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重庆市医疗照护行业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规范重庆市医疗照护行业的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目前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2019年,重庆市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0.6%的比重,其中65周岁以上也达到了14.96%。按国际标准,重庆从2018年起,已进入深度老龄化。

老年人也是最易患病住院同时也最需要护理照料的人群,老年人的医疗照护需要在目前及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存在巨大缺口,也是投资巨大的风口。虽然目前中国大部分的老年人照护都是家庭亲属照护,但相当比例留守老人、失能老人和住院老人的照护是由护工这一职业人群完成的。住院老年患者的照护更是其中占比最大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技术含量要求最高的一部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医疗护工这一职业已经成为整个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作为医疗一线服务的参与者与提供者,却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受教育程度低、专业技能不够、合同关系不规范等现象。

(一)从业人员的照护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医院护工一部分来源于由民营护工管理公司作为中介介绍的招聘人员,另一部分则来自于社会上的自发组织和相互介绍。大部分到医院工作的护工都是中老年人,既往职业多与医疗无关,没有接受过相关老年人护理和疾病照护的相关培训,中介公司或雇主大多也没有对其职业背景和学历背景进行考察,也没有专门机构对其进行执业资格的考核,因此从业人员的照护水平参差不齐,照护效果当然也完全无法控制。虽然,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试行)》,首次建立医疗护理员培训的国家标准,但绝大多数地方没有作为行业规范强制实行。

(二)患者选择护工的随机性大。大多数患者到医院住院都是临时决定或急诊送入,无法像家庭雇佣保姆一样提前对所需的护工进行筛选和考察,只能仓促间在别人介绍或公司介绍有限的人员中进行选择,也没有客观的职业水平和工作态度的评价标准,所做的选择有非常大的随机性,照护效果当然也具有很大波动性。

(三)护工与雇主缺乏书面协议。目前医院护工与雇主间的雇佣关系目前多以口头方式进行约定,价格、照护时间、工作内容等是也口头约定,很少签定格式合同,因此发生纠纷和争执的不在少数。一方面,雇主可以随时解聘护工,或增加工作时间和内容,护工权益无法得到保护;另一方面,照护项目和效果的口头约定也使出现问题时护工与雇主各执一词,没有客观的评价体系,往往是双输的结局。

二、主要建议

(一)制定医疗照护技术标准,强制资格证考核和准入制度。政府明确医疗照护是一项技术工种,要进行技术范围限定,与护士的工作范围相区分。对不同的照护技术强度和水平进行分级,像医师和护士管理一样按高中低不同级别对进入行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和考核,比如,高危患者高技术含量的照护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和完成100小时以上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而低危部分自理患者的照护仅需初中及以上学历和完成50小时以上专业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不同级别工作范围和人群明确限定,且有合理的资格升级流程和途径。这一行业标准和实施可纳入相关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管辖之内。

(二)建立区域性护工信息管理平台。广大患者家属可在该平台查询和评价护工信息,全国性的平台可能建立难度较大,区域性平台应该容易建立,而且这一平台应该在相关政府民政部门的行政监察视线之内。关键还需建立一套客观职业评价体系并在信息管理平台中应用,动态地对护工的水平和态度进行打分,促进护工水平的提升。

(三)强制护工与雇主签定护理协议。要求医院护工与雇主间纸质或电子合同的形式确认雇佣关系,像房屋租赁合同一样受同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发生纠纷后以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处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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