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重庆城市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着力构建适应超大城市治理需要的政策法规体系

目前,全国共有现行有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法规4部、部委规章14部,我市共有现行有效的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12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累计编制行业标准256项,基本实现城市管理领域政策法规标准全覆盖。特别是2017年市城市管理局整合组建以来,我市先后出台《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主城区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办法》等5部政府规章,废止了《重庆市城市大桥管理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编辑出版《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释义》。同时,《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拟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3年至2027年立法规划。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制定修订力度,立足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和实际需要,围绕城市更新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安全运行、智能管理等,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管理、供水节水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建筑垃圾管理、公园管理等重要领域地方立法,有序推动《重庆市停车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公园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夜景灯饰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加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修订工作,不断健全完善覆盖市政基础设施、城市供水节水、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城市景观容貌、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和城市管理执法的新时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制度体系。

二、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8号)精神,我市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遵循财政事权与受益范围相协调、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原则,其中全市宏观调控、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市的基本公共服务由市级负责,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由区县负责,跨区县基本公共服务由市与区县共同负责。据此,方案将义务教育、科技研发、公共文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就业、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广覆盖、跨区县且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市与区县的共同财政事权,并明确市与区县各自承担的职责。截至目前,市政府尚未将城市管理明确为市与区县共同财政事权,城市管理相关支出责任主要由区县承担。

近年来,在市级财政压力不断增大、两级财政事权划分以区县为主的背景下,市城市管理局积极争取市级财政每年专项投入2.2亿元,对区县水域清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垃圾收运站点治理、化粪池智能监控处置和城市人行道完善提升、街头绿地补缺提质、公厕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等民生实事工作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市城市管理局还积极开展城市管理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政策研究,对城市公园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进行深入研究,深入分析当前两级财政事权划分中存在的规模经济不显、信息复杂不对称、中心城区内外市级财政事权有别等问题成因,提出了对策建议和措施。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争取市财政资金对区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继续加强相关政策调研,积极向市政府请示汇报,促进进一步合理划分城市管理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适当增加城市管理领域市级财政事权,不断强化城市管理工作统筹水平,持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权益保障,着力改善城市管理末端工作环境和条件

近年来,市城市管理局十分重视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待遇偏低问题,积极争取各方面关心、重视和支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相关待遇,以激发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

(一)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方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工作。2022年,市委书记、市长两次现场慰问高温天气下作业的环卫工人,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关爱环卫工人措施,市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对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全市5.3万名一线环卫工人进行了慰问,市区两级财政共计发放2400余万政府慰问金。市城市管理局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通知》、《关于印发重庆市关爱环卫工人十项措施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督促各区县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0%执行环卫工人工资待遇。市级有关部门将环卫工人纳入《重庆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同时,督促指导各区县创造条件全面推行机械化作业,实行高温错峰作业,建成用于环卫工人休息的环卫爱心驿站和劳动者港湾2800余个。会同市慈善总会设立爱心基金专项用于帮扶困难环卫工人,2018年以来累计发放帮扶资金444万元,帮扶困难环卫工人2000余人,资助环卫工人子女上学782人。

(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方面。各区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待遇由各区县承担,市级层面未统筹相关资金。市城市管理局连续5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完成政治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加强城市管理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培训。连续举办城市管理执法类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班和骨干培训班。积极开展“送教下基层”,面对面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堵点痛点难点,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坚持每年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等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

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爱环卫工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加强劳动保障、调整作业方式、建设休息场所、开展高温慰问、倡导社会关爱、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同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巩固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一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