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文化强国建设贡献法治力量

日期:2024年02月18日 来源:中国人大网

  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文化思想是引领文化强国建设、民族伟大复兴的旗帜。一个民族的复兴,总是以文化的兴盛为强大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依法捍卫英烈荣光;爱国主义教育法施行,以法之力唱响新时代爱国主义主旋律;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初审,用法治力量推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赓续中华文脉……回望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强化法治保障,以法治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有利文化条件。

  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

  “英雄烈士保护法表明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法律。”2023年5月1日是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5周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对5年来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在历史的天空中,英雄是民族最闪亮的精神坐标。据统计,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国捐躯。他们以坚定的信仰信念、炽烈的家国情怀,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毕生奋斗、英勇献身,功勋彪炳史册,精神永垂不朽。

  2018年5月1日起,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英雄烈士保护法充分保护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规定“网信和电信、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对网络信息进行依法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发布或者传输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信息的,应当要求网络运营者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明确规定,“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此,检察公益诉讼成为保护英雄烈士权益的重要方式。

  实施5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英雄烈士保护法,捍卫英雄烈士荣光、传承英雄烈士精神,使尊崇捍卫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更加深入人心,保障法律实施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崇尚、学习、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随着相关政策法规相继出台,英雄烈士保护有了强有力的立法保障。2022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及有关部门陆续修改制定《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发布宣传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的通知、办理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等文件。此外,很多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结合本地的历史文化和实际情况,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形成合力,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和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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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8日,江苏省淮安市,律师志愿者为小学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知识。图/视觉中国

 

  法治护航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更好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

  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爱国主义教育法。此前,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爱国主义教育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的工作。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旨在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为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法治保障,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对于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激励亿万人民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22年7月,中央宣传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牵头启动爱国主义教育法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成包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中央有关部门在内的工作专班,抓紧研究起草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来自一线的群众智慧、基层办法为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后的法律对各方意见进行了充分研究和吸收采纳。

  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针对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如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这部时代所需、民心所向的法律,形成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范,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有利于更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实效。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要通过爱国主义教育,用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引导人们深刻认识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三位一体,有机统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实践之中。抓好爱国主义教育,要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植入每一个中国人心中,让人们真正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爱国主义教育法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掘历史文化遗产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例如,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等写入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等。

  在近年的网络立法中,从法律层面到部门规章层面,爱国主义相关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法在此方面也作出规定,例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不仅回应了人民对国家的浓浓深情,更是以法治之力保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实施首日正值元旦假期,各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来开启新的一年,并吸引了青少年的积极参与。在法治护佑下,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主义教育的热情在全国各地熊熊燃起。

  “新年快乐!”“祝祖国繁荣昌盛!”“我们一定把爱国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一年一度的天安门广场元旦升国旗仪式,已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2024年1月1日,来自祖国各地的人们在广场观看升国旗,大声互致新年问候、祝福祖国,并表达了为国家奉献奋斗的炙热情感。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初审:坚定文化自信为赓续中华文脉强化法治保障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不断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增强民族自豪感、文化自信心”。

  现行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曾作过5次修正,2002年作过1次全面修订。这部法律对保护文物安全、规范考古活动、加强文物管理利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时代新征程,文物保护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文物保护法也需要与时俱进作出修改完善,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

  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许多修法议案和建议,强调要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修改,以法治推动文物事业全面改革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文物保护法治建设,将文物保护法(修改)列入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围绕相关修法工作积极开展调研。

  2023年10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到故宫博物院开展文物保护法修改专题调研,听取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故宫博物院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和故宫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听取有关专家对修改文物保护法的意见建议,实地考察文物保护修复修缮情况。2023年3月和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雒树刚带队先后到国家文物局和山西省就文物保护法修法工作开展调研。

  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据了解,此次修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体现新时代对文物工作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总结提炼各地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各方形成共识的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

  修订草案在保持章节框架不变的情况下,将条文由现行的80条增至92条。草案亮点颇多,如“坚持保护第一,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管理制度”、“促进合理利用,推进文物资源数字化采集和展示利用”、“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文物追索,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明确流失文物追索和国际间文物返还合作制度”等。

  分组审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结合新时代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文物保护法作出修订,意义重大。此次修法牢牢把握文物保护法修改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修订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善立法宗旨、健全有关制度、强化政府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在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文物规范管理、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等方面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内容比较成熟。

  围绕近年来文物保护工作实践中的诸多问题,委员们建言献策,聚焦落实党中央关于“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动员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完善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文物保护法的修改将助力发挥文物对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更加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伟大的事业目标需要伟大的精神作指引,伟大精神信念更需要法律之力凝聚力量、保驾护航。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更好地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夯实法治根基、贡献法治力量,书写精彩的文化法治建设新篇章。

 

记者|王萍 江珊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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