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大监督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日期:2024年02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监督权是各级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为此,各级人大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好地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实现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良性互动、共聚合力,实打实地把人大监督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人民群众看到人大监督的决心和担当,让人民群众真实地感受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人大监督,要有“为民情怀”。人民性是人大监督的基本属性,而人大监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监督,就是要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维护民利,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只有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使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人大监督,要敢“为民担当”。敢于监督是人大搞好监督工作的前提,就是要挺直腰杆开展监督。敢于坚持原则,讲程序,不讲人情;讲真理,不讲面子,真正做到对的就肯定、支持;错的就否定、纠正。同时,既讲监督的原则性,又讲监督形式与方法的灵活性;既要依法开展监督,又要结合实际推动发展;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提出的建议具体实在,切实可行,这样才能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人大监督,更要“为民解忧”。“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人大监督,就是要“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让“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成为人大监督生动的实践,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俯下身子、多接地气,开门监督、广纳民意;要抓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清病灶、对症下药,推动问题解决,方显监督实效。要全流程监督,做到有头有尾,不搞“虎头蛇尾”;务求善始善终、杜绝“半拉子工程”,让人大监督落地有声,力求对群众负责、让人民满意,从而切实践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人大工作宗旨,确保每一项监督工作都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反复推敲,受得住历史、时间和人民的检验。

 

作者|黄强 (单位:璧山区人大常委会)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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