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7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戴  希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安排部署,开展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疫情、高温、干旱等超预期因素冲击,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定社会大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向好。

——积极财政政策有效实施。落实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超750亿元,综合运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社保费缓缴等措施,促进提振市场主体活力。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467亿元、筹集市级资金656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等补贴,推动稳投资促消费。

——重大部署财力保障有力。支持川渝高竹新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10个毗邻地区合作平台建设,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兑现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拓展园、国家级开发区等扶持资金20亿元,出台新一轮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扶持政策,引导重点产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0亿元,安排市级预备费25亿元用于疫情防控、抗旱防火救灾等工作,持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等投入,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统筹资金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投入衔接资金7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有效推进。

——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行业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动态监测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下同)“三保”情况,建立困难区县特殊救助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持续化解存量债务,守住债务风险管控底线。

一、市和区县财政预算执行相关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市级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延伸审计了市生态环境局、市城投集团等9个部门(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组织预算执行,认真落实市人大有关预算决议要求,持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积极争取债券资金和对部分区县制定针对性措施,保障全市财政平稳运行。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亿元,受留抵退税、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下降14.8%;预算支出1610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6亿元、支出716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亿元、支出15亿元。中央对我市补助收入2404亿元,市级对各区县转移支付250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和控制不严格。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4个已细化到部门(单位)及区县的项目预算4.88亿元仍由市财政代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年初预算未按需求编制导致年中追加预算12.68亿元。二是财政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1.18亿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未在30日内转下达,其中最长为155天;8.9亿元市级预算分配下达时间晚于2022年9月30日,导致部分项目无法在当年实施。三是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收未收,10户市级部门所属企业未纳入经营预算编制范围,12户市级部门所属企业未缴或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26.86万元。

2.财政支出政策绩效有待提升。一是部分重点财政政策、资金的监管主体责任和督促问效未有效落实,部分资金使用偏离政策目标、项目支出进度慢等问题较普遍,财政政策引导效能未能有效发挥。审计抽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3个部门管理的污染治理、地区转型发展等11项专项资金涉及306个项目、36.72亿元,2022年预算执行率仅为21%,截至2022年底还有73个项目未开工,13.45亿元补助资金结存在区县财政或项目单位,影响既定政策目标的及时实现。二是部分财政支持政策未有效落地,对工业信息化资金支持的产业园区建设等3个项目,因资金政策与实际脱节,相关区县未按支出政策要求开展既定工作,拨付的5018.83万元资金未发挥效益;截至2022年底,下达时已明确补助对象的12.36亿元企业奖补资金中,仍有132户企业、涉及资金1.57亿元未兑付,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目标未有效实现。

3.财政资金未落实到项目导致大量滞留或结存。一是部分专项资金分配存在随意性,生态修复、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缺乏明确的资金分配因素权重或分配标准,导致资金分配中存在因素选择与政策目标不契合、同一批次资金分配中权重设置和分配标准不一致、倾斜因素设定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未能实现政策目标和发挥资金效益。二是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因项目储备不足、预算安排源头把关不严、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落实到具体项目,已落实到项目的部分资金使用绩效差。如审计抽查发现,安排的25个区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中有40%、涉及资金7116.5万元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安排23个区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45个,其中有21个未开工、涉及资金3.1亿元;2020—2022年预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4个区的10.56亿元科技创新资金到2022年12月才落实到11个项目。

4.专项债券申报管理不严格。因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协同管理机制不完善、对项目成熟度和融资方案等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等,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不高,债券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2个项目申请计划与实际投资需求不符,超过投资额多申报债券资金1.44亿元。9个项目24.38亿元债券资金到位8个月后使用率仅为0.86%。

5.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够。市教委等19个部门(单位)结转结余资金4080.64万元未纳入市财政统筹使用。市文化旅游委等16个部门(单位)未严格征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资产处置收入等3830.95万元,应收未收检验费等893.87万元。

6.决算草案收支列报不准确。171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被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78.47万元股利股息收入按“利润收入”入库;无依据列支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项目结余473.88万元。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等8个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并延伸审计70家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持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存在薄弱环节。市卫生健康委等6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中存在超出实际需求编报、将不具备条件项目编入预算等问题,导致9792.41万元资金被滞留或用于其他项目。市林业局等5个部门(单位)13项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未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和标准,资金分配存在随意性。6个部门(单位)少编政府采购预算4223.85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缺乏刚性。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严格,因项目推进缓慢,市民政局等9个部门(单位)4.01亿元资金未使用或使用绩效差;市市场监管局等59个部门(单位)存在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等问题,涉及资金1964.5万元;11个部门(单位)违规提前付款或以拨作支等4180.25万元。11个部门(单位)采购政策执行不严,1.75亿元采购项目存在未进行政府采购、设置倾向性评分条件等问题。2个单位违规收费或自立名目收费66.92万元。

3.预算绩效管理流于形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0个部门(单位)42个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将以前年度已完成事项设置为当年绩效目标等问题,4个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29个项目未开展绩效自评或自评结果与实际不符。

4.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2个部门以长租车方式变相增加3辆公务用车,1个部门定额报销洗车停车费19.92万元。

(三)区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组织对长寿区、永川区等7个区县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区县预算编制、组织收入、财政资金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区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基本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运行管理不到位。部分区县财政收入质量不高,忠县等4个区县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91亿元,长寿区等4个区县部分执收单位滞留财政收入5253.04万元。债券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2个区县用已完工项目申报或重复申报专项债券资金;2个区1.8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被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2.预算编制及执行不严格。奉节县等3个区县55个预算单位未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99亿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6个区县11.54亿元应落实到具体部门或项目的预算由财政代编,2个区县6.34亿元代编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开州区等4个区预算绩效管理不严格,存在未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未经批复、绩效评价结果未与预算安排挂钩等问题。

3.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因分配方案未落实等,4个区县6.62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分配。永川区等5个区县1.59亿元存量资金未收回统筹。部分财政支出管控不到位,长寿区等4个区县通过虚列支出等方式隐匿结转结余5.9亿元,3个区县将预备费6615.53万元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重大战略、重大政策落实相关审计情况

(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单位)和万州区、渝北区等10个区县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认真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紧扣交通、产业、环保等重点事项,完善规划政策体系,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面提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区域协同发展工作推进滞后。渝北区、合川区等4个区与四川毗邻地区的土地、水电气、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存在差异,影响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大足区、荣昌区等5个区产业园区合作共建推进缓慢,6个园区配套加工企业数量、联合招商等未达创建标准,4个园区未按计划完成设立协同发展基金、架设电力专线等任务。因土地未落实、资金保障不足等,川渝高竹新区重大产业清单的34个项目中,有10个未按期开工、7个应投产未投产。

2.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统筹不力。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要素保障不力等,160个川渝共建重大项目中有5个无法实施、11个未达计划进度或尚未开工。部分重大项目统筹协调、资金筹集等不到位,8个交通项目投资完成进度等调度信息不准确,1个PPP项目社会出资人未按约定缴纳注册资本金,影响建设进度。部分区县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管理中存在后期维护不善、未建立“僵尸桩”退出机制等问题,抽查的永川区、垫江县等6个区县822个充电桩中有363个停止运营或废弃。

3.生态协同治理落实不到位。渝北区、江津区、合川区10个“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或任务完成不实。3个区5个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存在擅自调整实施范围、超付工程款等问题。万州区未完成绿色矿山创建目标。

(二)稳大盘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等3个部门(单位)和渝中区、渝北区等13个区县开展稳大盘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深入贯彻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强常态化工作调度,压实工作责任、挖掘政策潜力,落实惠民助企措施,推动经济企稳恢复提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府采购项目未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市和区县105个政府采购项目存在未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未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或未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等问题。5个货物类项目虽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但其产品实际供应商仍为大型企业。114个政府采购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采购款1621.22万元。

2.保产业链供应链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惠企政策未达“应享尽享速享”要求,渝中区、渝北区等10个区县3242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渝中区、两江新区等9个区未及时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资金1.26亿元,九龙坡区、两江新区等6个区应减免未减免2985户市场主体房屋租金1.14亿元。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不到位、吸引力不足,9个区2022年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仅3277户,占比不足5%。

3.财金联动助企纾困政策作用未有效发挥。因困难文旅企业贷款贴息申报门槛较高,各区县实际获得贷款贴息的困难文旅企业普遍较少,如九龙坡区722家实际经营的文旅企业中仅2家获得贷款贴息。3个区县40家符合条件企业应享未享转贷应急周转金使用费减免或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三)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科技局等2个部门和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11个区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重点关注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和科技资金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统筹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和创新主体培育,积极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不断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科技创新政策未落地或执行偏离初衷。少数科技型企业扶持政策未落地,市科技局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认定,以及2209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项目资金申报等工作。科技创新券政策缺乏有效风险防控机制,12家中介机构通过虚构检测业务、为已注销企业申领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94.47万元;2家接券单位兑付创新券资金7308万元,但其中43.65%被用于支付居间服务费,偏离了购买科技服务的政策初衷。

2.科技创新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市级科创引导基金使用效益欠佳,43支创业种子基金中有13支、1.04亿元财政资金到位后三年未实际投入项目;市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出资1.15亿元的2支子基金未按协议约定在重庆投资。市经济信息委未严格执行企业研发准备金补助政策计算标准,导致293家企业多获补助9174万元、111家企业少获补助1419万元。因审核不严,市科技局及九龙坡区等5个区多发放19家单位科技补助资金1212.67万元。

3.科技人才引进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区县未落实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涪陵区、荣昌区等5个区434人符合英才B卡条件但未及时享受服务;3个区未按“鸿雁计划”要求开展奖补资金兑付清算,143.31万元奖励资金未收回。黔江区等3个区未完成人才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南岸区、荣昌区等8个区6442套人才公寓未达入住标准、2544套入住人员不符合规定范围。

(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14个部门(单位)和江北区、江津区等12个区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等政策落实、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和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优化升级营商环境建设政策框架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助力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仍有差距。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及江北区等7个区25个投资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变相设置门槛或评审因素等排斥潜在投标人,36个项目仍需投标人提供应免除的税收、财务、环评等资料。部分中小微企业支持政策执行有偏差,185家已申报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未能享受政策补助,6家失信企业或申报资料不实企业获得补助230万元;为中小微企业“首贷户”提供贷款担保政策的引导、宣传不够,市和区县3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有20家未开展该业务。

2.优化政务服务事项未有效落地。“证照分离”改革涉企信息共享推进迟缓,45个应接入共享系统的部门(单位)中有38个尚未接入,万州区、江北区等10个区未把市级推送的涉企信息在共享系统内推送运用,涉企许可等办理仍采取纸质文件等线下方式。“渝快办”电子证照互通共享还存在卡点,应归集的29个部门(单位)中有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17个部门(单位)112个电子证照类型未汇集入库,已入库的242个中有47个未实时更新;市公安局、市应急局等32个部门(单位)的448个政务应用场景未关联运用电子证照信息,影响“减证便民”实施效果。

3.提升投资便利度政策未落实。因部门(单位)间协同不力,市住房城乡建委及涪陵区、两江新区等11个区建设项目验收办理中存在97个项目联合竣工验收超规定时限、160个项目测绘测量事项未按“多测合一”要求开展联合测绘等问题,未有效实现压时间、降成本的行政审批改革要求。永川区、梁平区等12个区未按清单制审批要求简化部分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手续,万州区、北碚区等5个区20个政府购买小型低风险项目勘察服务费仍违规由建设业主承担。

三、重大项目建设相关审计情况

组织对轨道六号线支线二期、潼南航电枢纽等5个市级重大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市水投集团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10家业主单位聚焦城市更新提升行动,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在优化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促进投资效益提升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轨道六号线支线二期等2个项目未批先建。3个项目概算漏项或未得到批复,增加投资控制难度。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重大设计变更程序,如果园港二期扩建项目6项重大设计变更未批先建,涉及金额9.79亿元;市水投集团及下属项目公司1349项、涉及6.36亿元变更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市水投集团15座水库因质量问题、超概严重等至今无法办理竣工验收,个别水库已超期14年。

2.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果园港二期配套仓储等3个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存在违规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问题。轨道六号线支线二期项目4个标段评标规则存在漏洞,施工单位利用漏洞中标并提前锁定利润2.5亿元。潼南航电枢纽等4个项目评标不当,对不符合评标条件或投标书存在重大差错的部分标段,未重新招标或未予废标处理。

3.项目投资管控不严格。5个项目因工程量不实等多计投资4.24亿元。潼南航电枢纽等8个项目因合同计价不完善、结算把关不严等增大投资8359.33万元。项目建设单位未积极主张权益,华岩隧道西延伸段等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对延误工期、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问题追究违约责任,2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1.75亿元。

4.项目质量安全控制责任未落实。建设单位对项目层层转分包监管不力,轨道六号线支线二期项目综合监控系统工程被层层分包,最终供货价仅为中标价的35%;果园港二期扩建项目3.02亿元标段中的99.39%被违规转包。部分建设和监理单位未严格执行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检验验收规定,4个项目1.15万吨钢材、2760吨水泥、1.41万米电缆无质量合格证明,2.12万吨水泥无进场报验记录,2531吨钢材质量证明为虚假证明。轨道六号线支线二期等2个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措施未落实,存在未按规定处置建筑渣土、环保监测频次未达要求等问题。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审计情况

(一)聚焦实体经济稳就业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人力社保局及九龙坡区、巴南区等13个区县开展稳就业落实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和区县围绕就业创业主线,加强稳就业与稳增长联动,制定并落实减降缓补、财金联动纾困等“政策包”,持续做好援企稳岗扩就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还有偏差。市人力社保局未按要求出台我市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补贴政策,并开展补贴发放工作。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针对性不强,未按政策要求向高技能人才倾斜,全市补贴性培训151万人次中高技能人才占比仅为1.3%;残疾人技能培训中部分培训工种与残疾等级情况不匹配或培训缺乏实用性。

2.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市和区县59家劳务派遣公司通过替用工单位代缴失业保险费方式取得稳岗补贴返还资格,申领并截留稳岗补贴、社保费减免等财政补助资金6508.14万元。渝中区、江北区等4个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管理不严格,存在未建立常态化监管和考核评估制度、对已达清退条件基地未进行动态清退等问题。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高,2022年2个区仅5家企业获得贷款,政策覆盖面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渝中区、九龙坡区等6个区县未督促平台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渝北区、南川区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率低。

3.就业补贴资金发放存在漏洞。因审核把关不严、数据未共享等,市人力社保局及江北区、长寿区等13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389.63万元,渝中区、南岸区等7个区县相关单位通过虚报人员数量、虚构见习岗位等骗取就业见习及培训补贴220.8万元,南川区、丰都县等6个区县超标准或重复发放培训补贴154.45万元。

(二)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审计

组织对市医保局等3个部门(单位)和涪陵区、南岸区等40个区县开展相关审计,并延伸审计85个公立医院、135个民营医院和13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认真落实医疗保障改革要求,强化医保基金运行管理,逐步提升保障水平,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存在堵点。门诊共济保障改革推进迟缓,相关部门(单位)未按政策时间节点安排制定实施细则,影响改革目标任务完成。5个区“医共体”改革任务未有效落地,“医共体”人员、财务、药品采购等尚未实现统筹管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697家未完成采购任务或违规少申报采购数量;107家超规定数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导致多支出采购费用603.32万元;928家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采购款。

2.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不规范。市及部分区县医保管理机构对医保报销审核把关不严,4040家医疗机构通过分解或串换诊疗项目、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方式多报销医保基金5324.9万元。綦江区、酉阳县等18个区县未落实医保基金专户利率优惠政策,经测算少获利息收入3411.22万元。

(三)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审计

组织对黔江区、沙坪坝区等11个区县义务教育资金使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抽查59所学校,重点关注了教育资源配置、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双减”“公参民”治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区县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坚持公益、普惠导向,逐步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教育整治政策落实不到位。18所学校未按要求完成“公参民”治理资产清算或未办理法人变更手续。“双减”政策执行不严格,41所学校超标准收取或超范围使用课后延时费。少数学校校园食品安全存在隐患,7所学校食堂以劳务形式变相承包食堂或未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等,3所学校的超市销售不符合健康管理规定的食品。

2.义务教育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涪陵区、云阳县等3个区县违规统筹使用生均公用经费7149.81万元,万州区、涪陵区等5个区县6.06亿元“薄改”提升、营养改善计划等资金未及时下达学校。永川区、彭水县等8个区县177所学校违规将生均公用经费、培训经费等3307.76万元用于日常运行等支出。因动态调整或审核不严格,12所学校98名学生应享受未享受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或营养改善计划补助,68所学校重复发放或超范围发放学生补助资金74.96万元。

3.学校建设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56所学校未按要求开展建筑抗震鉴定,30所学校对有安全隐患校舍未及时予以整治并持续使用。14所学校14个项目未按期开工或建设进度未达要求,56所学校61个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未竣工验收先投入使用等问题。

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情况

(一)耕地保护和项目建设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及綦江区、潼南区等9个区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耕地保护政策执行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和区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加大农田建设财政资金投入,扎实开展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提升耕地保护利用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严格。南川区、潼南区等8个区县临时占用耕地监管不严格,存在2310.07亩耕地使用到期后未复垦、86.7亩临时占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等问题。合川区、綦江区等9个区县未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要求,9.14万亩耕地占用后未剥离耕作层用于提高补充耕地质量。防止耕地“非粮化”政策未有效落实,云阳县、秀山县等9个区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内13.69万亩耕地未种植粮油等作物;潼南区、丰都县等7个区县占用1.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发展非粮种植项目,并获得财政补助4004.54万元。

2.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不力。部分区县未统筹推进相关建设任务,合川区、丰都县等9个区县划定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的252.11万亩耕地未优先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因部门数据不共享,2021年前已建成且符合条件的2.12万亩高标准农田未被划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

3.违规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綦江区、潼南区等4个区县未按规定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等资金6.57亿元,大足区、潼南区等4个区县3.12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被用于与耕地开垦、农田建设无关支出。3个区县2.92亿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丰都县、忠县等9个区县多发放或重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371.06万元。

(二)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审计

组织对市水利局和南川区、璧山区等19个区县水利局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重点关注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和区县水利部门持续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资源统筹保障,实施重庆市水源工程建设三年行动,全面建立四级河长体系,水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改革任务未有效推进。部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未有效落实,长寿区、开州区、梁平区部分中型灌区未按规定安装供水计量设施或未按实际用水量收费,未实现通过价格杠杆促进农业节水的目标;12个中型灌区未纳入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名录,涉及面积69.53万亩。部分涉水行政审批执行不严格,10个项目应由市级审批的初步设计、洪水影响评价等事项交由区县审批,沙坪坝区、垫江县等4个区县主管部门超越权限审批或重复审批5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事项。

2.水资源保护制度执行不严。市水利局和北碚区、巴南区等13个区县1374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或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先投用。黔江区、巫溪县等10个区县70个取水工程无证取水。部分水域岸线管控不力,46个水文站点周边违规设置排污口或取水口,16条河流的18处河道岸线划界中存在位置偏移或局部缺失等问题。

3.资金管理不规范或项目绩效不佳。铜梁区、云阳县等13个区县向1492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大中型水库后扶直补资金396.91万元。长寿区、璧山区等7个区县13个水利工程或信息化建设项目绩效不佳,存在长期未投入使用、系统模块闲置等问题。126座被鉴定为三类坝的水库大坝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鉴定。

六、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

组织对重庆高速集团、市地产集团等4户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资产、财务、风险等内控机制,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重大决策管理不规范。市城投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未按要求完成压缩子公司管理层级、清理僵尸企业以及推进房地产企业转型整合等改革任务。重庆高速集团、市城投集团“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企业发展计划、下属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等未经集团集体决策。重庆高速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存在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下属单位、不按招标条件确定中标单位等问题。

2.未有效盘活利用国有资产。市城投集团、重庆高速集团、市地产集团7.87万平方米商铺、加油站等未按规定公开招租或低于市场价出租,重庆高速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15.3万平方米房产及建筑物、1.62万亩土地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市城投集团、重庆高速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45.42万平方米房产和1.16万亩土地长期闲置,3229.38万元房屋租金、物业费等应收未收。

3.企业会计信息不真实现象仍较突出。重庆高速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多计资产8885.38万元、少计资产3477万元;市城投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多计收入160.1万元、少计收入3626.89万元。市城投集团、市江北嘴投资集团12.52亿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二)金融资产管理审计

组织对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进行审计,重点关注经营管理及资产质量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公司逐步优化经营布局,积极发挥增信分险作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在互联网贷款担保、与民营企业等合作中,存在风险控制关键环节依赖合作方实施、保前调查不充分或贷后风控措施未落实等问题,3.03亿元贷款担保已逾期并面临代偿风险,9.44亿元代偿余额面临损失风险。

2.担保经营业务不合规。重庆兴农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对客户违规借壳融资、限制性行业贷款等行为仍提供担保,已形成代偿1.39亿元。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担保公司部分业务担保责任余额突破监管限额5.25亿元,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通过未实质转移风险的再担保方式规避监管要求。重庆三峡担保集团、重庆兴农担保公司、重庆进出口担保公司存在通过转让债权、调整资产质量分类等方式隐瞒不良资产问题。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在市文化旅游委、市林业局等8个部门(单位)及70个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中,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处置等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持续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资产未有效盘活利用。市市场监管局等8个部门(单位)3.47万平方米土地、房屋以及1990.33万元设备长期闲置,其中1个单位1053.74平方米房屋闲置时间长达12年。市交通局等15个部门(单位)5.95万平方米房屋未经批准出租。3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718.5万元。1个单位未执行国有资产出租期限规定,签订的4513.91平方米房屋出租合同中违规将期限定为15年或无期限。

2.部分资产产权不清或账实不符。市教委等20个部门(单位)45.2万平方米房屋未办理权属登记;12个部门(单位)6.5万平方米房屋、2817.35万元设备账实不符。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

在对北碚区、彭水县等4个区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对自然资源资产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区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有序推进河长制、林长制、长江“十年禁渔”等工作,持续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不到位。北碚区、彭水县未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或赎买非国有林资产登记变更等改革任务。长寿区等3个区县相关单位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地629.87亩、临时用地1814.64亩,北碚区、巴南区1864.83亩已出让土地闲置两年以上。巴南区等3个区县矿产资源管理责任未落实,5户企业未经审批非法开采砂石或地热资源,26个矿山环境治理项目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治理效果未达预期目标。

2.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责任未有效落实。巴南区、长寿区4.57万平方米污染地块未落实风险管控措施,104家企业危险废物贮存未落实“三防”措施。北碚区环保执法不严,未将25家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对75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仅作出罚款处理但未督促其整改到位。

此外,审计中共发现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2件、涉及70人。移送事项主要集中在公职人员或行使公权力人员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靠企吃企”侵蚀国企利益以及民生领域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七、抓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全面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将“审计问题清单”纳入“八张问题清单”应用,坚持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以问题整改实效检验党建统领效果。修订完善《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将审计整改与推动改革创新、加强管理相结合,将查纠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监督指导行业领域内整改工作,力争做到“审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处理一个典型教育引导全面”。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推进问题整改,有的已立行立改整改到位,有的正分阶段稳步推进,截至6月底,相关部门(单位)已上缴或归还财政资金91.87亿元,建立及完善制度531项,切实推进“问题清单”转化成为“成效清单”。市审计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以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清单”管控机制为基础,持续完善“审计问题清单”应用模块和工作机制,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突出清单管理、多跨协同和量化闭环管控,推动问题销号“去存量”。下一步,市政府督查办及相关部门将加强整改跟踪和督办,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市政府将于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八、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增强系统观念,着力推动稳进增效。扎实抓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和重大任务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挖掘政策潜力、细化实化措施,强化要素资源统筹和财力保障。持续优化科技金融服务机制,全面落实惠企纾困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支柱性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减税降费、助企纾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等政策衔接和资金协同,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

(二)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加强除险清患。探索符合重庆实际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路径,健全区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推动财力下沉,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聚焦项目谋划、债券发行、支出进度、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发挥好投资拉动作用。加强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外部监管,提升业务经营、投资并购、担保借贷等关键环节风控能力。加大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力度,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防止生态损毁风险。紧扣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要求,紧盯“关键少数”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公共资金资源交易、国有资产处置、项目审批监管等领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三)突出绩效导向,着力深化财政领域改革求变。持续加强财政管理改革,打破预算支出固化格局,健全绩效评价结果、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衔接机制,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提高政府性资金资源统筹能力,加大财政支出政策统筹集成力度,继续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做实做细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督促部门(单位)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兜牢民生底线,着力抓好惠民有感。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抓实抓细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政策落实,增强民生政策的精准性、协调性、配套性,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压紧压实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完善民生领域资金支出监管制度机制,加强对民生资金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民生支出规范管理。

(五)严格责任落实,着力抓好审计整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坚持闭环管控,构建基于“审计问题清单”的全链条整改管理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分类指导、跟踪审核,多跨协同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或屡审屡犯等共性问题,注重补齐体制机制和制度短板,推动源头治理。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查考核,对虚假整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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