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办理
情况的答复函
一、国家检验医学中心相关情况
(一)印发设置标准。2022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根据“十四五”时期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安排,印发《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设置标准》,从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承担公益性任务及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必备检验项目清单等6个方面,指导各地积极创建国家检验医学中心。
(二)制定管理办法。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医学中心依托的主体医院基本条件提出具体要求,且规定每个省份同一类别原则上只可申报一个国家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联合申报的主体医院原则上不超过2家。每家医院原则上不能作为3个以上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
(三)申报时限。根据《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在国家出台相应类别国家医学中心设置标准6个月内,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相关资料通过信息系统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形式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医院开放信息系统填报权限,半年内未提出设置申请或备案的不予评估设置。
二、关于建议的支持事项
(一)支持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医学中心创建,2021年,市政府印发《重庆市加快建设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1〕135号),明确了以重医附一院为主体,联合重医附二院,建设检验专科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市卫生健康委大力推进国家检验医学中心申报创建工作,支持重医附一院牵头,和重医其他附属医院联合申报国家检验医学中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市卫生健康委将在市级统筹、整合资源、配置要素和争取政策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支持建设高水平临床专科群。市卫生健康委以培育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为目标,集中优质资源建设一批全国知名的临床重点专科。重点发展包括检验专业在内的高水平临床专科,打造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
(三)支持技术创新。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市科技局将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纳入《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卫生健康技术深度融合,围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是深化科卫协同。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强化部门协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五动模式”,并将在“十四五”期间,在人才聚集、学科建设、技术创新、智慧医疗等方面深化科卫协同,支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是抢抓国家资源。将优先推荐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支持国家检验医学中心联合申报单位重医附二院申报国家病理诊断和新发突发传染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四是建设创新平台。聚焦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加快建设重庆IVD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四)支持人才落地。一是丰富引才方式。对全职引进医学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可采取“一人一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引进。从市外引进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用人单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二是鼓励高端人才自主招聘。支持、鼓励市属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备案发布考核招聘公告,对所引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备案和办理聘用手续。三是优化简化职称认定、评审机制。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建立专业技术职称互认机制,对共建协议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到区域医疗中心工作时,无需重新确认、更换重庆市职称证书,由区域医疗中心医院按需择优聘用。有关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可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四是实施更有吸引力的薪酬分配体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医院和输出医院均纳入我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对于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依托医院,作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倾斜,主要体现在绩效薪酬动态调整的控制增幅适度上浮。在内部薪酬分配上,赋予了完全的自主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委市共建协议》,继续完善政策制度以及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机制,支持渝东北片区与市外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双向交流,助推国家医学中心在渝落地,构建优质高效协同的卫生健康体系。一是继续加强协调沟通。继续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对接,争取对我市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工作的支持。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等方式,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和人才队伍,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二是做好检验学科能力建设。在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等现有检验科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差异化发展,充分利用互补优势,形成对西部乃至全国的检验学科辐射能力。三是做好检验学科成果转化。整合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相关医疗机构检验医学科研力量,加强校企科研联合协作和投入,依托重庆医科大学成立体外诊断研发机构,加快新型生物标志物的研发和体外诊断新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推进“临床—检验—科研—转化”为一体的系统化体外诊断产品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