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启动
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
《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目前取得了哪些效果,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按照市委要求,12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启动了该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欧顺清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及监察法制委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上,通报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该条例执法检查的方案,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市和区县(自治县)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
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赴区县(自治县)开展实地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该条例实施情况,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2024年3月上旬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情况;2024年3月下旬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犬只伤人及犬吠扰民、携犬出户不系绳等不规范饲养行为、犬只粪便清理管理工作情况;全市犬只免疫、登记管理情况;流浪犬只捕捉、收容留检情况;全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应对措施或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鸣
“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平安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张鸣指出,要深刻领会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紧扣法规规定、抓住检查重点,推动养犬管理条例全面有效实施。
张鸣强调,要周密组织、通力合作,形成监督合力,严格依法、高标准开展执法检查;要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管用的对策建议,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报告;要充分发挥代表察民情、汇民意、聚民智的优势和作用,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用执法检查成效助力我市养犬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廖灿勇 张士横(见习记者)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