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做好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部分审计查出问题突出的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报告的基础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莫恭明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重点听取了市政府总体整改情况和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6个市级部门整改情况汇报。11月17 日,市人大财经委第五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跟踪调研报告。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后,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会议审议意见,统筹部署,对问题整改实行清单管理、验收销号、纳入考核,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802个问题中,69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86.9%。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598个问题,已整改593个;要求1年内分阶段整改的163个问题和5年间持续整改的41个问题已整改104个。同时,有关被审计单位按要求上缴及归还财政资金60亿元,健全完善制度250项。
(一)逐一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将审计查出问题,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进行分类,对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被审计部门单位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逐项研究细化整改路径及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整改时限。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统筹调度、督促指导、核查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审计机关以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清单”管控机制为基础,将重点审计整改任务纳入清单管控,切实加强督促检查。
(二)健全贯通协作机制。审计机关与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建立监督联动定期会商机制,与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经常性沟通和工作协调,共同推进落实整改,对接干部监督管理部门,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等部门针对共性问题,积极部署开展多部门、上下联动的专项整治,实现“发现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
(三)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针对审计揭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等部门,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财政运行管理、国有企业投资、耕地保护等领域制定30余项制度。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完善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流程、标准和要求,组建审核专班严把入库关,切实加强债券项目储备。
(四)加大追责问责力度。注重发挥严肃责任追究的警示作用,加大对因主观故意、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问题责任人的追责问责力度。3户金融企业针对未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问题,追责问责11人;市水投集团对项目投资管控不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问责;2022年10月以来,市审计机关移送纪委监委机关的违纪违法线索中,已办结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3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中发现,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审计整改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少数部门有畏难情绪和松劲心态,强调客观因素多,查找主观原因少,整改压力传导不到位,推动整改力度不大,整改举措停留在纸面,整改实效不佳。二是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存在差距。“屡改屡审屡犯”问题仍然存在;部分持续整改问题推进缓慢,跨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还不够充分,与政策调整和预算挂钩机制还不够健全。三是预算管理精细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项目预算不够细化,部门二次分配多,影响预算执行进度;有的部门预算执行不规范,少数专项资金没有制定管理办法,资金分配存在随意性;有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流于形式,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够充分。四是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不够到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基础工作还有差距,个别单位资产产权不清或账实不符;部分资产资源闲置,利用率不高;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资源管理的衔接机制还不健全。五是审计监督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财政运行风险的关注不够,“经济体检”功能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审计发现问题趋势性分析、审计整改中重点问题专项突破的研究还不够;审计数字化建设有待加强,全过程数字化监督仍需持续推进。
三、意见建议
(一)持续推进后续审计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审计整改责任的压力传导,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打造环环相扣、首尾相接的审计整改工作链条。主管部门要举一反三,督促问题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及政策措施,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杜绝屡审屡犯。审计机关建立完善审计整改重点问题督查督办、检查核查制度,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督查,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持续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破解审计整改认定标准不一、整改成效难以评价、缺少细化量化评价指标等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二)不断强化预算国资管理。坚持预算法定原则,着力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增强预算约束力。加快健全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扎实做好项目储备,编实编细项目预算,减少项目预算执行中的调剂和调整。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真正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预算一体化管理,规范和统一各级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积极盘活闲置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融合衔接。
(三)不断健全贯通协同机制。审计部门要在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上下功夫,加快形成审计与其他各类监督深度融合的协作协同格局。加强审计监督和人大监督的协同,加强审计项目计划与市人大预算、国资、债务等监督重点的衔接,结合数字重庆建设,优化人大预算联网系统和数字审计系统的互联互通,共同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强化审计与财政部门的协同,进一步健全完善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完善挂钩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和完善政策的参考。持续推动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细化信息沟通、线索移交、结果反馈等机制,深化完善巡审联动措施,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合力。持续推动审计与发展改革、公安、国资、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协作,合力促进相关行业领域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
(四)持续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到“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经济安全的“守护者”。自觉把审计法和《重庆市审计条例》作为开展审计工作的行为准则,坚持依法审计。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助推重大项目落地放量、重大政策精准直达、重大改革提质增效。更加注重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权力运行和反腐治乱等领域的审计监督。以数字化建设为牵引,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全过程审计监督,探索实施实时审计,实现重点问题、重大风险早发现快处置。加强对历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标准化分类和趋势分析,深入揭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短板,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强有力监督保障、作出更大审计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