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我市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24年02月20日 来源:重庆人大

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关于我市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毛玉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2023-2027)》和年初工作安排,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从今年4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恭明带领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以下简称“两委”)赴市国资委、部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召开了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市级主管部门座谈会。同时,“两委”组织市人大代表、专家成立专题调研组,分别开展了银行、保险、证券、担保四大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小切口”调研,对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报表进行了预先审查,市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对专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审计查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有序推进,成功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成立全国首个跨省域管辖成渝金融法院,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实现良好开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一)国有金融资产管理机制不断健全

按照新时代加强和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系统梳理出资人监管权力责任事项,依法对所出资国有金融企业开展出资人监管。制定《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十四五”时期重庆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在全国率先出台融资担保行政处罚办法,建立3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搭建“国担基金+市级机构+区县机构”三层组织体系,实现政策性业务区县全覆盖。以产权登记为切入点,明晰国有资产产权关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先后完成了市再担保公司、市小微担保公司、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划转。指导重庆银行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本130亿元。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与业务创新试点,挂牌成立重庆股权服务集团,完成三峡银行股权重组,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二)国有金融企业发展规模持续扩大

至2022年底,全市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国有绝对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金融资产总额2.50万亿元,同比增长7.4%;所有者权益2827.8亿元,同比增长4.7%。全市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4.9%。银行、证券、保险等20余类金融机构牌照实现全覆盖,重庆农村商业银行、重庆银行、西南证券3家国有金融企业成功上市。

(三)服务重大战略部署效能不断发挥

聚焦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积极赋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围绕构建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科技创新、山区库区强县富民等做好金融服务。成立两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联合实施细则》,提出58项具体措施,推动两地金融业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赋能。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居中西部首位。推进金融环境建设,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全国性交易场所落地重庆。

(四)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出台金融支持稳住经济大盘14条、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21条、金融支持房地产16条等“政策包”,引导企业不断优化金融供给,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好金融环境。持续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建成“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近5900个、惠及超1000万人。建成民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续贷中心36个,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涉农贷款、绿色贷款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普惠医疗保险“渝快保”保障人数突破620万人。2022年末,全市小微、涉农业务同比分别增长23.7%、7.0%,直接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降至0.95%,低于行业平均费率0.75个百分点。

(五)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不断增强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强重大金融风险防控统筹,建立重大风险点清单管理、重大风险问责等机制,全市金融国有企业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率、资本杠杆率、流动性覆盖率等金融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荷或者监管要求。

二、主要问题

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调研中发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主要表现为:

(一)金融资本实力还需增强

一是总体资产规模相对不大。二是金融集聚辐射能力较弱。三是金融业态发展还不均衡。

(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还需提升

一是满足金融服务需求的供给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个别重点领域和普惠金融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三是“信用放大器”作用发挥有限。

(三)金融资本经营质量效益还需提高

(四)防范金融风险力度还需加大

当前在国内外复杂宏观经济背景下,金融体系风险防控持续承压,房地产、地方金融平台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仍需高度关注。一是房地产等部分行业和企业风险向中小金融机构传递。二是证券、保险行业风控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担保机构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够严格。

(五)治理水平有待提升

我市金融国有企业在有效配置资源、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够匹配。一是国有金融企业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二是金融业人才储备、科技储备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化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四是管理工作基础还存在短板。

三、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重庆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八个坚持”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工作要求,针对我市国有金融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布局不够优化、整体实力不够强、服务实体经济不够到位等问题,进一步谋划好国有金融企业管理改革发展思路,着力构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创新体系、开放体系、生态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为现代化新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进一步提高金融国有资本治理水平

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守监管主责主业,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把握好“权和责”、“快和慢”两个关系,进一步提升国有金融资本治理现代化水平。一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明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边界和分工,加强出资人管理和金融监管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管合力。二是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加快补齐制度短板,扎紧监管篱笆,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三是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积极推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成渝金融法院作用,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坚持以法治护航国有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夯实管理基础。完善产权登记、产权评估、产权转让等管理制度,统一全市非金融企业下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口径,优化境外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全口径摸清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家底。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人才、薪酬、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对金融企业各类人员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全面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做优做强国有金融企业。提升我市地方金融机构能级,以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为战略抓手,持续完善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机制,调整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科学规划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的比重,推动国有金融资本更多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金融安全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及重点金融机构集中。二是扩大金融开放合作。探索设立跨区域、具有跨境资源配置能力的新型通道银行,丰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牌照门类,推动设立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和完备的金融服务产业链条。三是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全市发展大局中的主导作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大力实施“智融惠畅”工程,强化对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的服务保障。深入对接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引导银行持续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制造业让利力度,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科技创新信贷支持力度,加大知识价值信用贷款、商业价值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推广力度,完善科技成长贷、科技担保贷、科技跨境贷等特色产品体系。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首贷、续贷、信用贷占比。深化“信易贷·渝惠融”“渝快融”“长江渝融通”等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四是充分发挥金融在民生保障中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教育、卫生、养老、交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创新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消费金融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健全金融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出资人、经营者、管理者等不同主体的风险防控责任,统筹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地方债务和房地产领域风险,做好“产融风险隔离”,推动实现风险识别、应急处置、市场退出各环节有序衔接,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行业风险隐患整治排查,定期评估金融机构在不同风险情景下的抗风险能力,有效防控市场主体和行业信用风险,提升金融风险防控的前瞻性、精准性。二是指导银行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通过调整业务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等方式控制新增授信业务信用风险,加大对存量不良贷款的化解力度。三是支持法人银行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支持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组织持续补充资本,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业务发展和抗风险能力。四是督促担保企业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用好用活国家融担基金、担保机构、政府、银行四位一体的风险分担机制。五是加大对全市国有金融企业审计监督力度,围绕国家金融政策落实、业务经营监管、营运资金安全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开展“穿透式”审计,强化对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管理漏洞的关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五)进一步健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

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全口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要求,建立完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全口径报告制度,更加全面的反映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数字化监管系统与人大国资联网监督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常态化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与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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