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4年02月2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有关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发展改革委(市营商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胡衡华市长多次强调,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陈鸣波常务副市长及时研究《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强调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整改、狠抓落实。一是全面对照自查。市营商办组织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审议意见》反馈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市营商办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审议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对照《审议意见》反馈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举措和责任单位。三是强化跟踪督导。建立整改工作台账,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二、坚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建议,逐一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一)优化市场环境,增强发展活力。针对“不公平现象仍然存在”“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要素保障能力还需加强”等问题,开展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公平竞争监管。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协调机制,按月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每季度组织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排查归集,促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2023年以来全市共清理政策措施1503件、废止或修订政策措施145件。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已办结垄断案件2件。二是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全面清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货物、服务款项,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拖欠账款整体化解率为67.14%。严防新增拖欠,在“渝快办”平台设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端口,广泛受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线索。依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清偿拖欠账款。三是增强要素保障能力。推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支付、担保登记等领域持续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降低物流成本,严格落实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鲜活农产品车辆免费通行等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政策,截至2023年9月底全市累计减负金额24.2亿元。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领域开展违规收费清理,累计清退违规收费5370万元。

(二)优化政务环境,提升政府效能。针对“办事便利度仍有差距”“‘数据壁垒’‘数据烟囱’仍然存在”“惠企政策宣传落地还有差距”等问题,开展以下整改: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塑业务流程,推进事项标准化、颗粒化梳理和业务流程再造,2866项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市实现“同事同标”。推动53件“一件事一次办”网上办,除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的环节外,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累计办件量达47万余件,办理时间、跑动次数、办理环节、申请材料分别减少76.4%、92.8%、78.2%、60%。深化“一窗综办”改革,迭代升级“一窗综办”系统,推动区县政务大厅事项集中进驻率由83%提升至93%。二是加快政务数据共享运用。推进系统联通、数据共享,全量推动93个市级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分批次与“渝快办”平台对接融合。累计梳理形成表单字段共享需求16414个、材料共享需求3981个,IRS(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数据共享初步满足率达86%。拓展“一卡通一码通”使用场景,实现213类电子证照亮证使用,扫码、亮码次数超过1亿次,推动社保卡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43项民生领域“一卡通”。三是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将惠企政策公开、解读等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内容,在市级部门和各区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建设“政策咨询问答库”,梳理惠企政策“干货”,开展政策咨询服务。以2023年9—10月为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培训活动113场,刊发报道1100余篇举办,举办培训39场,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优化法治环境,维护公平正义。针对“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有待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有待深化”“普法宣传还需加强”等问题,开展以下整改:一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推动30个市级部门制定或修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防止随意执法、权力滥用。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应用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执法检查效率。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40余个行业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持续推动信用奖惩,动态更新A级纳税人、失信被执行人等信用“红黑名单”信息89.9万条,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290个事项中,触发并实施信用奖惩60万次。二是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针对民营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高发风险点,制发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书,助力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劳动法进民企暨企业合规用工“云讲堂”、民营企业诚信合规建设观摩交流等活动,提升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意识。整合会计师、税务师和律师服务资源,联合成立“三师”服务团,深入调研摸排民营企业在产业发展和生产经营中面临的法律困惑,针对性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普法要点,开展律师“进企业、进园区、进银行”活动,围绕风险管理、合同法律等开展培训1200余场次,提供法律服务7万件次。举办服务民营企业“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现场讲解职务侵占、证券投资风险等热点问题,100余名民营企业代表到场聆听,1.3万人在线观看。

(四)顺应发展需求,完善制度保障。针对“相关法规谋划不足”“部分条款亟待修改”等问题,开展以下整改:一是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创制性立法调研,围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等新兴领域的制度需求,确定创制性立法项目23个。做好创制性立法项目与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衔接,推动重点立法项目及时出台。加快重点领域立法,将《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纳入我市立法计划,完善有关制度设计,力争2025年以前完成立法工作。二是完善《条例》配套政策体系。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市级层面滚动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着力破解企业设立、生产、经营、发展等方面的痛点难点问题。做好营商环境领域法规政策文件立改废工作,清理废止不适宜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市政府规章6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8件,切实废除妨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制度。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下一步,市政府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和数字重庆建设要求,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大场景中来谋划,着力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努力形成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一)持续深化《条例》宣贯工作。持续将《条例》的普及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要点,加强对有关经营主体开展《条例》及配套政策宣讲解读,促使其依法依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并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跟进了解国家层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积极迎接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强化各任务牵头部门协调联动,争取更多改革事项获国家支持或授权试点。全面把握世界银行新评估体系,持续更新完善指标测评点,逐项分析我市现状,找准问题短板,滚动更新问题清单,打表推进整改落实。开展我市营商环境摸底调查,针对问题短板提出优化建议,不断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水平。

(三)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持续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深化改革举措中原创性、差异化探索,培育更多具有重庆辨识度的典型案例。对尚未完全达到国家要求或与北京、上海等其他试点城市比较还需要提升的首批改革事项,找准卡点难点问题,加强调度协调,推动补齐短板。做好需国家部委授权或支持的改革事项储备,待国家层面启动第二批创新试点清单编制工作后,积极争取我市更多改革事项纳入国家清单。

(四)做好迎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和对区县营商环境考核工作。及时跟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变化趋势,迭代升级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制度体系。坚持以经营主体感受为评价导向,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考核机制体系,切实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督促激励作用。加快谋划“营商环境无感监测”应用,推动实现营商环境数据自动归集、监测预警等功能。组织开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创建示范活动,及时总结、宣传标杆城市建设的成效经验,在全市复制推广优化营商环境最佳实践案例。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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