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加强成渝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的建议
一、提出背景
(一)中央有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坚定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战略部署,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扎实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二)政策有支撑:为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改善成渝地区空气质量,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根据《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精神和 2021年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会议有关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扎实落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精神及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求,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形成川渝两地污染共治、协力共管、信息共享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三)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展有需求:永川区地处成渝发展主轴,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枢纽节点,发挥着承东接西,左传右递的重要作用,目前,正按照川渝两省市签署的《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全面改善成渝地区空气质量,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协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切实解决影响两地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确保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二、基本情况
(一)落实具体工作。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川渝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针对工业污染源、移动污染源、露天焚烧开展了污染天气应对及联合执法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开展区域工作调度,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2年,永川区、江津区、荣昌区、大足区、双桥经开区——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共计开展走航监测17次,检查毗邻区域涉气工业企业1000余家,建筑工地400余家,餐饮、广告单位500余家,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700余台,抽检柴油货车5000余辆,处置露天焚烧事件2800余起,动员370余家涉气企业积极错峰减排。
(二)开展联动帮扶。2022年分别由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和泸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跨区域大气联合防控工作。受2022年疫情等实际情况影响,已开展的联防联控主要采用线上模式,牵头单位组织,8地协调,共同开展空气污染预测,共同启动应急预警,共同组织错峰减排工作,共同实施联动执法。2022年联动帮扶督促40余个跨区域涉气问题妥善整改。
(三)注重成效评价。永川区作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川东-渝西联防联控重庆片区牵头单位,在牵头组织工作的同时,针对每次联防联控工作中发现并处理的问题总结工作成效,提出工作建议,形成书面总结。目前已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总结4期。
三、建议意见
(一)深化完善联防联控合作机制。一是完善两地对接机制,由两地环境保护部门共同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对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长由两地生态环境局局长轮流担任,每届任期一年,加强两地联络、协调等工作,实现畅通两地信息沟通、共享渠道、优势互补,筑牢大气污染防治安全屏障,齐心协力推动成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完善空气重污染共同预警机制,对重庆与四川交界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根据气象及空气污染预测,协调共同启动应急预警,共同开展错峰减排工作。三是建议由两地环保部门牵头组织相关专家共同制定《川渝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产业发展限制名录》,严格控制节能环保准入标准。联防联控区域内建设项目按照产业类别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布点、统一审批、统一监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建设的项目不予批准;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项目不予批准;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不予批准。从源头上加强能耗与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有效推动川渝两地联防联控区域内能效的显著提高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削减。
(二)提高联防联控的公众参与度。一是由两地环保部门牵头,组织两地专家共同编写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和培训材料,将材料印制成宣传册、扇子、布袋等多类型物品,由两地环保局、司法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采用进社区、进小区、进企业、进学校面对面进行发放宣传并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企业和绿色学校等群众性创建活动。通过时下比较热点的网络平台(如抖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开展有奖问答、法律知识科普等群众喜闻见乐的形式,大力宣传大气环境保护教育,动员和引导公众参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二是通过两地政府网站和社会媒体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布成渝两地空气质量状况、企业及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及扩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提高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三是加强对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执法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方针政策的学习,强化执法部门和企业的法律责任,提升用法律武器治理污染的能力,让执法部门和企业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明确提出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责任底线。
(三)推进务实合作事项。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国环境保护部联席会议制度下,川渝两地定期召开生态环境等部门及相邻区县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专题座谈会议,协调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规划,明确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措施及重点治理项目。二是深入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春季PM2.5和夏秋季臭氧污染及两地交界区域的VOCs排放行业和易产生扬尘的工业源、道路、工地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形式多样的两地联合执法工作。由川渝两地政府牵头,联合环保、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加强开展川渝两地高污染车辆联合执法,设置执勤点,派驻执法力量对高污染车辆的主要通行道路和重点路段、时段进行重点监控,做好管控查处。组建联合执法行动队,全力做好渣土车、工程运输车、水泥罐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柴油货车的管控查处,形成联合执法的高压严管氛围,确保上述车辆不上路、不进城。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移交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跨界污染违法行为。对拒不配合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未按期限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严格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问题、时间、区位、对象、措施”五个精准,确保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落地见效,全力推动成渝地区空气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