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青年返乡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团市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监管局

建议正文

关于鼓励青年返乡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

 

背景: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从二十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开始,农村青年大量涌入城市。三代“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客观上造成了乡村发展的滞后,乡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乡村发展,但乡村人口依然不断流出,尤其是留不住年轻人。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中,35岁以下6023万人,仅占总数的19.2%。

实现乡村振兴,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从根本上扭转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文明落差必须立足本土,培育具有现代意识、开放视野的青年人才,使他们逐步成长为新一代“乡土精英”,成为乡村发展的源动力、乡村建设的主力军。从实际情况看,现阶段参与乡村建设的青年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政府招聘任用在农村从事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年轻人、政府选派驻村干部和帮扶队员。另一类是返乡创业青年。前者是参与乡村建设的阶段性工作安排,并不会长期在乡村工作、生活。唯有返乡创业青年基于家乡情怀以及城市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生活成本高等诸多因素选择返乡创业,其可以扎根农村。同时返乡创业青年在城市的工作经历,使其视野得到了一定的拓展,积累了一定的资金和经验,初步具有市场经营意识,也有回乡村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改变分散的小农经济现状的激情,具有围绕乡村文化、非遗文创、乡村民宿、田野游学、休闲养老、农村电商等主题拓展乡村振兴工作,有借助微博、微信、视频、抖音等新型媒体对农产品、乡村旅游进行推广的基础。具体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创业初期的资金制约。多数青年返乡创业面临信用低、担保难等融资难题。向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农民自建房和土地不能作为抵押资产。二是市场环境下的销售组织难题。为了应对市场风险,一些青年农民在企业组织方式上有所创新,也掌握了一定的技能和经验,但是拓展销售渠道能力、市场分析能力、经营能力不强,经营的农产品、提供的服务与当地重点产业关联小,发展难度大。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完善。返乡青年对于城区购房、子女教育、医疗支出等问题比较关注,担心回乡创业生活工作环境差、公共福利差、教育落后、医疗卫生水平低、发展空间受限等问题得不到解决。四是家庭与社会舆论压力。一直以来,能在城市中定居并拥有稳定的工作是农村家长对子女的普遍期望。在农村,大学毕业后回到村里工作是没有出息的表现,“创业不如就业稳定”等世俗观念给返乡创业青年造成一定精神压力。五是参与乡村治理以及担任乡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机会少,比例低。乡村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位置,但是现阶段青年人能进入乡村治理机构的还不多,在村庄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建设、资产分配等问题上还缺乏实质性发言权。尤其是外来青年很难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

建议:

一是完善农业产业的扶持政策。精确了解本地青年人才储备和回乡意愿,有针对性地进行组织和动员。全面落实支持农业发展、产业创新等优惠扶持政策,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组织返乡青年参加各类展销会、农贸交易会,打造乡村文旅和产业集群。利用好农村电商平台,发展乡村旅游、文创等新兴产业,让更多青年人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

二是完善青年创业贷款服务。建议相关金融机构开设返乡创业青年担保贷款“绿色通道”,在做好金融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优化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担保方式、还款期限。拓展社会融资途径,建议专门出台青年返乡创业担保贷款,对返乡创业的青年,由政府提供担保并贴息,将贷款年限三年放宽至五年,将最高贷款金额由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同时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为创业青年提供差异化的创业保险服务。

三是拓宽参与乡村治理路径。积极发展农村青年党员参与乡村治理,让青年意识到自己是乡村治理的重要成员,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支持返乡大学生、青年致富带头人等参与村民委员会选举。创新议事形式,吸纳更多青年参加村民会议、村务监督、村事决策等等,引导在外青年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四是加强舆论引导,革除陋习,树立新民风。展现新时代乡村新风貌和乡村振兴战略新机遇,加强对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饱含乡情乡愁的乡土元素宣传,挖掘乡村振兴中青年在创新创业、社会治理、文化传承等领域的典型,展现返乡青年的责任担当与价值,让大家认识到只要持续发力,“逆城市化”的优势将日益凸显,更多有为有志青年将在乡村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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