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建议正文

关于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背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体系的基础,在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当前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存在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基础设施投入保障不足。“十三五”时期,国家发改委明确提出“2017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期间,因市级财政对基层医疗机构投入相对较少,大部分区县地方财力有限,区县配套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基层医疗机构运营发展困难。二是人才队伍服务能力不足。基层医疗机构卫生类专业人才学历层次以大专、中专为主,基本无儿科、妇产科、外科等专业临床医生。以石柱县为例,33家基层医疗机构仅有5家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外科、产科业务。在人才招录方面,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条件较差、收入水平较低、职称晋升难且空间有限,引进招录的人才获得感差、成就感低,加之社会办医和公立医院提档升级形成人才“虹吸效应”,一些业务骨干放弃编制,选择到条件较优、待遇较好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充当临聘人员,卫生人才队伍长期陷入“招录—培训—流失—再招录”的恶性循环。2018年以来,全县33家基层医疗机构设置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397个,招录246人,因辞职、调动等流失109人,占比达44.3%。

建议:一是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帮扶支持力度。“十四五”时期,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是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要切实落实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投入责任,全面提高基层公共卫生、全科、中医等能力。对于地方投资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不力的省份,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不支持省市级相关项目建设”。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市级层面放宽基层医疗机构招聘权限,适当降低招聘门槛。建议市级有关部门统筹,健全基层卫生人才激励机制。分类设置招聘条件,放宽基层医疗机构自主招聘权限,适当优化招聘门槛。

三是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训培养力度。建议市级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专项人才培养经费,采取定点培养等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基层卫生人才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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