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张晓涛
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现就《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会议时间
建议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上午开幕,1月24日下午闭幕,会期4天。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建议在《决定(草案)》中明确,如需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二、会议地点
建议大会开幕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人民大礼堂举行,大会预备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暨闭幕会和各次主席团会议在市人民大厦举行;各代表团会议在其住地宾馆举行。
三、会议的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
(六)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通过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四、会议的筹备
建议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决定(草案)》连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