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宪法精神为指南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日期:2023年12月04日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在我国第十个“12·4”国家宪法日隆重到来之际,“宪法宣传周”也已正式拉开帷幕。本年度“宪法宣传周”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宣传活动正在各级各地如火如荼地开展。

  本年度“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涉及十分重要的一个宪法话题。应该看到,宪法精神深度凝结了一个国家宪法秩序的基本原理,是贯穿宪法制度与规范始终的核心价值,也是宪法所欲保障和实现的根本目标,可以说就是宪法的灵魂。

  有活力的宪法精神往往深刻体现了民族精神。我国宪法的精神生动彰显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精神与气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奠定了思想根基、凝聚了价值共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动力源泉。回顾我国宪法制度发展历程,可以清楚看到,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我国现行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在总结反思、传承发扬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的好宪法,现行宪法的精神汇聚了党和人民关于国家发展问题的共同目标、共同意志、共同智慧,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心灵根基和价值底色,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思想保障。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是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这意味着应以宪法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指南,从制度建设和观念培育两个层面着力,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中国建设中齐头并举,扎实推进。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在法治国家建设中,应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何法律法规都应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就此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建立健全以合宪性审查为核心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

  依法行政首先是依宪行政,宪法精神的核心奥义就在于通过规制公权力的行使来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应将宪法精神内嵌入政府治理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重大举措的各个方面,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宪法法律,真正践行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宪法宣誓誓言。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弘扬宪法精神同样应当以实现人民大众对宪法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应真正发挥宪法规范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根本大法作用,推动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在社会生活中具体化、实在化,以此方能真正实现宪法知识的普及,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风气与氛围。也唯有如此,方能推动宪法在应然和实然两个层面真正成为人民的宪法,切实发挥宪法“镇国之法宝,人民之甲胄”的重要作用。

 

作者|林来梵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