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我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来源:重庆人大

市人大常委会:

尾矿库是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是引发重大环境问题的污染源,是引发重大工程与地质灾害的事故源,是变废为宝、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藏宝地。我市处于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事关长江上游生态安全,事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事关美丽重庆建设。2023年4月至8月,市人大环资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元春的带领下,赴涪陵、石柱、秀山、綦江、万盛等五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开展了实地调研,召开了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并委托了重庆资源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现状

我市已经建成28座尾矿库,另有18个重点渣场纳入了生态环境部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尾矿库环境监管要求进行管理(渣场是指用于临时堆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土地贮存设施或用于最终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设施)。本次调研对象包括28个尾矿库和18个重点渣场。

(一)我市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基本情况

我市累计建有尾矿库28座,占地面积242.11万m2,设计总库容5402.36万m3,已使用库容3739.81万m3。堆存尾矿渣种类7种,分别是: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铅锌矿尾矿、汞矿渣、钢渣及粉煤灰。纳入生态环境部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重点渣场18个,占地面积53.06万m2,设计总库容1328万m3,已使用库容797.89万m3。堆存尾矿渣种类4种,分别是: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铅锌矿尾矿。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主要分布在秀山、酉阳、石柱、南川、綦江、涪陵、城口、武隆等8个区县(自治县)。

国家对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安全和环境监管实行等级管理。安全监管上,根据总库容和总坝高分为一至五等,一等库安全要求最高。我市46个重点治理场所中,没有一等库,有二等库1座、三等库2座、四等库11座、五等库32座。根据防洪能力和坝体稳定性,尾矿库分为危库、险库、病库、正常库四级。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均属于正常库。环境监管上,根据矿种类型、周边环境敏感程度等因素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环境监督管理,一级环境监督管理环境风险最大。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实行二级环境监督管理的2个,三级环境监督管理的44个。

(二)坚持“一场一策”,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尾矿库污染治理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践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规划引领。市政府高度重视尾矿库综合治理,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调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整治工作,要求守护好绿水青山,精准实施污染整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分管副市长定期调度全市渣场尾矿库排查整治工作,就确保环境安全提出具体要求。印发《重庆市“十四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渝长江办发〔2022〕19号),《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渝府发〔2022〕11号),明确提出加强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防范,实施“一场一策”专项整治,并将尾矿库和重点渣场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无废城市”建设重要内容,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已全部纳入综合整治范围。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问题整改有效。坚持把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相关问题作为重点,在全国率先印发《历史锰渣场环境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明确“转场治理、原位治理、管理控制”3种方式,为锰渣场系统治理提供重要遵循。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中国环科院多次赴秀山、石柱县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现场调研和技术指导,对尾矿库污染整治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锰污染整治风险管控的函》,督促相关区县强化常态化监管及整治过程风险隐患防控。涪陵中化磷石膏尾矿库已完成治理;秀山18家电解锰企业遗留的23个锰渣场(19座尾矿库、4个渣场)综合治理取得明显进展;南川先锋黄泥坡赤泥尾矿库已完成治理,南川先锋吴家沟赤泥尾矿库与南川中铝赤泥尾矿库正在闭库治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秀山鑫发电解锰厂、恒丰锰业、嘉源锰业等锰渣尾矿库相关问题已整改销号。

三是强化保障机制,着力共建共促。制定全市渣场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了我市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监管清单调整析具体要求,并建立渣场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治成效评估制度,持续开展全市渣场尾矿库环境隐患排查,及时更新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清单开展对相关区县的指导帮扶。强化目标考核和督办调度,构建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多方筹集资金,为尾矿库综合治理提供有力保障。2022年以来,争取落实专项资金1.24亿元支持秀山县锰污染整治及石柱县铅锌矿污染治理。将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关于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无废城市”共建的指导意见》等区域协同发展相关文件,强化协同共促,互鉴互通尾矿库污染防治经验做法,加快补齐治理设施建设短板。

(三)坚持因矿施策,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堆存尾矿渣种类7种(分别是: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铅锌矿尾矿、汞矿渣、钢渣及粉煤灰),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填埋。因锰矿、汞矿开采、选冶等行业已整体退出,现有铅锌矿开采、洗选企业近年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自2021年至今未再排放锰渣、汞渣、铅锌矿尾矿,锰渣、汞渣主要是填埋整治处理,除石柱县个别企业利用原有堆存铅锌尾矿与科研机构研究综合利用路径外,暂未综合利用。二是综合利用。磷石膏、赤泥、粉煤灰、钢渣、炉渣等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主要以生产传统建材为主,磷石膏、赤泥用于生产水泥、石膏板;粉煤灰、钢渣、炉渣等主要用于生产混凝土材料、墙体材料、建筑材料等;铅锌矿尾矿经过处理,生产出硫精砂、氧化铅锌以及窑渣,硫精砂、氧化铅锌直接销售,窑渣用于生产建筑材料。部分企业正在积极探索,寻求新的高附加值综合利用方式。

为切实提高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注重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强化固废源头减量。制定《重庆市清洁生产技术推广目录》及相关地方标准,推动石膏建材的广泛应用。出台电解锰渣年综合利用支持政策,支持科研机构从不同技术路径开展综合利用技术攻关,力争提高利用率。2022年,我市粉煤灰、赤泥、冶炼渣(钢渣、炉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00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总体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32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2%,其中磷石膏产生量12.7万吨,利用率43%。赤泥产生量近400万吨,综合利用率在7%左右。粉煤灰、钢渣、炉渣等综合利用率一直保持在97%以上。

二、我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纳入生态环境部全国尾矿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尾矿库和重点渣场10894个,我市占0.42%,无危库、险库、病库,环境风险较低,未发生因尾矿库、渣场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但在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与国家有关要求依然存在差距。

(一)综合治理压力大

1.制度不够完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制定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目前安徽、山西、浙江、湖北、四川、云南等省份相继出台了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我市暂未制定专门的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尾矿库闭库销号具体规定不够细化、工作程序不够完善。

2.时间紧、进度慢。按照《重庆市“十四五”尾矿库和重点渣场隐患排查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渝长江办发〔2022〕19号)要求:力争到2023年底,补齐尾矿库治理设施建设短板,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无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完成闭库,尾矿库突出环境和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尾矿库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截至9月底,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完成治理13个,占比28%。

3.存量大、利用难。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的堆存量已达4537.70万m3,其中磷石膏库存量达到2410万m3,电解锰渣库存量1055.61万m3,铝土矿赤泥库存量817.79万m3,钢渣和粉煤灰库存量236.3万m3。目前利用方式主要以生产传统建材为主,受市场行情影响较大,消化速度慢。另外,电解锰渣、赤泥等受技术瓶颈限制,难以形成有效的综合利用。

4.无主多、缺口大。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中,属于无主或有主却无能力治理的有35个,占比76%;正在治理和还未启动治理工程的33个场所中,属于无主或有主却无能力治理的有26个,占比79%。无主或有主却无治理能力的数量较多,由地方政府承担这些场所的治理任务,压力较大。综合治理资金需求大、缺口大,以电解锰渣治理为例,秀山、酉阳、城口三县电解锰渣尾矿库及重点渣场治理资金需求在10亿元以上,目前仅有秀山县到位中央及市级补助资金2.41亿元,资金缺口大。

5.措施不够到位。我市46个尾矿库和重点渣场在日常监管维护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场所监测不够规范,存在监测频次不达标,监测项目缺项、漏项等情况;二是部分场所的渗滤液处理设施不完善或渗滤液处理设施未有效运行,设施运行维护记录不规范;三是有的监测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有的渣场坝体有渗漏痕迹,截洪设施已损坏或堵塞,排洪泄洪功能受到影响;四是有的渣场因整治施工导致部分矿渣被翻填堆放在道路边缘处,易受雨水浸淋直接溢流外环境,有的转场治理渣场在转运施工中未采取洒水降尘措施等。

6.专业人员不足。一是设计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缺乏专门研究尾矿库的技术人员;二是尾矿库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素质人员不足,导致尾矿库日常的管护不到位;三是部分基层监管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同时在尾矿库安全管理方面的业务知识欠缺。

(二)资源化利用困难多

1.成本高,规模化利用难。以磷石膏为例,磷石膏因含水量和杂质含量都较高,综合利用企业需要首先对其进行脱水、除杂质等预处理,大幅提高了利用成本,企业更倾向于选择可以直接使用的脱硫石膏等来替代磷石膏。部分工业固体废物的运输成本高于产品成本,导致企业利润空间进一步被压缩。

2.附加值低,利用方式有限。在现有技术没有取得重大突破的情况下,我市针对磷石膏、赤泥等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措施,仍以水泥、石膏板等传统建材为主,综合利用途径不够丰富。传统的综合利用产成品不仅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也较低,在较小的销售半径内,容易形成明显的同质化竞争,难以实现高利润。

3.技术难度大,产品竞争力不强。以电解锰渣、赤泥为例,电解锰渣资源化利用主要是提取有价成分、生产建材、农用产品等,每个资源化方向都有一定局限性。锰渣提取回收周期长,仅能回收锰、氨等部分可溶物质,提取回收后的锰渣还需要二次处理,回收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废水。技术研发存在短板,成本高、效益差,产品质量和价格竞争力不强,大规模、高掺比、低成本的可应用技术及其研究仍然不足。

4.政策激励作用有限。我市尾矿渣等工业固废堆存压力相对周边省市较小,因此相对周边省市,我市对于磷石膏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补贴政策力度较小。利用企业受固废补贴影响则会倾向优先使用外省流入工业固废,给我市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进一步提升带来压力。

三、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建议

(一)深化尾矿库综合治理

1.完善管理制度。一是落实《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与调整更新制度、尾矿库污染治理验收及成效评估管理办法。三是对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开展项目治理成效评估试点示范。

2.协同推进治理。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推进机制。协调各方,理清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全市尾矿库综合治理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多方努力,通过融资、债券等多个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市级专项资金、各级财政资金等,缓解后续治理的支出压力。三是加强对重点渣场综合治理的推进力度,相比尾矿库治理,重点渣场治理工作进度较慢,多数重点渣场处于正在治理或暂未启动治理工程。四是将尾矿库综合治理与土地复垦协同考虑,对于已消除安全隐患和污染风险,且有条件复垦修复的尾矿库,指导企业和地方政府开展土地复垦修复,盘活利用尾矿库压占的废弃土地资源,实现废弃土地“变废为宝”。

3.落实监管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制度,保持我市尾矿库不出现危库、病库、险库。二是以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机制为抓手,建立完善问题清单,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区县以及企业规范化开展综合治理、环境监测等工作,确保防渗设施、渗滤液收集池、地下水监测井等工程设施、监测设施正常运行。三是推动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尾矿库环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实现与企业尾矿库在线安全监测系统的互联互通。

4. 建强人才队伍。一是加强对中介技术单位的监管,严格尾矿库设计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严格审查制度。二是加强对尾矿库企业技术人员以及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技术培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尾矿库日常管护能力。三是督促指导基层应急部门建立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专班,构建稳定的监管队伍。

(二)强化尾矿资源化利用

1.打造示范工程。一是聚焦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等大宗固废,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模式。二是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培育一批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基地。

2.构建标准体系。一是以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等大宗固废为重点,研究制定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分类制定综合利用产品技术标准。二是针对电解锰渣、赤泥等难利用的固体废弃物,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动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

3.强化政策激励。一是针对磷石膏、电解锰渣、赤泥、尾矿、煤矸石等大宗固废开展专题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激发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性。二是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绿色信贷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4.推动科技赋能。一是针对电解锰渣、赤泥等固废难利用以及磷石膏综合利用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重点突破高质量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和装备。二是拓展尾矿资源化利用的途径与方式,利用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推进尾矿资源规模化利用和高值化利用。三是依托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类创新平台、“重庆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夯实尾矿资源化利用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为我市尾矿资源化利用提供智力支撑。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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