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全市智能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数字中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要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有关部门加强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智能交通管理情况调研列为今年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工作重点项目。今年6月以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市人大监察司法委组织开展调研,先后赴永川区、两江新区等地,实地察看了永川区智慧城市数字指挥大厅、两江新区协同创新区、车联网先导区、重庆云谷大数据产业园、百度无人驾驶中心、高速公路集团、长城汽车公司等;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等有关部门智能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为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赴江苏、上海、浙江等地考察学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交通是兴国之要、强国之基。2023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向全球可持续交通高峰论坛致贺信指出“建设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包容、韧性的可持续交通体系,是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享其行、物畅其流’美好愿景的重要举措。”《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对智能交通管理工作作出了系统安排。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交通强国重要指示精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工作推进大会、数字重庆建设大会、城市规划工作专题会议,分别对我市智能交通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袁家军书记指出,交通运输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的重要作用,是建设现代化新重庆的关键支撑,要求着力构建高水平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立体交通内畅外联水平。市委已在数字重庆建设中对智能交通管理进行了统筹规划。市政府出台《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明确要求打造级配科学的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将智能交通管理纳入“交通强市”“中心城区交通缓堵促畅”等工作中强力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主动担责,切实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交通运行的安全、效率、服务等水平,持续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积极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保障。

(一)交通基建持续完善,大数据底座不断夯实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是智能交通管理的基石,近年来,我市智能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大数据汇聚归总持续优化,为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推进新基建建设,强化出行服务。建成G5021石渝高速涪陵至丰都64公里车路协同示范段,投用巴南等3个高速公路智慧收费站,投运龙溪河等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实现智慧监控、智慧停车、智慧公厕等功能。智能化升级果园港,港区整体作业效率提升30%;完成港航协同管理平台建设,实现主要支流电子航道图全覆盖。运营四公里枢纽等13个智慧客运车站,试点刷脸购检票、智能排班、智能资质审查等功能应用,单车在站时间缩短50%。完成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2、T3航站楼联通5G信号覆盖,上线行李全流程跟踪系统、实现机场旅客人脸智能识别。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接入轨道、公交等公共交通运营数据。实现公交移动支付全覆盖。打造“愉客行”“愉约出行”等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年均服务超6000万人次。优化出租车、网约车服务质量,无人驾驶“云巴”有轨电车、“双流制”列车等多个全国首创项目在重庆落地,群众出行便捷度、舒适度不断提升。

二是强化交通领域数据归集共享。围绕“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构建“法规+政策+标准”体系,通过出台《重庆市数据条例》《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配套性文件,推动包括交通领域在内的政务数据规范管理和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全面谋划“1+3+N+X”数字交通体系,梳理公路、港航、客运、货运、安全等“7+1”个核心业务板块。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持续开展数据编目归集工作,目前已完成公路、水路、运输、执法等领域324类数据编目,归集从业人员信息、车辆动态信息、港口码头信息等199类数据资源,35个市级部门、27个区县通过IRS系统累计申请相关数据资源281类,调用4909万次、共计1.07亿条,我市交通数据质量和共享需求满足率不断提高。

三是积极推动智慧停车建设工作。大数据发展、城市管理等部门开展停车资源信息普查,更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布局及停车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公众服务端接入“渝快办”,探索车位预定、停车诱导、无感支付等便民服务功能,提高停车效率。在江北区开展停车APP整合试点,推动26个公共停车场、35个路内停车点以及观音桥商圈部分室内停车场统一线上入口。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持续优化

相关部门按照“统一顶层设计、优化治理体系、强化出行服务”的思路,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以及邮政行业智能化建设发展。

一是完善规划标准,统一顶层设计。围绕交通强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交通强市等战略印发系列规划文件,谋划智能交通发展的总体方向,为智能交通发展实施路径指明方向。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标准体系构建,联合打造智能交通。川渝两地交通主管部门共同发布全国首批智慧高速公路区域地方标准,同时推动重庆石渝、渝湘智慧高速共199公里和四川成宜、二绕等智慧高速共165公里落地实应用。

二是升级交通系统,优化治理体系。升级建设“1+3+8”主城区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即1个城市交通智慧大脑;公安交管“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智能交通集成管控、互联网信息服务3个应用平台;交通流信息采集、交通违法行为监测、交通监控视频、交通事件检测、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诱导、电子卡口、通信网络8个基础系统,实现对城市交通运行的面上智能管理。该智能交通系统前端整合视频监控7.6万套,布建RFID卡口5635套和微波、地磁等感知设备6000余套,并在重要交通节点建成全息路口15个,通过毫米波雷达、5G通讯、智能算法,精准感知交通流量流向,实现交通运行状况每5分钟刷新一次;后台汇集机动车、驾驶人、互联网导航、RFID等65类150亿条数据,建立OD研判、潮汐分析等13类127个算法模型,实现交通管理的高效协同、整体智治。预计完成调试、正式投用后,将提升交通运行效率5%至10%左右。

三是优化应用系统,实现全网通办。建成公路、水路、客运枢纽4万余路监控,131座特大桥隧重要构筑物健康监测设备。“两客一危”车辆、四类重点运输船舶等安装定位检测终端8万余套,覆盖率达100%。26个审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21个交通事项实现“全渝通办”。建成交通综合执法管理、行政许可服务、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等应用系统。

(三)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稳步推进,车路协同起步顺利

目前,我市长安、赛力斯等整车企业与华为等IT企业的跨界合作持续深化,北斗智联等智能网联核心部件企业集聚发展,正加快建设西部第一个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

一是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22年1月,出台《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应用管理试行办法》,在国内率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支持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等工作开展,明确支持两江新区等政策先行区创新性开展自动驾驶高速公路道路测试和商业化运营等前瞻性工作。2022年10月,配套出台实施细则,推动开展自动驾驶高速公路测试、自动驾驶示范运营、政策先行区建设等。

二是自动驾驶稳步推进。长安、赛力斯等30家汽车企业已在渝开展自动驾驶开放道路测试与应用,发放测试号牌343副,累计测试里程超过250万公里。全市累计选择开放道路测试与应用路段2106公里(双向),永川区在国内率先实现车内无人自动驾驶商业化示范运营,已开通全域1576平方公里、双向1385公里道路测试与应用路段,服务在测L4级自动驾驶车辆57辆。

三是车路协同稳妥推进。2020年12月,重庆(两江新区)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正式获批,截至目前累计改造车路协同道路双向730余公里,实现直联车辆2500余辆,涵盖公交车、环卫清扫车、大客车、乘用车等车型,实现30余种基于V2X的车联网应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计划投资7亿元,打造车路协同智能网联汽车样板示范区,覆盖道路里程将超过300公里。

四是公共平台渐趋健全。中国汽研院牵头建成重庆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建的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发布了国内首个智能网联汽车评价体系框架,中标国家车联网先导应用环境构建及场景测试验证平台。招商车研先后建成交通部认定的自动驾驶封闭场地测试基地、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中心(重庆)。西部科学城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牵头建设的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已建成投用。

二、当前智能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调研中也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顶层设计有待完善。智能交通管理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层级,各部门间、主城区和远郊区县间未能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建设理念和思路、规划、技术路线等未做全盘考虑。部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存在重复建设问题,各系统间互联互通不足,信息共享不足,部门壁垒尚未突破,不能有效发挥智能交通管理的规模效益。同时,智能网联汽车涵盖的车、路、云、网、图等要素未实现一体规划、一体筹建,统筹谋划不够,缺乏整体设计,导致智能网联汽车的规模化发展受到极大限制。

(二)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投入不足。在政府投入方面,近几年来,我市在公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上投入约2亿元,与上海、深圳、杭州、成都等城市普遍超过10亿的投入差距明显,且后期持续升级的资金保障模式未落实,极大地制约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效用发挥。我市的智能交通系统设计于2017年,部分技术和功能已趋于落后,无法适应智能交通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比如,存储能力只有2.5PB、整体算力只有2272核,难以支撑今后的系统扩容、人脸识别等新增应用(至少需17PB以上存储、5000核以上算力),需要持续投入建设和迭代升级。在企业投入方面,由于智能交通建设工程造价高,且新增外场信息设施在5年左右就需要进行技术升级或设施换代,但新增投资成本尚无明确的投资回报,投入产出效益差,导致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

(三)专业技术支撑不够。智能交通管理专业性较强,但我市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的契合度有限,相关创新支撑不足,部分创新应用还限于特定区域和个别场景,未能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交通管理的整体效益提升有限。同时,由于前期长安汽车、赛力斯等市内整车企业发展自动驾驶技术相对谨慎,全市自动驾驶测试示范的总体需求不足,整体发展与上海、北京等先进地区存在差距。全国车联网推广应用整体处于小规模示范阶段,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较高,前期主要由地方政府和部分行业企业投入,同时由于路端建设规模无法支撑车辆大范围使用,整车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较低,“车-路-云-网”的建设运营尚无成熟商业模式。

(四)数据共享尚不充分。智能交通管理要发挥好作用,关键在数据的归集应用。目前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虽已汇集了机动车、驾驶人、互联网导航、RFID等65类数据,但与交通管理息息相关的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停车场、背街小巷、保险理赔等数据还未完全实现共享,信息不对称带来数据传输链断裂、数据计算基数缺失、大数据无法实现全面归集和有效利用,制约了智能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

(五)法律政策不够完善。一是随着自动驾驶逐步走进生产生活,车辆生产检验技术标准、交通事故违法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层面尚无明确界定。二是法律依据缺失导致部分交通领域公共数据归集共享难。比如,停车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尚未出台,受制于管理主体不同,技术标准不统一,各停车数据无法有效打通,无法从整体上进行全市的智慧停车管理,导致资源利用率较低。三是现有政策无法应对日新月异的数字化交通发展需求,配套政策尚未出台,许多领域智能交通管理尚处于无法可依阶段。

三、加强和改进智能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议

我市正处于交通数字化转型关键期,要以创新驱动为引擎,推动交通新基建,打造运输服务网,推进交通治理精准化、决策科学化、服务便捷化,促进交通发展向场景智能化、运行智慧化转变。

(一)加强顶层设计,全面统筹发展

围绕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打造级配科学的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加强智能交通管理顶层设计。为防止形成系统“孤岛”和数字“烟囱”,市级部门应加强对各区县智能交通建设的统筹指导,确保平台接口、系统功能、数据标准、边界治理“四统一”,为未来全市智能交通的组网应用打好基础。同时,各市级相关部门应连同各示范区加强智能网联车路云系统的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运营。统筹示范区建设标准,认真落实《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等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对全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建设的专业指导,加快建成标准统一、各具特色的示范应用场景,确保各区域互联互通。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交通强市目标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二)强化财政保障,加大智能交通管理投入力度

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市级财政资金保障,落实交通运输领域市级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财政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深化交通领域投融资改革。加强资金、资源和资产的统筹管理,建立资金核查机制,细化资金管理工作,支出依法合规,加强外部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政府专项债券向智能交通建设项目倾斜,探索建立铁路、公路等线性交通项目沿线综合开发收益反哺交通项目建设机制。鼓励区县依法依规通过配置土地、矿产、旅游资源、加油站经营权等方式,解决政府投资或PPP交通项目资金缺口。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资金,研究制定支持交通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项目池、资金池、资源池对接,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三)夯实数据基础,持续推进交通管理数字化转型

要进一步加大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在交通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持续开展智慧公路、港航、枢纽等智能交通新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交通强市重点项目织密新型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提升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运输服务品质。建设综合交通大数据管理平台。整合交通运输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交通运输数据资源共享交换系统,推动建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危化品运输监管、港口协同管理、智慧公路综合管养决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和质量监督等信息系统。积极推进现代化智慧城市交通治理,提升路桥隧设施智能感知、智慧管理水平,建立城市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网络及控制系统,基本建成成渝“智行走廊”。加强和规范“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重点领域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机制。充分融入数字重庆建设“1361”总体构架,推动“畅行高速”“渝你同行”等一批数字化重点应用上线,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整体运行效率的提升,让数字深度赋能人民满意交通建设。

(四)加速场景建设,不断强化产业发展

丰富和推广智能交通场景应用,支持两江新区、高新区、永川区打造全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场景;做好智能交通实用性和前瞻性协同,明确智能交通系统核心功能体系、实施时序、建设重点等设计方案。对自动驾驶道路测试和车辆试验,继续加强管理、提供保障,争取在目前已开展的城区道路和园区道路测试的基础上,尽快放开高速公路测试。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按照《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推动出台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检验技术标准,特别是对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后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的设置标准进行修改完善,提升车路协同水平。

(五)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构建智能交通管理工作大格局

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经济信息、公安交管、科技等部门及重点企业协同推进智能交通发展是大势所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把智能交通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编制规划上报项目,主动参与衔接,研究发展中的重大决策性事项,协调破解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交通设施落地。同时,要加快建立完善统分结合、分级负责的智能交通建设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交通建设中的中坚作用,做到责任范围的工作包干,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以及相关自媒体,推动政府部门、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多渠道、多维度发声,积极宣传我市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政策开放、场景复杂和产业协同等优势,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常态化、高频次举办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沙龙、展会、赛事等行业活动,持续营造智能网联汽车先行先试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法规政策,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法治化水平

推动综合交通等重点地方立法项目制定修订进程,强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领域立法协同。适时制定、修订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轨道交通条例、停车管理条例、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明确智能网联、自动驾驶的责任主体、管理要求和实施细则,为智能交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修改完善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管理细则、测试道路要求等,率先在九永高速等路段开展自动驾驶测试示范。推动交通领域新型交通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交通运输前瞻性﹑战略性领域技术研发和标准布局,加快基础性关键标准研究和应用。研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制定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利用配套政策,优化完善公交换乘优惠、多式联运等支持政策。

特此报告。

扫一扫,分享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