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女职工大会 选举产生新一届妇女委员会

日期:2024年01月08日 来源:重庆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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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女职工大会。

 

  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女职工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周少政到会祝贺并讲话。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第五届妇女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第六届机关妇委会委员。

  周少政指出,妇女干部是机关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可或缺的“半边天”力量。市人大机关广大妇女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提出的“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要求,不断学习、认真工作、多创佳绩。

  周少政要求,广大妇女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激扬巾帼之志,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积极建功立业,奉献巾帼之力,积极投身新重庆建设,深入助推乡村振兴发展,始终秉承热忱服务宗旨。要弘扬新风正气,彰显巾帼之为,重视经营家庭,注重弘扬家教,传承良好家风。要注重自我提升,展现巾帼之美,善学善思、敢想敢为、自信自立,为推动人大“四个机关”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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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巾帼不让须眉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广大妇女同志立足岗位、服务发展,做出了这些成绩:

  实干担当,巾帼建功成效显著。妇女同志中有67人被评为机关优秀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获评重庆市三八红旗手;社会委监督处、备案审查工委综合处分别成功创建2020年“重庆市巾帼文明岗”、2022年“重庆市巾帼文明岗”。9名年轻女干部在乡镇街道挂职锻炼、1名女干部援藏。2名女同志参加市第六次妇代会。

  围绕中心,真抓实干发挥作用。妇委会负责人参与起草《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走深走实的决定》,多名妇女同志参与承办川渝人大协同立法、联动监督等工作,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立足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多名女干部参与全国人大来渝调研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工作;承办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承办修正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生育政策和增加产假、育儿假等,并从有利于妇女儿童权益最大化角度宣讲解释政策法规;承办未成年人保护法、重庆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督办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救助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代表建议。2021年,机关妇委会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23年,1名女干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积极参与,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连续多年赴丰都县三建乡开展帮扶活动,在蔡森坝小学开展爱心捐赠,送去“成为更好的自己”“川剧启蒙”等爱心课;响应市直机关妇工委号召,参与“冬日针爱”活动,为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送去手织围巾、背心、帽子、手套等30多套;动员机关干部职工捐赠各类图书426本。

 

见习记者|张士横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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