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审议曹天明等二十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渝高法函〔2023〕82号)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经2023年12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主任会议审议,现提请审议曹天明等27位同志职务任免事项。
一、提请任命
曹天明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邹翔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田晓梅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志、邢江孟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晓龙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晋松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江善进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林平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姣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冉崇高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周赟珏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黎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上官俊峰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芦明玉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叶欢、蒋晓亮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吴广哲、朱锐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提请免去
刘澜平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曹晓锐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田忠曼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冯海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叶欢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陈宇、郑雪梅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院 长:李永利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