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级汇报会

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来源:重庆人大

  1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市级汇报会,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该条例的相关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张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欧顺清,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胡明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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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市级汇报会。

 

  自2023年12月以来,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了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明察暗访、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到,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推进犬只登记工作,落实犬只免疫制度,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整治,妥善处理涉犬警情,出台有关配套文件,制定犬只个体识别办法,公布禁养犬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等,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全市养犬管理态势整体安全向好。

  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养犬管理条例在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职能部门、区县政府履职尽责尚有差距,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的知晓度较低,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落实不够,养犬登记比例低,全市犬只数量、分布情况不详细,各方力量协作不够,尚未形成合力,养犬管理未形成有效闭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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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张鸣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把握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推进平安重庆建设、着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西部先行区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

  张鸣强调,要进一步推动各区县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养犬管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压实部门责任,积极作为,突出除险固安工作导向,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多方协作配合,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加大执法力度,推动条例有力有效实施。

  张鸣要求,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突出重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常态化地开展条例和文明养犬知识宣传,加大对违法养犬行为的曝光力度,推动形成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行为习惯和良好社会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记者|廖灿勇 张士横(见习记者)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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