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17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坚持将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始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协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完善人才招聘政策和培训力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水平。
一、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2011年-2014年,市政府三年共投入6.6亿元实施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2014年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率达100%。
2013年-2017年,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纳入全市民生实事建设项目,市财政先后投入1.76亿元,进行撤并村、行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各区县政府积极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相应的财政保障机制,设立专项建设资金,提升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条件和“软实力”。
2018年,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市财政安排5200万元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数字化医疗设备、接种门诊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2021年,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争取中央资金3160万,用于支持贫困县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疗设备和装修改造。
二、设立医共体建设发展“资金池”
印发《重庆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渝医改〔2020〕2号),一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资金池”。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二是建立区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按照“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出资一点,区县政府补助一点”的原则,建立区县级技术服务协作“资金池”, 统筹用于人员技术服务等费用。目前,“资金池”筹资12.6亿,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
三、加大经费保障,支持基层卫生人才培训培养
市财政每年投入1.5亿元用于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保障经费,重点支持开展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专学历教育、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等工作,同时持续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每人每年补助9250元。
四、强化改革措施,优化人才招聘政策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引进工作,联合市人力社保局支持区县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招聘方式,通过增加招聘次数、扩大招聘范围、降低招聘条件,公开择优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021年,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2021-2023年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1〕303号),2021-2023年,全市每年招聘基层医疗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至少1000名(其中,给予财政专项补助的属地化医学生名额约100个)。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招聘方式和条件,如可不组织笔试,采取面试(面谈)等更为灵活的招聘方式;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医学专业中专;对相关高层次医疗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2021年,各区县专项招聘基层全科医生82名,招募基层“三支一扶”医疗卫生人员138名。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市财政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依据财政事权与责任划分,推动出台《重庆市关于促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着力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落实好规划。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精神,调整好基层卫生资源布局,助力域医疗卫生中心和社区医院建设。
二是积极争取资金。积极与国家对接沟通“十四五”期间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方向,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我市基层医疗卫生领域专项项目和人才培训培养。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
三是加大对基层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尤其对农村地区招聘医疗紧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落实对年龄、学历、职称等方面的倾斜政策。继续推动重庆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为医疗人才紧缺的地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紧缺专业医学人才,重点向基层倾斜,并对所培养人员实施专项考核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