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37号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一、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一项上台阶、抓引领、促内涵、贴民心的工程。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教委等市级部门将推动巫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工作,给予重大支持。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70号)、《重庆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规划》(渝府教督发〔2022〕1号)等重要文件,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政府督查激励项目。指导巫溪县制定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开展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重点指标监测。二是加大财政投入。2018年以来,市教委扶贫集团定点帮扶巫溪县天元乡,协调集团出资1000多万元,新建2所幼儿园、建立人民小学同步课堂等。市财政于2021—2023年安排巫溪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专项资金9642万元,2022年下达巫溪县新增一般债券1.7亿元,由巫溪县统筹用于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配备,以2022年为例,向巫溪县招录小学教育定向公费师范生10名,地方“优师计划”公费师范生30名;加强教师队伍培养,18名渝中区教师赴巫溪9所中小学及1所职业学校进行半年以上定点支教,58名巫溪教师来到渝中区23所学校跟岗研修,31名巫溪县教师以正式学员身份分别在13个渝中名师工作室进行研修并取得了明显进步。
二、建议落实情况
针对代表提出的“将巫溪县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建设试点县、出台派遣主城区中小学校部分管理人员和经验丰富的教师到巫溪支教的相关政策、在骨干教师培养项目上对巫溪县予以倾斜、在巫溪县编制上予以倾斜、对学校建设项目大力支持”等建议,市教委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有关市级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大对巫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导力度
市教委将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情况纳入对巫溪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巫溪县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体责任。协助巫溪县强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的政策、规划的宣传、宣讲,加大对巫溪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的宣传,在社会面形成发展共识。深入巫溪县调研指导,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复查监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重点指标监测,精准建立台账,制定“一校一策”解决方案。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做好巫溪县监测结果反馈,并督促整改。
(二)加大对巫溪县师资队伍建设力度
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将继续把巫溪县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优质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筑牢教师队伍基础。一是着力充实教师队伍。支持巫溪县采取公开招聘、考核招聘、校园招聘、英才大会考核招聘等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招聘;指导巫溪县积极开展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及专项招聘。二是着力加强编制统筹力度。市教委、市人社等相关部门将指导巫溪县执行好教师事业编制周转制度,切实解决基层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落实好乡村教师职称评价倾斜政策,让更多优秀乡村教师评上高级职称。三是着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组织部已牵头制定“组团式帮扶计划”,校长帮扶时间为3年,中层干部和教师帮扶时间为1年半。目前,正协商相关部门研制出台帮扶人才待遇保障。四是着力加强教师培训。市教委将在国培、市培参训学员名额分配时,着力保障巫溪教师培训需求。目前,巫溪县教委与重庆师范大学已签订了《2023后备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委托协议书》。将依托重庆师范大学等市内高校、重庆八中等优质学校,通过集中培训、跟岗研修、双师课堂,对巫溪县被帮扶学校开展有针对性分层分类培训,争取3至5年覆盖被帮扶学校全体教师。
(三)加大对巫溪县教育的支持力度
市教委、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巫溪县教育的资金安排、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等方面倾斜力度。一是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巫溪县发展若干政策》要求,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指导巫溪县用好用足中央预算内资金,做好项目储备、推进前期工作,适时安排下达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二是强化办学条件。顺应城镇化发展和人口流动趋势,优化巫溪县城乡学校布局规划,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推动渝中区加大对三峡巴蜀中学和三峡人和街小学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中心校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补齐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短板。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重庆智慧教育云平台迭代升级,增强平台资源共享、学习支持、监测评价等能力,努力让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巫溪县更多乡村学校,推进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