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反家庭暴力“防护墙”

日期:2023年12月22日 来源:重庆人大

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发人大监督

共筑反家庭暴力“防护墙”

 

日前,涪陵区法院发出首例因恋爱关系终止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该案从立案到作出裁定不超过2小时,为受害人及其家属贴上了法律的“护身符”。

该案例引起了涪陵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该区“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是否顺畅?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围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建议建立案件分级处理机制,共筑反家庭暴力“防护墙”。

保护令为受害人“撑腰”

近日,涪陵区法院发出首例因恋爱关系终止非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冉女士和被申请人胡某于2019年8月认识并恋爱,但因双方性格不合,冉女士多次提出分手,胡某不同意且多次殴打冉女士。

之后双方决定结束恋爱关系,但胡某仍多次到冉女士工作地或居住处纠缠殴打,冉女士脸部和手部被打伤。冉女士遂向涪陵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涪陵区法院经审查作出民事裁定:禁止被申请人胡某殴打、威胁、辱骂、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冉某及其近亲属;禁止被申请人胡某在靠近申请人冉某经营的按摩店附近200米内活动。

承办法官于当日立即向当事人所在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送达了裁定书,及时迅速保护冉女士及其家属的人身安全。

联动机制还有待健全

上述案例引发涪陵区人大常委会关注,为全面了解全区反家庭暴力工作的现状,分析困难和问题,近期,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案件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

调研发现,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权意识逐渐提高,在农村地区发生了家庭暴力,向公安报警求助的逐渐增多。但受害人大多不懂得保存证据,即便报警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处置施暴者。此外,联动机制还有待健全。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了相关司法机关、行政单位、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既有发现家庭暴力强制报告的义务,也有制止暴力、协助证据固定等职责,但目前各部门联动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还没有形成合力。

建议分级处置家暴案件

工作机制是疏通堵点、提升质效的关键。调研组建议,应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流程,明晰协助执行机构的责任。对签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按照“谁办理谁负责”及属地原则,由当地妇联干部、派出所民警与申请人开展“三结对”,即结对回访、结对跟踪、结对帮扶,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同时,建议加大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惩戒力度,将连续两次及以上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事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在离婚诉讼中,将是否是人身安全保护令中的被申请人作为是否获得抚养权的参考因素。

调研组还建议,建立案件分级处理机制。在干预家庭暴力时,应评估案件的危险程度,按照低、中、高三个级别标注登记。“低危险”案件,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劝阻、教育、调解工作,协助受害者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危险”案件,需在“低危险”处置措施基础上加大排查力度,在案件风险度有升级苗头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被评估为“高危险”的案件,由相关部门通报后,由公安机关立即处置,并启动联席工作会议,进行家暴案件个案研判。

“反对家庭暴力不仅是家事,更是国事。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强化跟踪监督,有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涪陵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陈敏

通讯员|裴在慧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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