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4年02月21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2023年7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3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等3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级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对照审议意见逐项分解任务、细化措施、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审议意见落地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方面

坚决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财会监督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保障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

(一)组织财政收入方面。2023年1—10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58.1亿元、增长14.2%,其中税收收入1290.4亿元、增长1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0.7亿元、增长4%。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收入征管。税务等征收部门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运用数字化手段,多渠道挖掘收入潜力,防止“跑冒滴漏”。二是统筹盘活“三资”。出台“三资”盘活方案,开展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加强处置管理,及时足额将处置收入缴入国库。三是保障重大战略。对标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发展规划和重点支出事项,梳理形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10余项大事要事保障清单,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综合统筹,动态跟踪财政投入保障情况,实现“决策(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的衔接匹配。

(二)政府过紧日子方面。今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48亿元,其中市级压减30亿元、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压减18亿元。主要措施:一是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全面清理各类专项资金,除必须要保障的“三保”支出和民生政策等刚性支出外,对进度慢、绩效差、非急需非必要的支出一律从严从紧压减,推动财政资金管理更加精细精准、集约高效。二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对支出总量大、人均支出高的部门实施行政成本“削峰”,分类分档核定压减比例,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格新增资产配置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总额。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行政成本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建立综合运行评价和监督考核机制,全面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绩效。

(三)保障重大战略任务方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重大战略加快实施。主要措施:一是实施“一号工程”财政首位保障。今年以来,系统梳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保障清单,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进行跟踪,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对接,有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预计全年投入1958亿元。二是加大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财政投入。采取项目资本金支持、运行成本补贴、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班列培育、产业扶持三方面,预计全年投入56亿元,重点用于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密铁海联运班列等方面。2023年1—10月,我市西部陆海新通道累计运输货物14.4万标箱、同比增长20%,货值超220亿元。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推动产业持续发展壮大,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预计全年投入701亿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乡村建设等。四是为城市更新提升提供精准有力支撑。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两江四岸”治理提升等项目建设,确保国家城市更新行动决策部署在我市有序推进,预计全年投入109亿元。 

(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坚持财政资金跟着“产业图谱”走,聚焦“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三个万亿级主导产业。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安排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165亿元、增长6%,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加快研发、开拓市场。二是持续丰富政策工具。为鼓励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新出台“技改专项贷”政策,通过“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引导撬动银行信贷资金,预计带动企业软硬件投资超70亿元。三是持续优化奖补方式。围绕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变普惠支持为竞争比拼、分散补助为重点扶持。近年来,重点专项支持的项目数量压减了四成,单个的项目支持额度平均提高了八成。 

(五)增强市场活力方面。围绕“补血”“送暖”“添力”,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截至2022年年底,我市市场主体总数341.6万户,力争到2025年,总量达到400万户。主要措施:一是持续减税降费。全面落实中央既定政策,顶格执行中央授权政策,2023年1—9月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77.2亿元,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负担。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采购预付款制度、全流程信息公开制度等,加大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2023年1—10月,政府采购合同规模237.3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9亿元、占比73.3%。三是扶持创业就业。出台推动灵活就业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等措施,推动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2023年1—10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累计发放43.3亿元,直接扶持2.25万人(次)就业。

(六)科技创新和数字重庆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完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聚力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推动科技创新和数字重庆建设。主要措施:一是推动科技创新。集中财力支持人工智能、高端器件与芯片、先进制造、汽车核心软件、生物医药等领域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及超瞬态大科学装置、金凤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以来已安排资金超15亿元。二是推进数字重庆建设。清理310个、14.66亿元市级存量政务信息化项目,分类处理、整合迁移、迭代升级。设立每年20亿元市级政务数字化应用专项资金,全力保障“1361”数字重庆建设。三是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产业基金投资、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研发投入快速增长。2022年,我市R&D投入强度2.36%,首次进入全国前10位,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为近年来最大增幅。

(七)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坚持人民至上,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工作,民生政策刚性增支超过6%。今年,老旧小区改造、学前教育奖补、街头绿地提质等15项重点民生实事支出已超过100亿元。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就业优先。今年投入24亿元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工作。二是坚持教育为本。投入657亿元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两个“只增不减”。三是强化社会保障。投入360亿元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640元和89元。投入59亿元落实低保、特困、孤儿等群体救助政策。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8%,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

二、关于“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方面

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智管等改革,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财政体制改革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已初步拟定《重庆市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二是细化改革路径。逐步统一区县税费分成比例,优化市、区县两级财政收入格局,建立开发区激励发展转移支付体系,指导区县规范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三是优化转移支付。合理控制专项转移支付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逐步退出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相关领域,整合政策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稳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支持区县加强转移支付统筹。

(二)预算编制方面。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前谋划,稳步推进预算编制工作,已完成2024年预算编制“一上”工作,对所有市级支出项目进行公开评审。主要措施:一是注重前期工作。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储备,引导部门靠前谋划项目,推行常态化项目储备,做实政策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支出标准建设和运用。将新建支出标准纳入公开评审范围,完成对市级公益文化场馆运行、市规划展览馆场馆运行、市园博园清扫绿化及安保等7项支出标准的评审,并将支出标准有效运用于预算编制和审核全过程。三是优化事前绩效评估。市级各部门对所有预算500万元以上新增项目开展自评估工作,财政部门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实施绩效再评估。四是提高编制质量。推动预算一体化系统迭代升级,优化预算编制流程,完善各环节要素字段,结合决算审核要求设置预算控制规则,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预算执行约束方面。强化财政收支总额控制,多举措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主要措施: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对预算法规定的调整预算事项,严格履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的程序。严格执行预算调剂和“三公”经费管控要求,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二是做好执行进度管理。加快预算细化分配,将2023年6月底前仍未细化的预算全部收回总预算统筹。及时跟进支出进度,对2023年6月底和9月底支出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三是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对2023年年底未使用完的部门预算,全部收回财政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对结余资金、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用于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

(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把绩效理念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主要措施:一是纳入考核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级党政机关党建引领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赛马机制”和“经济报表”。二是作为前置条件。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条件,对未通过评估的不予入库。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目标编制综合评定为“差”的项目相应削减或不予安排预算。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异常的,实行“红黄灯”预警并下达整改通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部门和区县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公用经费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区县转移支付刚性挂钩。四是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实现部门整体和重点专项绩效目标随同预算全公开,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决算全公开。

(五)综合财务报告方面。坚持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法性和合规性原则,进一步实现报告精细化、透明化。主要措施:一是落实编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出台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等制度。二是提高编报质量。加强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规范做好资产清查核实、日常会计核算等基础性工作,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与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衔接,不断提升政府财务报告编报质量。三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已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三、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方面

目前,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17万亿元,风险总体可控。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65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098亿元,市级债务余额3250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8505亿元。作为全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的12个重点省(区、市)之一,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化债领导小组,全面谋划部署2023年到2027年的化债工作,围绕防爆雷、控增量、减存量、优结构、降成本、促发展总体目标,制定“1+13”工作方案并有序推进实施。

(一)制度体系方面。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健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度体系。主要措施:一是健全管理体系。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式”管理机制,定期组织债务违约风险排查,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稳步推进法定债务和隐性债务合并监管。二是完善分配方法。修订完善新增债券分配办法,将区县风险等级状况作为债券分配的重要因素。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周转金管理制度,防范偿债资金断链风险。指导区县规范开展债务展期、重组业务,通过延展兑付时间、优化存量债务期限结构,减轻压力、缓释风险、严防违约。

(二)专项债券管理方面。压实专项债券项目管理责任,突出激励约束。2023年1—10月,我市已发行10批政府债券共2554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1213.54亿元,占全年新增额度的90%。今年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为75%,主要用于支持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产业园区等领域建设。主要措施:一是强化项目管理。通过定期通报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压实区县和市级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责任,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建立评价体系。部署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综合考虑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设置“申报额度”“资金支出进度”等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定期亮晒区县专项债券使用成效。三是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情况与新增限额分配挂钩,引导各区县和市级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成效。

(三)隐性债务化解方面。坚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格落实隐性债务闭环管理。主要措施:一是完善问责机制。落实中央关于隐性债务管理要求,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出台系列制度,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零容忍,发现一起,问责一起。二是纳入亮晒比拼。将区县隐性债务化解进度纳入季度固定亮晒指标,激励区县唯实争先,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三是争取中央支持。积极争取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试点政策,目前财政部已下达我市政府债务结存限额686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四)“三保”支出方面。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市“三保”支出有效保障。主要措施:一是加大“三保”财力补助。今年,继续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纳入“三保”重点关注的区县增加到17个,市对区县“三保”财力补助规模达到54亿元,增长26%。二是加强执行监测。动态跟踪执行情况,每月摸排区县当月人员工资待遇等政策兑现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三保”风险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加密资金调度。针对年末区县财政资金调度紧张问题,从今年10月起,“三保”资金调度频次从每月一次增加到两次,确保区县“三保”得到及时兑现。

(五)社保基金管理方面。2023年1—10月,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974亿元、支出1982亿元,扣除去年一次性因素后,同口径分别增长5%和6%。主要措施:一是落实统筹政策。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研究完善市与区县分担机制,杜绝自行出台导致基金减收增支的政策。二是加强收支管理。严格落实中央部署,协同推进社保费征收“统模式”改革,审慎出台提标降费政策,从严从紧做好待遇支出审核,采取竞争性存放、协定存款等方式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并加强基金绩效管理,逐步缓解社保基金收支平衡矛盾。今年,我市将新增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300亿元,委托投资总额增至700亿元。三是强化基金监管。注重政府、社会联动,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依法从重从快处理欺诈骗保行为,确保群众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推进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下一步,市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坚持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调节作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

特此报告。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