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刘桂华等二十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3〕55号)
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3年7月24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刘桂华等20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刘桂华、苏福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蒋佩佚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李静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张胜仙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厚勇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谭明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岳新府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杜丹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喻志强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佩佚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宋丹丹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严研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彭海波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卫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学文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谭明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正东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生荣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郑煜、高菲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长:李永利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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