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巫溪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建议

主办单位:市城管局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巫溪县政府

建议正文

关于支持巫溪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的建议

  

背景原因:

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要求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2020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城〔2020〕93号),要求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2022年巫溪县与奉节县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于2023年底投入运行,所以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迫在眉睫。该项目的建设将规范巫溪县垃圾的收集和处理,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巫溪县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的现状,强化和提高城市的服务功能,提升巫溪县的城市形象,使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巫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存在的问题:

一是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495.18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3800万元,剩余2695.18万元为地方自筹,资金缺口巨大。二是因与奉节合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用以后,转运车辆和人员严重不足,需新增巫溪至奉节垃圾焚烧站转运车辆10辆,县内垃圾收运车辆80辆及驾驶员10余名。

建议:

为加快推进巫溪县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确保项目尽早开工,请求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给予财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帮助巫溪县引进实力企业投资建设。

办理简述