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市工商联,市教委,市财政局

建议正文

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提出背景

(一)中央总体要求

2022年10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加强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①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人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以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全面实施“技能中国行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②目标任务。到“十四五”时期末,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更加健全、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岗位使用更加合理、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更加有力,尊重技能尊重劳动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技能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收入稳定增加,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二)政策有支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推动实施“巴渝工匠2025”行动计划,加快“智能+技能”数字技能人才培养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计划"明确提出,重庆力争到2025年新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1000名,打造国际化高技能人才1000名,新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1000个,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旨在促进“十四五”期间重庆市健全技能人才引进、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交流和宣传制度,推动高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促进高技能人才真正“高起来”,打造“技能强市”的名片。

二、基本情况

(一)政府高度重视,搭建技能平台。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为推动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各区县高度重视技能竞赛工作,为持续深化职业技能竞赛领域交流合作,部分区县组织区内技能精兵,参加全国多领域、多层次各类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磨砺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稳步提升技能水平。开展“校地”竞赛合作,与职业院校签订竞赛梯队选手培养协议,培养储备精英技能人才,提供竞赛人才支撑,实现竞赛优秀选手可持续发展。重庆一直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办赛,每年举办国家级或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各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积极承接国家级和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营造了关心重视技能人才的浓厚氛围。

(二)狠抓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全市通过狠抓技能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技能竞赛等,全力实施技能人才提升行动。以永川为例,截至目前,永川技能劳动者达到15. 8万人,占就业人员的26%。其中,高技能人才达4.8万人,占技能劳动者人数的30.4%。主要分布在机械制造、电子、交通运输、建筑、造纸、信产、餐饮、服务等91个工种。成功创建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级3个、市级2个。建立大师工作室7个,其中国家级2个、市级5个。推进“政校企”三方合作模式,建成永川区公共实训基地,内设机械制造、自动化控制及智能制造三大实训中心,提供公共职业技能训练服务,满足现代制造业基地和西部职教基地实训需求。

支持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培育技能培训特色品牌,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质量管理机制建设,促使健康发展。各高校与市内百余家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实习实训基地。加快培育高技能人才。院校和企业是高技能人才“摇篮”,通过举办高质量技能竞赛、打造优质师资、提升专业品牌建设等方式,持续孵化高技能人才,培育了一大批优秀高技能人才。

三、建议意见

(一)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优化职业教育类型、专业设置和宣传力度。采取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稳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由教委把高技能人才或领军人物,作为榜样在学校或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在职业院校及普通中小学中普及劳动教育,弘扬职业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从职业陶冶做起,真正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在校园里生根。允许职业学校开展有偿性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或创办企业。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岗位待遇。企业可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企业加强青年高技能人才建设培养。根据企业的需要,让高技能领军人才带领青年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制度。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鼓励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鼓励从技术型人才转变为管理型人才。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证和相对应职称的待遇。完善高技能特殊人才特殊待遇政策。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交流和外来引进人才服务保障。希望政府可以搭建一个平台,一段时间,组织活动,让技能人才和技能大师可以多交流学习,实现技能资源共享。加强和完善青年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企业做到关心技能人才,依法保障技能人才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劳动报酬。支持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医疗等保障服务。

(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建立健全创新人才评价使用机制,打破技术技能人才评价受年龄、资历和身份等条件限制,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办理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