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全市新形势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调研报告
(2023年7月25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目标要求,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对就业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市六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全市就业工作,今年专门成立以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的调研组,对我市新形势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4月以来,调研组赴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汇博信息科技公司、赛力斯汽车公司、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职业学院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市级部门情况汇报会,听取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残联以及重庆汇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先后在5月中旬和6月中旬两次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题座谈会,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开展交流座谈。在此基础上,调研组系统梳理,认真分析,与市人力社保局等市级部门充分衔接沟通,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牢牢守住全市“稳就业”基本盘,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成效。一是就业规模稳步增长。2020年以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52.29万人,特别是今年1—6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98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68.3%,同比增长2.3%。二是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目标以内。三是就业结构更加优化。三次产业就业结构(采用统计部门从业人员数)由2020年的1:1.11:2.32优化为2021年的1:1.17:2.39;就业生态持续改善,农民工在市内务工占比由54.7%提高至64.7%。三年多来,重庆就业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国家部委肯定性批示23次,新华社内参等中央媒体正面报道20余次,并在国务院就业创业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一)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人力社保、发展改革、财政、经信等27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突出协同联动。定期召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调度分解工作指标,细化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先后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退捕渔民安置、去产能职工安置等5个工作专班,实行“日调度、周通报、月会商”,协调解决系列重点就业问题。三是强化考核激励。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指标,将城镇新增就业情况纳入区县绩效考核,持续强化督查激励,多渠道挖掘就业潜能,层层压实责任。
(二)推动法规政策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制定重庆市就业促进“十四五”规划,先后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为助力全市市场主体减负稳岗扩就业,推动重点群体稳定就业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二是确保法规政策落地。把稳就业保就业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列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台账抓问题、按照项目抓管理,严肃查纠稳就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结合“八五”普法、招聘会等活动,打造“就在山城·渝创渝新”就业创业宣传品牌,建立“市—区县—乡镇—社区”四级联动宣传模式,开展政策法规宣讲,扩大社会知晓度。
(三)发展经济积极扩大就业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开办企业全事项“一次提交”、全环节“一日办结”、全过程“零成本”。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523项中央层面设定和3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二是培育市场主体。全面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开辟“扶持个体工商户服务直通车”,持续培育发展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今年上半年新设立市场主体33.5万户,其中企业9.9万户,分别同比15.3%、19.1%。三是实施援企稳岗。2020年以来,累计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02.5亿元、为企业减负近305.6亿元。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扶持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3亿元。四是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开展“创客中国”“五星服务”等活动,设立重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业园,建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99家,累计孵化市场主体3万余户,带动就业近22余万人。
(四)突出重点群体实施帮扶
一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人社、教育、相关市级部门、高校、区县五方联动,积极开发政策性岗位,大力拓展市场性岗位,切实加强就业指导,精准提供就业服务。今年以来,筹集政策性岗位约11.2万个,市级层面走访企业拓展岗位2.8万个,各高校赴外省市走访企业拓展岗位16.84万个。近三年,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稳定在93%以上。二是优化农民工就业保障。坚持“外出务工、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并举,开通“返岗直通车”,促进农民工返岗复工。落实脱贫人口13条政策措施,推动脱贫人口“应转尽转”,通过“四优先”(优先外出、优先稳岗、优先服务、优先安置)帮扶,实现转移就业78.85万人。三是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建立退役军人人力资源信息台账,动态更新求职需求信息和岗位供给信息。2020年以来,累计提供就业岗位50.2万个,帮助4万余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对零就业退役军人家庭实行动态清零。引导和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每年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四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动,今年以来,累计帮扶9.5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保障了去产能职工、退捕渔民、残疾人、困难家庭人员等群体的就业稳定性。
(五)深化发展职业教育培训
一是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不断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有效对接。成立高职院校牵头的重庆智能制造等职教集团28个,立项建设市级示范性职教集团10个、职业教育共享实训基地4个、“双基地”项目60个、培育20个。探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遴选15所高职院校、10所中职学校成为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二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开发100个特色职业(工种)培训项目,满足各类重点群体培训需求。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开展夏布、蜀绣、手工皂、花艺、麻辣美食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居家就业创业培训,有效解决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和技能培训问题。三是注重提升培训实效。构建“需求引导培训,补贴对应等级”的市场化培训新模式,全市每年职业培训人数稳定在25万人次左右。通过培训,在职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逐年稳步提升。
(六)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一是做好“大统筹”。统筹城乡就业服务保障能力,31项就业政策实现“全渝通办”,年均服务30余万人次。建立川渝跨区域统筹机制,6项就业服务实现“跨省通办”,累计已服务超16万人次。二是用好“大数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2100余万人的人力资源信息库,搭建就业服务、创业、培训、人力资本等四个联盟,推行“免申即享”(通过主管部门执行优化服务、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群众)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奖补资金的管理办法。),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三是搭建“大平台”。建设“西部(重庆)人社数据实验室”和“重庆智能就业”平台,成立汇人大数据公司,建成零工市场92家,培育劳务经纪人、职业指导师等3205名,为推动实现“免申即享”“政策找人”、失业预警监测提供数据支撑。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当前,随着国民经济恢复向好,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但受世界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仍不稳固影响,就业人口持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产业智能化、就业多元化、诉求多样化等多重因素叠加,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任务艰巨繁重,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积极应对。
(一)经济持续恢复发展压力较大,稳就业仍是重中之重
一是部分企业经营困难,有规模性减员现象。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影响下,部分企业利润同比下滑或持平。特别是科技含量低、同质化程度高的企业表现更为明显。比如,永昌鞋业公司、国美公司、家乐福超市等,因资金链断裂等各种原因,相继出现规模性减员。今年以来,全市新登记失业人员30.53万人,同比增长33.7%。
二是部分支柱产业下行,岗位供给数量减少。今年以来,部分支柱产业增长放缓或下行影响就业增长动力,燃油车、新能源细分领域竞争日趋白热化,汽车产业增加值增长放缓至2.5%;电子行业中,笔电、手机和液晶显示继续惯性下滑,同比负增长6.6%。受此影响,电子产业用工人数同比降低10.7%,其中,手机整机及配套下降30.4%。房地产投资仍处于低谷,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布的建筑业招聘岗位同比下降55.6%,房地产业同比下降49.2%。
三是大型民企数量较少,优质岗位供给不足。民营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总体上看,大企业所提供的岗位质量较好,就业稳定性较高。但我市大型民营企业数量较少。根据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22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数据,全市上榜10户企业,远低于浙江省(105户)、江苏省(93户)等传统民营强省,在直辖市中排名第三(北京市21户、上海市18户)。
(二)市场主体需要培育,营商环境有待优化
一是企业融资难。调研中,一些中小企业反映融资难问题阻碍其发展壮大。由于企业自身原因,以及面临的竞争市场环境的变化,中小企业融资方式比较单一,渠道收紧,融资难度逐渐加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是当前重要课题。
二是用工成本高。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增加。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同比增长或持平,成本有所下降的企业占比较小。部分企业反映劳动力成本上涨、用工成本高;原材料价格上涨、供应不足。
三是放管服改革待深化。近年来,我市相继推出一系列务实举措,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创造了良好条件。从调研来看,“放管服”改革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难题。如权力下放中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不够,部分关联事项下放不协调不同步。有的部门一次性告知、信息公开、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
(三)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供求匹配度差距加大
一是“就业难”“招工难”并存。由于产业结构升级、区域经济格局调整、教育培训体制改革滞后等因素叠加,就业结构性矛盾越来越突出。调研中企业反映,我市中高级技工总量不足、年龄老化、复合型人才匮乏,人才“断层”现象较为明显。如海润节能反映急需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相关专业人才,但我市仅有重大、科技学院和城市科技学院三所院校设有相关专业,专业人才总量少,技术人员引进困难。劳动密集型企业普工流失率偏高,据1700户监测中小企业数据显示,近3年以来,3成企业每月都存在用工缺口。同时行政文员、市场管理等岗位求职人数明显多于岗位数。
二是高校毕业生“慢就业”现象突出。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体制内稳定性强的工作受到高校毕业生日益追捧,成为毕业生求职就业的重点。许多高校毕业生宁可缓就业、不就业,也要考公务员、考编制。部分毕业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还存在功利化、从众化的倾向,往往只关注热门行业、热门职位,不愿意到基层岗位和艰苦地区,毕业生就业周期延长,慢就业群体不断扩大。
三是重点群体就业压力较大。一方面,16—24岁青年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等现象,调查失业率为21.1%,处于高位。特别是今年全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33.6万人,就业压力较大。另一方面,重庆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排在全国前列,全市登记失业人员中40岁以上占51.8%,达15.8万人。结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40岁以上达7.91万人,占47.6%。78万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后的稳岗压力也较大。
(四)就业服务还有差距,保障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需深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精准度不够,往往趋向统一化、“一刀切”。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锚向性”不足,对比现实问题明显具有滞后性,服务效果不甚理想。同时,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力量不足,存在区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规格低,人员编制少,基层社区无专职就业工作服务人员,难以满足精细、精准的就业工作要求等问题。
二是职业技能培训待加强。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技术含量较低,没有完全做到“订单式”培训、“菜单式”选修。例如,针对农村贫困人群的“雨露计划”,常常出现一些项目没人报名,一些项目又因人数太多报不上名。另外,有些培训虽然拿到了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但是多数企业没有对应的等级工资标准,持证从业者的工资水平并没有得到明显提高,挫伤了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三是就业形势监测研判需完善。尽管我市劳动就业统计体系逐步完善,但对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企业用工及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等数据监测、分析和研判难以有力支撑以信息促发展的需要,亟待进一步健全就业事业统计监测调查制度,完善风险应对处置预案。
(五)法规政策不够完善,缺失问题亟待补位
一是就业促进条例待修订。《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就业促进工作需要。例如创业带动就业、新就业形态、信息化建设、乡村振兴带动乡村产业等都没有相关规定。此外,部分条文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需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如对法律责任、政策支持和防止就业歧视的规定等比较原则,未明确具体责任及处罚措施。
二是相关政策衔接不充分。从中央到地方,就业促进各项政策涉及板块、条线众多,领域宽、覆盖广、跨度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策与政策之间、就业政策与其他领域政策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协调不够充分等问题。
三是新就业形态保障不健全。随着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日益壮大,但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就业稳定性不足,劳动者转岗频率加快、就业周期缩短、就业地点分散等,都对现有的劳动、用工、就业、培训、社保等体制机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服务体系提出了巨大挑战,其权益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根本遵循,做好新形势下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工作
一是持续宣传深化认识。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做好新形势下促进充分就业工作要求,广泛利用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全社会宣传创业就业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创业成功典型,增强就业创业的新思维、新理念,切实让广大劳动者了解、熟悉、用好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带动创业就业,营造政府鼓励就业创业,社会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增强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促进就业的法律意识,强化政府在新形势下促进充分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坚持人民至上,依法履行法定责任,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切实推进中央“稳就业”政策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确保法律规定的政府职责落实到位、公共服务到位,努力稳定经济预期,稳定就业岗位,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失业的底线。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大力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协商制度,加大资源整合,畅通各部门和单位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共享数据信息,推动联合研究、联合部署、联合检查,形成既各司其职又联动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充分发挥经济增长带动就业的主导作用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加快经济发展。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推动财政、金融、投资、消费、产业、税收等政策聚力支持就业,将带动就业作为政策制定和效果评价的重要标准依据。实施重大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时,应同步评估对就业吸纳能力、就业创业环境、就业质量等方面的影响。
二是推动产业升级,扩大就业空间。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坚持以招商引资和重点重大项目落地为抓手,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持续推动重点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注重发展技能密集型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旅等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建议设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对吸纳就业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企业,提供专项贷款以及优惠利率,进一步发挥金融政策促就业作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市场主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重视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加大政策资金投入,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政策补贴等方面,平等对待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四是深挖用工需求,提振吸纳能力。加快落实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政策性岗位招录,开发更多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到基层就业。持续拓展就业容量,鼓励区县因地制宜创建创业孵化基地和零工市场,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培育劳务品牌,开发乡村旅游、土特产制作等特色职业,引导更多人就近就地就业。持续优化国有企业资本布局,在国有企业内部开发提供新的就业岗位。重视抓好灵活就业工作,充分释放就业潜力。
(三)促进劳动者技能与市场需求更好契合
一是建立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机制。建议由发展改革、工信、人社等行业产业主管部门牵头,对未来3年至5年行业产业人才需求规模、层次和学科专业等进行预判,为高校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设置提供依据和参考,便于及时优化和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是构建对接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职业院校发展,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加快建设支撑和服务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化农业等相关专业群。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示范项目建设计划,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建设,落实双导师制,推动现代学徒制规模化发展。
三是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统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快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结构调整优化,开展培训体系、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改革。聚焦市场急需紧缺岗位,围绕主导产业和相关产业链用工需求,组织重点群体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推动人岗相适,促进能就业、就好业。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提升职业技术工种认可度,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持续整合资源,提升职业指导人员、职业信息分析师、创业指导人员等专业化人员整体水平。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快疏解清除毕业生就业“堰塞湖”,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不低于去年。加强农民工返乡监测预警,储备就业岗位,通过劳务协作、以工代赈或农村专业合作社吸纳就业。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就业服务功能,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就业服务。持续加强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做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二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保障水平。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绩效管理,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构建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基地。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和企业用工大数据库,促进供需精准匹配;完善公共就业创业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
三是加强就业形势监测研判。加快建立健全预测预警、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的失业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群体开展持续的监测调查。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预案和政策工具箱,避免发生系统性、规模性失业风险。特别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的行业、区域实施日常监测,制定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努力防范较大规模失业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五)完善就业促进制度体系
一是修订《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原则,做好《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相关修订工作。在修订法规时切实体现就业优先战略,体现有关方面的改革创新实践,体现当前就业的新趋势、新问题,增强可行性、可操作性。注重补充新就业形态、乡村就业、公平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相关内容。加强与教育、妇女、退役军人、残疾人、中小企业等相关法律的协同。
二是保持惠企纾困政策延续性。加强就业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财税、产业、教育等政策与就业优先政策联动机制,增强政策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从需求端出发,出台或更新相关新形势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各项配套政策,以提升各板块、条线政策的精准度。建立健全对各项就业政策实施情况的效果评估体系,密切监测政策的就业效应,及时优化调整,促进新形势下就业工作行稳致远。
三是完善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落实好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根据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完善工作时间立法及其监管机制。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