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巫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协办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巫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能力的建议

 

背景原因:

巫溪二级医疗机构只有两家(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2020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暴露出我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总量不足问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特别是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我县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不能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病毒变异的新特点,不能让发热病人及新冠疑似(确诊)患者合理就诊、合理分流,达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根据《巫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巫溪县“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和2023年政府工作目标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全面推进健康巫溪建设,启动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楼、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完成县中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养护中心、生命之光广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改扩建文峰、上磺、菱角卫生院,加强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县中医院亚定点医院建设,全覆盖建设乡镇医疗机构发热诊室,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持续推进等级医院创建。

存在的问题:

纵观目前医疗发展状况,结合巫溪实际情况,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不进、招得少、留不住。近5年以来,一是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人才招聘会,卫生健康系统人才招聘无人问津。二是县人力社保局组织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公开(考核)招聘岗位皆无法招齐,特别是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招聘极度困难,每次招聘最多完成招聘计划的40%左右。三是留不住人才,每年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有5-10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辞职手续。导致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结构不合理,放射、检验、护理人才严重不足,乡镇卫生院的医护比例严重失调,卫生服务能力较弱,不能满足老百姓医疗服务的日常需要,病人多数流向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导致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患者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无患者就诊的不良现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基层医疗机构现有的医疗用房、设备设施等难以满足医院标准化建设、重大疫情应急救治和等级创建的需要,且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相对落后,设备性能参数低、精度不够,极大的影响了患者医治。巫溪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楼、县中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楼、巫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巫溪县文峰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巫溪县上磺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巫溪县菱角卫生院迁建项目共需要建设资金5亿元,目前没有资金来源。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建设床位数由650张扩建到1100张,ICU床位由17张增加到52张,增加53张可转换床位;县中医院亚定点医院建设床位数由499张扩建到650张,ICU床位由5张增加到23张;发热门诊(诊室)由2个增加到36个;增添呼吸机、高流量湿化氧疗系统、除颤监护仪等医疗设备,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共投入资金0.9亿元。由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负债严重,难以承担资金压力。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总体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部分岗位无执业资质等问题。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落后。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HIS系统互不兼容,导致全县医疗卫生信息支撑平台建设不够完善,存在“信息孤岛”现象,区域内居民个人健康资料和就诊资料无法在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实现信息共享,相关检查结果无法互认,远程会诊缺乏有效渠道,不利于患者便捷就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HIS系统、远程诊疗系统、互联网医院及智慧医院建设需要资金1亿元,目前没有资金来源。

建议

一是建议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部门出台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升级发展的相关政策,对基层医疗机构在人员编制、技术培训、设备配备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成为综合医院,缓解目前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患者人满为患、基层医疗机构无患者看病的不良现象。二是建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市级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新建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土地使用、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强对巫溪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建设、巫溪县中医院亚定点医院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HIS系统、远程诊疗系统、互联网医院及智慧医院建设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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