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社会教培人员监管力度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建议正文

关于加大社会教培人员监管力度

预防未成年人性侵的建议

 

背景:2021年“双减”政策落地以来,社会合规的教培机构数量特别是学科类机构急剧减少。以石柱县为例,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的非学科培训机构52所(其中艺术类考前培训机构3所),从业人员312人(男66人,女246人)。近年内均无犯罪记录或不良信息记录,其中培训教师238名均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或从业资质相关证明。

但相比公立学校教师选用而言,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使用管理具有其独立性和复杂性,社会教培人员素质能力良莠不齐,监管责任、监管措施、监管手段尚无明确标准,教培机构对教培人员管理多侧重于教育教学,对师德师风、社会生活的监管聊胜于无,存在漏管、失管的社会风险。当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持续上升态势,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社会教培机构在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上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必须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构建更加严格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

建议:一是前移预防关口,开展社会教培人员入职前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由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实施细则,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将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工作人员入职前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纳入入职审查重要内容,对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得聘用;同时,出台社会教培人员退出机制相关措施,切实加强社会教培人员管理。二是加大宣教力度,做好预防性侵犯教育。由市教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牵头,抓实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预防性侵犯教育。三是从严妥善处置,对性侵犯学生事件零容忍。加大学生性侵犯罪案件查处惩戒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