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余华等三十一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3〕77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3年11月2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余华等31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余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邹小莉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
李遇贵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朱晓丽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徐永凌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蒙洪勇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璐璐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于利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刘子龙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毛荧月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雁苗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付佃强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二、提请免去
邹小莉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贺双林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华菊、朱文林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余华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郝伟光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遇贵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铁晓松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朱晓丽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应志敏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程杨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蒙洪勇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况向东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胜泉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周鸿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郑斌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唐文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曾海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立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樊群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付佃强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谭铮、罗序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赵文建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俞旭东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院 长:李永利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