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筹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

建议正文

关于统筹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议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某一区域或某一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最终排入环境的数量的限制,通过从宏观和微观对污染物排放量进行有效控制,实现控制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增加经济发展后劲的目的。近几年,特别是“一控双达标”后,单纯的浓度控制对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的作用越来越小,总量控制制度已作为一种手段融入其它环境管理制度中,已落实到“环评”和“三同时”管理中,融入并完善了排污许可证制度,纳入地方环保规划并列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但这一管理制度无论从广度还是从深度看,都存在不少问题,各地的污染物排放要求差异也明显。

一、存在的问题

(一)各区县污染物总量需求不同。近年来我市功能区划调整,渝东南、渝东北和主城都市区,发展功能定位不同,污染物总量需求差异较大。比如渝东南和渝东北主要是生态涵养和保护,对污染物总量的需求相对较少,而主城都市区大部分区将承接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特别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的实施川渝接壤的区县将成为经济发展主战场,工业经济将是主流发展方向,污染物排放量将随之增加。

(二)部分区县已无污染物总量替代空间。在“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各地已将辖区内排污企业该关停的已关停、应治理的已治理。比如潼南区在“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排放下降40.7%,氮氧化物排放下降31.2%,化学需氧量排放下降11.7%,氨氮排放下降10.44%。特别是一些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的区县,减排空间几乎已压缩到极限,新建项目所需的总量替代指标无法落实,项目也就无法落地。如果让投资者在市场购买总量指标,则会增加投资成本,对引资不利。

(三)各区县的环境容量不同。近年来,部分区县通过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辖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境容量不断增容,环境纳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期望这些努力和成果能得到认可。比如潼南区涪江和琼江分别由“十三五”期间的Ш类、Ⅳ类水质提升为Ⅱ类、Ш类,均实现了水质类别的提升;区域大气环境优良天数由2016年的249天,提升到2022年的328天,各类污染物呈显著下降趋势。

二、工作建议

建议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全市统筹管控,不再沿用现行的以各区县为单元的“新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替代”规定,应根据区域发展功能定位、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各区县的环境容量,实施科学、差异化的主要污染物总量管控措施。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