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涉及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不清理宠物粪便等行为
日期:2023年10月24日 来源:重庆日报

  重庆近日出台《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争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跻身全国前列。《意见》明确,首批41个镇街即日起开始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今后,占用或堵塞消防通道、不清理宠物粪便、随意倾倒或焚烧生活垃圾等行为,将由镇街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意见》明确5项主要任务,包括明晰执法事项、统筹执法力量、创新制度机制、强化数智引领、加强协调监督等内容。《意见》明确列出了镇街法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7项),以及赋予镇街部分区县级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99项)。其中,通用赋权事项15项、自选赋权事项84项。

  两张清单事项多与基层治理密切相关,比如:单位或者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处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对养犬人和管理人未立即清除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处罚等。

  通用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全面承接;自选赋权事项由乡镇(街道)根据地理区位、人口规模、产业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选择承接,乡镇(街道)承接自选赋权事项不低于15%。

  根据部署,2023年底前在重庆所有乡镇(街道)全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工作推进设有具体“时间表”,并立下三个目标。

  到2023年底,将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易发现、易处置的执法事项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4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投入运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10件以上,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拓展到70%以上的执法领域、“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30件以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达到西部领先水平。

  到2027年底,乡镇(街道)“多跨协同、整体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实现常态化迭代升级、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推广到50件以上、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跻身全国前列。

  《意见》要求,重庆万州区甘宁镇、黔江区濯水镇、涪陵区马鞍街道等41个镇街首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同步试运行“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督促其他乡镇(街道)分批次实施,确保2023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面展开。

 

记者|何春阳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