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民办幼儿园纳入中小微企业纾困范围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教委

协办单位: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

建议正文

关于将民办幼儿园纳入

中小微企业纾困范围的建议

 

2021年重庆市幼儿园(点)7474所,民办园3352所;全市在园幼儿数约99.52万人,在民办园的幼儿数约45.34万人;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数114849人,在民办园的教职工数62987人。民办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教职工数三项指标,均占总数约45%。可以看出,公办幼儿园的学位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民办幼儿园仍然是整个学前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了适龄儿童入学和庞大的幼儿教师就业问题。

2022年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肆虐重庆,导致全市托幼机构及幼儿园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其中,民办园也严格执行教委关于暂停教育教学的通知,认真落实保障广大幼儿健康的相关规定。在幼儿园无法复课的情况下,为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仍需承担场地租金、教职工工资及五险一金和日常维护等费用。同时,长时间的闭园导致园所基本没有收入,面临幼儿退费等问题,更是让民办幼儿园雪上加霜。

2022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纲要》第九条“积极发展服务消费”条款中,明确“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为此,国务院颁布关于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减免政策后,重庆市国资委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617号)文件,规定“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自9月1日起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12月31日”。优惠政策出台后,广大民办幼儿园受到极大鼓舞,积极向国资委申请租金减免优惠。

在资料审查时,市国资委认为《通知》中的托育机构是指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而民办幼儿园只有教委批复的办学许可和民政局签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业务范围规定为3-6岁学前教育,属社会组织,没有工商登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质,不能在企业名录库里查询,因此民办幼儿园不在申请房屋租金减免的主体范围内,无法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

根据走访了解,民办幼儿园在实际纳税工作中,也是参照小微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执行相关收税政策。经过与国资委多次沟通,市国资委提出如能出具民办幼儿园属于小微企业的相应证明,则可以给予相应的减免优惠。

为此建议:将全市民办幼儿园纳入中小微企业纾困范围,给予民办幼儿园与中小微企业同等政策扶持,对民办幼儿园承租国有企业场所租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渝国资〔2022〕617号)文件规定执行减免,推进民办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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