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62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关于建立“双碳目标”与国土空间规划与治理的衔接机制

(一)强化顶层设计谋划,加强政策目标衔接。

2022年4月21日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9月28日印发的《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顶层文件中均将城乡建设领域列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点领域,研究提出了细化的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文件审核衔接工作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对市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编制的《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核衔接,确保《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在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与国家文件全面对标,与全市碳达峰碳中和顶层文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保持有机衔接。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协调、调度和督促,配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工作,充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加强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大政策的协调、调度和督促,有效推动《重庆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地落实。

(二)构建“双碳”目标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我局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编制形成了《重庆市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2-2030)》,已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拟于近期印发。在其中明确优化城镇生态系统品质,增强城镇绿地碳汇能力。即综合实施海绵城市、立体绿化建设,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和城市绿化,科学优化城市绿地布局,增强城市绿地的系统性、协调性,构建基于城市碳源碳汇分布的高效绿地空间分布模式,同步建设城市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游园等,增加城镇公园绿地;充分发挥城镇周边郊野绿地、城市生态公园的固碳作用;完善立体绿化网络,通过规划保障绿地空间,旧城结合城市更新提升拆违建绿、拆旧建绿,通过保存量加增量,确保增强城镇绿地碳汇能力。充分利用城乡废弃地、边角地等见缝插绿,推进立体绿化,加强详细规划中绿地管控和指导要求,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碳汇能力。

(三)形成“双碳”目标下多层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

一是将“双碳”要求纳入上报国务院待审批的《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以“双碳”目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严格实施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让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美景永存。充分尊重老城区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历史建筑等,通过微更新、微改造等方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避免大量拆迁,保护有价值的城市格局。聚焦“两江四岸”城市发展主轴及长嘉汇、广阳岛、科学城等城市重点功能片区,加强片区规划设计,促进区域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调整。

二是在专项规划编制中,体现“双碳”要求。对中心城区东部槽谷约1943平方公里范围编制了《重庆东部生态城规划》,聚焦生态,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因地制宜应用低碳技术,提升绿色设施。推行绿色交通,构建由沿江蓝道、滨水绿道、山岭风景道等构成的多层次慢行网络。体系化建设市政网络,应用分布式能源,推进无废城市。规划城市风廊,疏通3条一级风廊,7条二级风廊。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低碳社区、零碳街区。鼓励绿色生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布局智慧网络,推进5G等新基建建设和传统基建的智能升级,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三是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开展试点示范。组织编制《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详细规划》,聚焦“绿色+”、“智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分类指引,同步形成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规划建设导则。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推进节能降碳,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推行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广使用节能设施和智能化管控,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同时加快建设绿色公用设施,选择具有代表性社区、学校和办公建筑率先开展低碳、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在能源利用方面,统筹电力、燃气等传统能源和水源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高效利用清洁能源,建设绿色低碳的能源结构。

二、关于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适应的碳评估技术与标准体系

我局将“双碳”目标贯穿于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估全过程,对相关规划指标的落实情况及规划实施的空间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与考核。下一步,我局将加快建设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技术方法与双碳目标相结合,探索集成碳监测、碳核算、碳模拟、碳评估、碳监管的技术方法体系,构建全域、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用途管制智能化管理平台,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双碳”理念融入市、区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构建全域自然资源及国土空间碳循环监测网络,探索搭建碳源碳汇动态监测数据库和智慧化管理平台。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制度,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增强规划包容性。

三、关于建立与“双碳”目标相适应的城市空间优化决策机制

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重大决策部署,重庆市政府于2021年6月16日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渝府发〔2021〕15号),建立了城市更新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城市更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一是成立城市更新领导小组,明确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及各方主体职能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委;二是建立基础调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公众参与制度。各区县政府狠抓落实,通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项目会审等方式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目前全市已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24个。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委根据《重庆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关于“城市更新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的相关规定,按照“对接现有、特定引入”的遴选思路,经个人申请、专家推荐,充分发挥专家人才智力在我市城市更新中的支撑作用,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了重庆市城市更新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涉及建筑、规划、法律、金融等多个领域,共计187人。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结合“双碳”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同,形成合力;同时积极吸纳“双碳”领域的专家学者加入我市城市更新专家库,共绘我市更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