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人大常委会6年监督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日期:2024年02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数居全市前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04件,非诉行政审查70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日前,在铜梁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区政府、区法院分别汇报了2023年度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

数据背后,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

曾存在“民告官不见官”现象

2014年11月修正的行政诉讼法首次明确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在该制度出台初期,各地落实参差不齐,铜梁区也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被通报提醒。

此后,铜梁区人大常委会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监督重点,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了解到,2015年至2017年期间,铜梁区法院共受理行政机关为被告案件438件,其中开庭审理25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7件,出庭应诉率为33.98%。同时,还存在出庭应诉率部门之间不平衡、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较少、出庭不出声等问题。

区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三年来,区法院共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90件,相关负责人在收到出庭通知的情况下,仍未出庭应诉的达33件、占比36.67%。

“现行法律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条款过于简单,且缺乏强制性规定,很多行政机关负责人往往以公务繁忙为由不出庭应诉,仅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庭审。”调研组先后走访区政府法制办和区国土、人力社保等行政案件应诉数量相对较多的部门,深入分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的原因。

让“民告官能见官”成常态

区人大常委会赓即向区委作了专题汇报,建议区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内容,实行绩效目标考核。同时,要求区政府及时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相关配套措施,切实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区政府于2019年初制定出台了《铜梁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若干问题规定》,通过进一步理顺机制、压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当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达到73.5%。

2022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重庆市铜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情形、出庭应诉应履行的法定职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具体的惩戒措施等都作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其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铜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连续两年保持100%。

“民告官”不止于“能见官”

每年调研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都成为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

代表们建议,一方面,要以“应出尽出率”和“主动应诉率”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标,将相关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督促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另一方面,要强化行政应诉培训,通过对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专题研讨、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指导规范行政应诉行为,增强依法应诉意识,提升依法应诉能力。

区人大监察和法制委认真梳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其纳入当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并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座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持续跟踪督办,推动审议意见办理落实。

目前,铜梁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已形成一套成熟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既满足了公众‘告官能见官’的期望,又让公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极大地提高纠纷实质性化解效果,还促成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更有效的沟通,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从而更好推进依法行政。”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通讯员|姜汝彬

编辑|朱苗

审核|常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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