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3年7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市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于7月17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会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进行了预先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22年决算草案反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3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2.5%。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收入等,收入总量为620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3亿元,增长1.2%,加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6202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14.8%,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7.8%,为预算的103.1%。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和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量为419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亿元,下降1%,为预算的95%,加上补助区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和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量为419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54亿元,下降25.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145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55亿元,增长0.1%,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145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6亿元,下降34%,为预算的107.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087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6亿元,下降23.9%,为预算的110.6%,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补助区县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087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9亿元,下降4.5%,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107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亿元,下降30.2%,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107亿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亿元,增长0.4%,为预算的107.5%,加上中央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33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亿元,下降33.3%,为预算的85.1%,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3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06亿元,增长1.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72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7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71亿元,增长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8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63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36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亿元。当年结余335亿元,历年滚存结余2600亿元。

2022年决算草案与向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增加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均与执行数相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均减少2亿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人民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着力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切实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大力开源节流、挖潜增效,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统筹财政资源。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市审计部门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对2022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审计,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对健全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符合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预算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新冠疫情、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下滑明显,财政“紧平衡”进一步凸显;财政收入结构、收入质量有待优化和提升;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细化,预算执行约束不够有力;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流于形式,部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部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质量有待提高,预算执行中调整较多,个别项目推进缓慢;一些区县“三保”支出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财政平衡难度较大。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审计监督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的落实,推动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政策,减轻税费负担,破解融资难题,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努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聚力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和数字重庆建设。清理、规范招商引资政策,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间财政关系,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科学、收入划分更加合理、财力分布更加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制度,持续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整合,健全完善退出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区县财政统筹能力。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储备,为科学规范、编细编实预算奠定基础。加强预算执行监管,规范预算调剂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完善绩效目标编制,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做好资产清查、会计核算和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三、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对财政收支状况的跟踪研判,加强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将政府债务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确保财政可持续和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规范平台公司经营和融资行为,分类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建立完善政府偿债备付金制度,防范债务兑付风险。落实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防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严格落实对拟出台重大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制度,防止出台脱离地方实际的支出政策。强化区县财政运行监测预警,督促严格预算管理,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完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和反腐治乱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力度。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提高整改质效。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加强审计整改成果运用,将审计整改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充分发挥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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