式启动,并召开了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顺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6年5月,重庆出台全国首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
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总体情况的汇报,市妇联、市教委等部门的工作汇报。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围绕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家庭教育阵地建设情况、家庭教育队伍建设情况等七个方面的问题开展检查。
欧顺清指出,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高质量完成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检查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要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灵活运用多种检查方式,推动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要进一步推动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助推我市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出新成效、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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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关注七个方面:
家庭教育工作基本情况。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制定情况,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情况,财政投入情况,各职能职责部门履职情况。
家庭教育阵地建设情况。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情况,学校“家长学校”、社区(村)“家长学校”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学校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计划和教师业务培训情况。
家庭教育队伍建设情况。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建设及培训情况,设置家庭教育相关课程情况。
家庭教育社会化服务发展状况。家庭教育营利性机构和社会组织设立、运营、发挥作用情况。医疗保健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结合社会活动,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传、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情况。
家庭教育支持保障情况。家庭违反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相关规定的执法情况,特殊群体家庭教育救助和指导情况,购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情况,建立家庭教育表彰奖励机制情况。
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困难和问题、应对措施或打算。
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条例”的修改建议。
记者|张双山 张士横(见习记者)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